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东电B 证券代码:900949 编号:临2013-006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3年1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5名。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毛剑宏召集。
会议通过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的全球存托凭证(GDR)的取消和申请在伦敦证券交易所退市及终止与纽约银行<存托协议>的议案》
决议:鉴于纽约银行(Bank of New York,现更名Bank of New York Mellon,下同)确认公司现时的GDR余额为零,并根据公司现时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取消GDR、向英国金融服务监管局、伦敦证券交易所及/或其他相关监管机构申请GDR退市,并根据适用法律的规定办理相关退市手续;同时,公司终止与纽约银行签署的《存托协议》。在公司的GDR正式退市前,由公司向英国金融服务监管局、伦敦证券交易所及/或其他相关监管机构申请GDR继续停牌。公司董事会将进行与上述事宜相关的先行准备性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全球存托凭证(GDR)退市及终止<存托协议>的议案》
决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全球存托凭证(GDR)的取消和申请在伦敦证券交易所退市及终止与纽约银行《存托协议》(前述事项合称“GDR退市及终止《存托协议》”)的所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GDR退市及终止《存托协议》的中介机构,签署与本次GDR退市及终止《存托协议》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2、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组织执行与本次GDR退市及终止《存托协议》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3、具体执行GDR退市及终止《存托协议》事宜;
4、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GDR退市及终止《存托协议》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5、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董事长行使,且该等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同时确认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公司股东大会之前进行的与GDR退市及终止《存托协议》 相关的先行准备性工作之效力。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有关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事宜另行通知。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