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1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2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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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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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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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0年1月2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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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投资比例的约定:
(1)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在亚洲地区(日本除外)证券市场交易的企业以及在其他证券市场交易的亚洲企业(日本除外),对以上两类企业的投资合计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其他不高于20%的股票资产可以根据投资策略投资于超出前述投资范围的其他市场的企业。上述亚洲企业指注册登记或者总部在亚洲的企业。
(2)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证券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现金、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市值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
(3)本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20%。在基金托管账户的存款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4)本基金持有同一机构(政府、国际金融组织除外)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10%。
(5)本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地区市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不得持有同一机构10%以上具有投票权的证券发行总量。
前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合并计算同一机构境内外上市的总股本,同时应当一并计算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并假设对持有的股本权证行使转换。
(7)本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10%。前项非流动性资产是指法律或基金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资产。
(8)本基金持有境外基金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但持有货币市场基金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9)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金总份额的20%。
在基金合同生效6个月后,若基金超过上述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在超过比例后30个工作日内采用合理的商业措施减仓,以符合投资比例限制要求。
对于因基金份额拆分、大比例分红等集中持续营销活动引起的基金净资产规模在10个工作日内增加10亿元以上的情形,而导致证券投资比例低于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及时书面报告中国证监会后,可将调整时限从30个工作日延长到3个月。
法律法规或中国有关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本基金不受上述限制。《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调整上述限制的,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上述限制。
2.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已经转换为以人民币计价。
3.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3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39%。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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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为公告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境外投资顾问为本基金提供投资建议的主要成员简介
本基金未聘请境外投资顾问。
4.3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4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4.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努力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相应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按照境外市场的交易特点规范交易委托方式,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4.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5.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亚洲区股市在四季度延续了三季度的升势。主要动力是美联储新一轮的宽松货币政策和欧洲债务危机的缓和提升了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吸引资金向估值相对便宜的亚洲地区股票市场流动。从亚洲新兴市场的代表地区来看,印度、台湾和韩国的资金流入规模均出现上升。特别值得一提是香港地区,由于资金持续地流入,从 11 月底至12 月底港元兑美元汇率屡次冲击7.75 的强方兑换保证,香港金管局根据联系汇率制度14次干预汇市,向市场大量投放港元。受增量资金的推动,亚洲区前期超跌的市场(如香港H股)在四季度领涨,强周期的行业(如金融地产,能源和可选消费等)领涨防守性行业(如电信,耐用消费品和公用事业)。
亚洲区股市四季度的表现印证了我们之前的判断,本基金在过去的一个季度中的股票仓位保持在90%以上。在国别配置上超配了中国香港、韩国和泰国等估值相对便宜的市场,低配了台湾、印度、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等市场。国别配置整体获得0.89%的超额收益。在行业配置方面,基本上保持均衡配置,没有明显的超配或低配特定的行业。组合的行业配置本季度内整体获得0.26%的超额收益。组合本季度在个股选择上获得3.02%超额收益,是基金表现超越业绩基准的主要原因。
4.5.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887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2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68%。
4.6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近期资本市场对美国财政问题的风险威胁比较敏感。当前美国府院间的政治平衡没有被打破,两党对国会的控制权总体上依然是平分秋色,虽然这有利于联储继续维持宽松货币政策,但不利于财政悬崖的解决,对一季度市场情绪可能造成负面的影响。预计两党就解决财政悬崖将展开艰苦的谈判,博弈过程将会一波三折,不断牵动市场神经。亚洲区股市近期虽然对美股的调整显示出较强的“免疫力”,但中期的走势依然取决于美欧中等主要经济体在2013年复苏的力度。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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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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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国家(地区)类别根据其所在的证券交易所确定。
2.ADR、GDR按照存托凭证本身挂牌的证券交易所确定。
5.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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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5.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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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处所用证券代码的类别是当地市场代码。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5.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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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基金可以将不高于20%的股票资产投资于除在亚洲地区(日本除外)证券市场交易的企业以及在其他证券市场交易的亚洲企业(日本除外)之外的其他企业,本报告期末该部分股票的投资比例为0。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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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中国证监会核准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的文件;
3.《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5.《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基金简称 | 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QDII) |
基金主代码 | 118001 |
交易代码 | 118001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0年1月21日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115,086,557.96份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亚洲企业,追求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将基于对全球及亚洲宏观经济,各类资产的风险与收益水平的综合分析与判断在不同区域和行业间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在构建投资组合方面,本基金坚持价值投资的理念,以自下而上的基本面分析、深入的公司研究、对股票价值的评估作为股票投资的根本依据,辅以自上而下的宏观经济分析、国别/地区因素分析、行业分析,争取获得超越比较基准的回报。固定收益品种与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将主要用于回避投资风险、取得稳定回报,同时,保持必要的灵活性,及时把握重大的投资机会。 |
业绩比较基准 | MSCI AC 亚洲除日本指数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理论上其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和混合型基金。一方面,本基金投资于境外市场,承担了汇率风险、国家风险、新兴市场风险等境外投资面临的特殊风险;另一方面,本基金对亚洲主要国家/地区进行分散投资,基金整体风险低于对单一国家/地区投资的风险。 |
基金管理人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境外投资顾问 | 英文名称:无 |
中文名称:无 | |
境外资产托管人 | 英文名称:Standard Chartered Bank (Hong Kong) Limited |
中文名称: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
主要财务指标 | 报告期(2012年10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 -1,974,389.21 |
2.本期利润 | 6,970,400.41 |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593 |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102,133,150.51 |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0.887 |
阶段 | 净值增 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 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三个月 | 7.26% | 0.62% | 4.68% | 0.66% | 2.58% | -0.04%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Guan Yu (管宇)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黄金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 2012-1-1 | - | 5年 | 硕士研究生,曾任道富环球资产管理公司(SSgA)数量分析师,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外投资经理。 |
序号 |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96,413,314.77 | 93.60 |
其中:普通股 | 82,722,752.07 | 80.31 | |
存托凭证 | 13,690,562.70 | 13.29 | |
2 | 基金投资 | - | - |
3 | 固定收益投资 | - | - |
其中:债券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4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其中:远期 | - | - | |
期货 | - | - | |
期权 | - | - | |
权证 | - | - | |
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6 | 货币市场工具 | - | - |
7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6,578,426.04 | 6.39 |
8 | 其他各项资产 | 18,785.35 | 0.02 |
9 | 合计 | 103,010,526.16 | 100.00 |
国家(地区) |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香港 | 43,640,893.44 | 42.73 |
韩国 | 21,399,439.21 | 20.95 |
美国 | 13,690,562.70 | 13.40 |
泰国 | 6,914,974.64 | 6.77 |
印度尼西亚 | 4,101,309.39 | 4.02 |
马来西亚 | 3,600,391.13 | 3.53 |
新加坡 | 3,065,744.26 | 3.00 |
合计 | 96,413,314.77 | 94.40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能源 | 7,417,189.63 | 7.26 |
材料 | 2,579,622.83 | 2.53 |
工业 | 13,070,958.30 | 12.80 |
非必需消费品 | 3,321,893.28 | 3.25 |
必需消费品 | 4,745,675.29 | 4.65 |
保健 | - | - |
金融 | 37,506,716.23 | 36.72 |
信息技术 | 14,377,391.82 | 14.08 |
电信服务 | 9,354,656.90 | 9.16 |
公用事业 | 4,039,210.49 | 3.95 |
合计 | 96,413,314.77 | 94.40 |
序号 | 公司名称 (英文) | 公司名称 (中文) | 证券代码 | 所在证 券市场 | 所属国家 (地区) | 数量 (股) |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 | - | 005930 KS | 韩国证券交易所 | 韩国 | 700 | 6,255,116.82 | 6.12 |
2 | CHINA MINSHENG BANKING CORP LTD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988 HK | 香港证券交易所 | 香港 | 600,000 | 4,359,129.60 | 4.27 |
3 | CHINA MOBILE LIMITED |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 941 HK | 香港证券交易所 | 香港 | 53,000 | 3,878,498.26 | 3.80 |
4 | CHINA CONSTRUCTION BANK CORPORATION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39 HK | 香港证券交易所 | 香港 | 730,000 | 3,681,745.51 | 3.60 |
5 | CNOOC LIMITED |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 883 HK | 香港证券交易所 | 香港 | 260,000 | 3,537,576.38 | 3.46 |
6 | CHONGQING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 LTD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618 HK | 香港证券交易所 | 香港 | 800,000 | 2,750,403.20 | 2.69 |
7 | CHINA PETROLEUM & CHEMICAL CORPORATION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386 HK | 香港证券交易所 | 香港 | 380,000 | 2,705,319.94 | 2.65 |
8 | AU OPTRONICS CORP | - | AUO US | 纽约证券交易所 | 美国 | 90,000 | 2,545,627.50 | 2.49 |
9 | TAIWAN 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COMPANY LTD | - | TSM US | 纽约证券交易所 | 美国 | 23,000 | 2,480,761.14 | 2.43 |
10 | HUTCHISON WHAMPOA LIMITED | 和记黄埔有限公司 | 13 HK | 香港证券交易所 | 香港 | 33,000 | 2,164,726.25 | 2.12 |
序号 | 名称 | 金额(人民币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356.57 |
5 | 应收申购款 | 18,428.78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18,785.35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119,455,302.74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1,386,180.20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5,754,924.98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115,086,557.96 |
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