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焦点
  • 5:要闻
  • 6:要闻
  • 7:海外
  • 8:金融货币
  • 9:证券·期货
  • 10:证券·期货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公司·融资
  • A7:研究·数据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A129:信息披露
  • A130:信息披露
  • A131:信息披露
  • A132:信息披露
  • A133:信息披露
  • A134:信息披露
  • A135:信息披露
  • A136:信息披露
  • A137:信息披露
  • A138:信息披露
  • A139:信息披露
  • A140:信息披露
  • A141:信息披露
  • A142:信息披露
  • A143:信息披露
  • A144:信息披露
  • A145:信息披露
  • A146:信息披露
  • A147:信息披露
  • A148:信息披露
  • A149:信息披露
  • A150:信息披露
  • A151:信息披露
  • A152:信息披露
  • A153:信息披露
  • A154:信息披露
  • A155:信息披露
  • A156:信息披露
  • A157:信息披露
  • A158:信息披露
  • A159:信息披露
  • A160:信息披露
  • A161:信息披露
  • A162:信息披露
  • A163:信息披露
  • A164:信息披露
  • 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四季度报告
  • 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四季度报告
  • 泰达宏利红利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四季度报告
  •  
    2013年1月22日   按日期查找
    A5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50版:信息披露
    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四季度报告
    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四季度报告
    泰达宏利红利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四季度报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3-0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1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间为2012年10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90%×富时中国A200 指数收益率+10%×同业存款利率。

    富时中国A200 指数是富时指数公司编制的包含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总市值最大的200 只股票并以流通股本加权的股票指数,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因此,本基金选择富时中国A200 指数衡量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内为建仓期。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表中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的公告日期。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出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执行制度的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本基金管理人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平等机会;严格执行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的隔离;在交易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并确保公平交易可操作、可评估、可稽核、可持续;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设置的公平交易功能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交易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机会。

    风险管理部事后对本报告期的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数量统计、分析。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利益输送、不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异常交易的监控与报告制度,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控,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分析评估,向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公募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组合的交易行为分析报告。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不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在本报告期内也未发生因异常交易而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2年四季度大盘呈现先跌后涨的态势,尤其是12月份上证指数整体上涨了12%,上涨动力主要来源于年底披露的数据显示经济有企稳复苏的迹象。四季度期间表现较好的行业有:银行、地产、汽车、建筑和家电行业,表现差的行业有:食品饮料、计算机、传媒、通信和餐饮旅游行业。四季度由于本基金配置较多的食品饮料行业受到塑化剂的影响表现较差,拖累了整体基金业绩,四季度期间基金排名相对前三季度有所下滑。

    本基金四季度仓位保持适中的水平,期间适当降低了医药行业的配置,增加了对银行、券商和机械等行业的配置。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559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9.9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明年我们对证券市场持相对乐观态度,明年证券市场的收益应该会比今年好,首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制定的措施有利于改善中期经济增长前景。其次,年底经济数据显示经济短期企稳甚至回升的迹象明显,预计明年经济增速不会比今年底。第三,明年货币政策仍然会保持比较宽松,流动性相对充裕。

    我们对证券市场时刻保持敬畏的心态,未来会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花在寻找能够穿越周期的高瞻远瞩型企业以及低知名度的高速成长的企业来保持我们的基业长青。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以上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全部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在报告编制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8.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8.3 其他资产构成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8.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7.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7.3 查阅方式

    投资人可通过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mfcteda.com) 查阅。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月22日

    基金简称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
    交易代码16220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12月1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922,810,839.78份
    投资目标集中投资于行业中的首选企业,分享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和自主创新,力争获取长期稳定的资本增值。
    投资策略本基金投资于各个行业中的首选企业并集中持有,充分分享各个首选企业在行业中的优势所带来的超额回报。本基金采用灵活配置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管理模式,挑选出当前景气行业(如果行业内部差异性较大,将对行业进行进一步细分),借助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评级标准,挑选出各行业中的首选企业,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原则上,从每个细分行业中挑选出来的企业不超过三家。
    业绩比较基准90%×富时中国A200 指数收益率+10%×同业存款利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高风险的证券投资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混合型、债券型和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报告期( 2012年10月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8,615,900.00
    2.本期利润8,001,070.11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081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882,108,067.22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9559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1.14%1.13%9.93%1.15%-8.79%-0.02%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刘金玉本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3月8日-10管理学硕士。2002年9月至2003年12月就职于中国平安集团资产管理中心基金管理部任研究员;2003年12月至2009年12月就职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行业研究主管;2009年12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研究部副总监。刘金玉先生具备9年基金公司工作经验,10年证券从业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755,999,447.8383.77
     其中:股票755,999,447.8383.77
    2固定收益投资69,840,000.007.74
     其中:债券69,840,000.007.74
     资产支持证券--
    3金融衍生品投资--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73,785,499.908.18
    6其他资产2,892,104.180.32
    7合计902,517,051.91100.00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
    B采掘业24,796,143.602.81
    C制造业391,415,825.2244.37
    C0食品、饮料60,413,764.266.85
    C1纺织、服装、皮毛21,621,972.502.45
    C2木材、家具--
    C3造纸、印刷--
    C4石油、化学、塑胶、塑料27,779,322.603.15
    C5电子127,408,505.6414.44
    C6金属、非金属26,360,936.452.99
    C7机械、设备、仪表115,822,455.8413.13
    C8医药、生物制品12,008,867.931.36
    C99其他制造业--
    D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E建筑业101,902,305.8611.55
    F交通运输、仓储业--
    G信息技术业--
    H批发和零售贸易21,780,064.802.47
    I金融、保险业105,704,375.9011.98
    J房地产业36,471,652.454.13
    K社会服务业4,010,000.000.45
    L传播与文化产业69,919,080.007.93
    M综合类--
     合计755,999,447.8385.70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300058蓝色光标3,039,96069,919,080.007.93
    2000651格力电器2,286,83358,314,241.506.61
    3002415海康威视1,357,14142,220,656.514.79
    4002236大华股份870,06640,327,559.104.57
    5002482广田股份1,887,83238,983,730.804.42
    6600031三一重工3,599,93638,123,322.244.32
    7600519贵州茅台168,56035,232,411.203.99
    8002450康得新1,143,18227,779,322.603.15
    9002375亚厦股份996,66426,391,662.722.99
    10000562宏源证券1,399,99826,389,962.302.99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
    2央行票据49,960,000.005.66
    3金融债券--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企业债券19,880,000.002.25
    5企业短期融资券--
    6中期票据--
    7可转债--
    8其他--
    9合计69,840,000.007.92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00104710央票47500,00049,960,000.005.66
    2128040012国网债04200,00019,880,000.002.25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1,973,316.39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897,054.06
    5应收申购款21,733.73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2,892,104.18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999,915,301.97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4,638,542.15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81,743,004.34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922,810,839.78

      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3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