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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3-0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1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2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75%×沪深300指数+25%×中信标普国债指数,业绩比较基准在每个交易日实现再平衡。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将基金资产的60%-95%投资于股票,将基金资产的5%-40%投资于债券和现金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可以投资于权证,权证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的建仓期为2008年6月19日至2008年12月18日,截至建仓期结束时(2008年12月18日),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本基金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后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公司相关会议做出决定的公告(生效)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中关于证券从业人员范围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的规定以及《招商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基金法律文件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以及投资运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公司建立了所有组合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维护程序。公司拥有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公司的相关研究成果向内部所有投资组合开放,在投资研究层面不存在各投资组合间不公平的问题。公司交易部在报告期内,对所有组合的各条指令,均在中央交易员的统一分派下,本着持有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执行了公平交易。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公司要求相关投资组合经理提供决策依据,并留存记录备查,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等除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各项交易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要求执行,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不存在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重大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四季度A股先抑后扬,指数在创出年内新低后,于12月初在银行为主的低估值大盘股带动下快速反弹。季度内沪深300指数上涨10.02%。

      季度初,行情延续了全年的风格分化行情,部分低估值、核心蓝筹股持续上涨创出新高,但占市场个股数量比重较大的高估值、中小市值股票振荡下跌。本年度最后一个月,由于低估值蓝筹股行情的扩散和带动,市场最终止跌反弹。

      报告期内本基金对组合风格进行了适度调整,增加了大盘、蓝筹风格股票的配置比重。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23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9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7.68%,基金业绩表现低于业绩比较基准,幅度为0.73%。主要原因是:季度前期调低组合弹性较好地规避了市场下跌风险,但后期上涨过程中组合弹性提升速度较慢。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预计国内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未来较长时期内仍将处于结构性调整趋势中。实体经济不同行业间、行业内不同企业间的盈利能力将趋于分化,而非外延式扩张阶段中的基本同涨同落;而股票资产吸引力则将随产业资本、可替代金融资产回报率的下降而趋于上升。

      虽然A股市场整体估值具备吸引力,但结构分化严重。按照2012年中报数据统计,仅占全市场股票数量不足5%、净利润排名前100名的公司却占到全市场同期净利润的70%以上,净利润排名前300的上市公司实现了全市场净利润的94%;而300名以后剩余1817家非亏损公司只实现全市场净利润的6%,但这些公司数量占全市场的86%。随着大小非全流通和市场投资理念的成熟,A股市场估值的二元分化将持续。价值型行情和所谓“成长型”行情仍将在中短期内交替运行,但现实的估值差异、非理性“成长”预期的落空、大小非全流通后产业资本主导市场定价,将使市场在较长周期内有利于价值风格。

      本基金未来操作上将坚持大盘蓝筹股票投资的主导性方向,并结合研究可辨识能力,自下而上选择部分成长性个股以获取超额收益。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 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8.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5.8.3 其他资产构成

      ■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文件;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招商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3、《招商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4、《招商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招商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6、《招商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4季度报告》。

      7.2 存放地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深圳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7.3 查阅方式

      上述文件可在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互联网站上查阅,或者在营业时间内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

      网址:http://www.cmfchina.com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月22日

      招商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3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