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公司·地产
  • A7:研究·市场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关于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全年业绩预盈公告
  •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业绩预告更正
  •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美国CELSION公司签订在中国区域开发和销售ThermoDox意向性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理完成退出上海德汇集团
    有限公司股权投资的公告
  •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13年1月23日   按日期查找
    A4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46版:信息披露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关于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全年业绩预盈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业绩预告更正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美国CELSION公司签订在中国区域开发和销售ThermoDox意向性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理完成退出上海德汇集团
    有限公司股权投资的公告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尖峰集团 股票代码:600668 编号:临2013-004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1月22日在浙江省金华市婺江东路88号尖峰大厦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1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蒋晓萌先生主持。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股份557191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法律顾问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逐项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7191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557191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2.2 向公司原有股东配售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557191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2.3 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557191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2.4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557191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2.5 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557191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2.6 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557191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2.7 担保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557191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2.8 募集资金的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557191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2.9 发行债券的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557191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2.10 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557191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7191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4、《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偿还保障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7191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浙江一剑律师事务所陈雄武、左文辉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和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一剑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