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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重庆三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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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重庆三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3-0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和债权代理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安排。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3年重庆三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3渝三峡债”)。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

    (三)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6年期,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

    (四)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40%(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2.00%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4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五)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3、4、5、6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5%、25%、25%、25%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六)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采取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面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规模预设为8亿元,在上证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的规模预设为2亿元。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部分和在上证所协议发行部分之间采取双向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根据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对上述预设规模进行回拨调整。

    (七)发行范围及对象:1、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2、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合格基金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八)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1、投资者认购的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的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2、投资者认购的通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的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九)信用级别: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十)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十一)资金监管人/债权代理人:发行人聘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行作为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人和债权代理人。发行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行签署了《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和《债权代理协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行将代理债券投资人监督发行人经营状况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同时,如发行人未按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履行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还本付息义务,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行将协助或代理投资者向发行人追偿。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三峡投资公司:指重庆三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万州区政府:指万州区人民政府。

    区管委会:指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经开区:指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本期债券:指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的2013年重庆三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指2013年重庆三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2013年重庆三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分销商:指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各自承销本期债券的份额承担债券发行的风险,在发行期结束后,将各自未售出的债券全部买入。

    《承销团协议》:指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为本次发行签订的《2013年重庆三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

    《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指《2013年重庆三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

    《债权代理协议》:指《2013年重庆三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指《2013年重庆三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资金监管人/债权代理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行。

    上证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元:指人民币元。

    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2〕3988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重庆三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万州区白岩书院74号

    法定代表人:冯俊亮

    联系人:汪奇胜、吴爽

    联系地址:万州区白岩书院74号

    联系电话:023-58808568

    传真:023-58808938

    邮政编码:404000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

    1、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杨立、许强、王昭镔、王艳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联系电话:010-88085365、88085782

    传真:010-88085373

    邮政编码:100033

    2、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人:孙鹏、陈志刚、王晓天、刘欢、董晗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8号盈泰中心2号楼16层

    联系电话:010-83958918、83958920、83958937

    传真:010-83958919

    邮政编码:100032

    (二)分销商

    1、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座第18-21层及第04层01.03.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曾艳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4楼

    联系电话:0755-82026596

    传真:0755-82026594

    邮政编码:518026

    2、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汪夏如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中心商务大厦22楼

    联系电话:0755-82033481

    传真:0755-82032850

    邮政编码:518033

    3、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无锡市新区高浪东路19号15层01-11单元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联系人:卢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1088号葛洲坝大厦22楼

    联系电话:021-38991500-857

    传真:021-38571374

    邮政编码:200122

    三、资金监管人/债权代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行

    营业场所:重庆市万州区高笋塘86号

    负责人:胡斌

    联系人:管超

    联系地址:重庆市万州区高笋塘86号

    联系电话:023-58243222

    传真:023-58248091

    邮政编码:404000

    四、交易所发行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总经理:黄红元

    联系人:李刚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1-68802562

    传真:021-68807177

    邮政编码:200120

    五、托管人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系人:李杨、田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联系电话:010-88170735、88170738

    传真:010-88170752

    邮政编码:100033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总经理:高斌

    联系人:王博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邮政编码:200120

    六、审计机构: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15层

    法定代表人:李尊农

    联系人:敖为亮、王兆钢

    联系地址:北京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座15层

    联系电话:010-68364873

    传真:010-68348135

    邮政编码:100037

    七、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 座29层

    法定代表人:关建中

    联系人: 张鑫、陈磊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 座29层

    联系电话:010-51087768

    传真:010-84583355

    邮政编码:100016

    八、发行人律师: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

    住所:重庆市万州区白岩路49号星海大厦11楼

    负责人:张兴安

    经办律师:余中华、黄卫兵

    联系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白岩路49号星海大厦11楼

    联系电话:023-58155604、58222583

    传真:023-58222583

    邮政编码:404100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重庆三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3年重庆三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3渝三峡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6年期,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40%(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2.00%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4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六、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人民币,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人民币1,000元。

    七、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3、4、5、6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5%、25%、25%、25%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八、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采取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面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规模预设为8亿元,在上证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的规模预设为2亿元。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部分和在上证所协议发行部分之间采取双向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根据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对上述预设规模进行回拨调整。

    九、发行范围及对象:(一)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合格基金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十、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一)投资者认购的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的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二)投资者认购的通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的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十一、发行期限:(一)银行间市场发行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2013年1月23日起,至2013年1月25日止;(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2013年1月23日起,至2013年1月25日止。

    十二、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的第一日,即2013年1月23日。

    十三、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发行首日,即2013年1月23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1月23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四、计息期限:自2013年1月23日起至2019年1月22日。

    十五、付息日:2014年至2019年每年的1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十六、兑付日:2016年至2019年每年的1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十七、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证券登记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

    十八、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并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十九、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十一、信用级别: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二十二、资金监管人/债权代理人:发行人聘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行作为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人和债权代理人。发行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行签署了《2013年重庆三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和《2013年重庆三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行将代理债券投资人监督发行人经营状况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同时,如发行人未按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履行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还本付息义务,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行将协助或代理投资者向发行人追偿。

    二十三、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四、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发行,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托管记载。

    二、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面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部分的认购与托管。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面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部分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http://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索取。

    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的认购与托管。

    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欲参与上证所协议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在发行期间与本期债券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联系,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认购本期债券。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要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一、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二、本期债券上证所协议发行部分的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中标注“▲”的发行网点。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投资者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投资者同意发行人聘请的债权代理人与发行人签订《债权代理协议》(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接受该等文件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券即被视为接受上述协议之权利及义务安排。

    五、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人/债权代理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六、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变更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前两年单独支付,后四年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19年每年的1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已上市或交易流通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分次还本。自2016年至2019年每年的1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分别偿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25%。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由债券托管人办理;已上市或交易流通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重庆三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俊亮

    住所:万州区白岩书院74号

    注册资本:517,066,710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对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储、整治及基础设施和产业进行投资、建设管理(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重庆三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是以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储、整治及开发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投融资为主业的国有独资公司。作为经开区内最重要和最主要的国有资产和公用事业运营主体,按照经开区发展规划的要求,发行人组织实施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综合开发以及多项经开区重点建设工程,为推动万州区和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经济社会与城乡建设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经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776,454.32万元,负债总额257,498.0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518,956.29万元。201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699.0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1,741.90万元,2009年-2011年三年实现的平均净利润35,406.15万元。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重庆三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系由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其前身为重庆市农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初始注册资本8,000万元,业经重庆顺达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渝顺验[2005]34号)。公司于2005年10月28日取得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万州区分局核发的5001011820818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8年5月25日,工商注册号变更为500101000021748。

    2009年10月14日,为支持重庆万州工业园区(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名重庆万州工业园区)发展,增强园区投融资能力,经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重庆市农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更名的批复》(万州府[2009]211号)同意,重庆市农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更名为重庆三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0年9月26日,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将注册资本增加到51,706.671万元,由控股股东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认缴全部新增出资43,706.671万元,该增资事项,业经重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渝大华验[2010]94号)。

    2011年1月7日,根据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重庆万州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批复》(万州府[2011]8号),同意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资组建重庆万州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区政府授权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重庆万州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并将重庆三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重庆万州化学工业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权划转给重庆万州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由此,公司股东变更为重庆万州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011年8月29日,经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偿划转重庆万州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三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万州经管发[2011]68号)同意,重庆万州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发行人100%股权全部划转给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务局。由此,公司股东变更为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务局。

    三、发行人股东情况

    发行人是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授权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务局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务局为发行人的唯一股东,代表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使出资人职责。

    四、发行人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结构

    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经济发展,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并完善了《重庆三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章程》,对于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出资人权利和义务、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解散及清算等事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是由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务局代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及监事会,总经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出资人享有如下权利: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向公司委派或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并在董事会成员中指定董事长、副董事长;决定董事的报酬事项;3、委派或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监事,并在监事会成员中指定监事会主席;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和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报告;5、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6、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7、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8、公司终止,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9、修改公司章程;10、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出资人对上述事项作出决定,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应当报经审批。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出资人在董事会成员中指定。董事会对出资人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执行出资人的决议;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4、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分立、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的方案;5、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6、聘任和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7、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8、公司章程或者出资人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出资人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出资人决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向出资人提出议案;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出资人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组织结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内设办公室、工程管理部、资金财务部三个部门。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办公室:负责有关行政公文的收发、登记、呈送、催办、归档及文档保管等工作。接、发、处理、保管一切来电来函文件;协助公司领导安排行政会议,负责会议记录,以及会议议决事项催办;掌握和使用印章并审核,开具行政介绍信和其他证明;负责办公用品的领取、使用、管理和维护;负责公司日常工作的考勤;负责公司车辆的管理。

    工程管理部:负责工程选址、用地、规划、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联系及相关手续的办理,负责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等审查和优化工作;负责工程建设资料的整理和管理;负责项目的招标管理和工程项目的造价编制审核管理;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全面掌握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负责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等相关资料的审查工作;负责质量管理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配合好质监站的工作,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

    资金财务部:负责公司日常财务核算,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搜集公司财务活动情况,掌握资金动态,对费用开支进行审核并进行分析,向公司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负责公司各项财产的清查、管理;参与各部门对外经济合同的签订工作;审核有关收入单据及账务处理,审核各项费用支付及账务处理,总分类账,日记账等账簿处理,财务报表及会计科目明细表。

    发行人组织结构关系图如下:

    五、发行人与母公司、子公司的投资关系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务局持有发行人100%股权,为发行人唯一股东。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无子公司。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

    户 邑:现任发行人董事长。

    冯俊亮:现任发行人总经理、董事。

    黄 明:现任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局长、发行人董事。

    袁 军:现任发行人副总经理、董事。

    谭一言:现任万州经开区规建局建筑业管理科科长、发行人董事。

    (二)监事

    张慧胜:现任万州经开区办公室副主任、发行人监事会主席。

    幸乾福:现任万州经开区财务局副局长、发行人监事。

    陈云之:现任发行人办公室主任、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冯俊亮:现任重庆市三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袁 军:现任现任重庆市三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军利:现任发行人副总经理。

    汪奇胜:现任现任发行人财务总监。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和前景

    (一) 城市基础设施行业发展现状及前景

    1、我国城市基础设施行业发展现状及前景

    城市基础设施状况是城市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支撑,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物质条件,是一个国家发达与否的重要体现。基础设施的增长不仅是城市容量的基础,更是城市生活品质提高和城市文明的保证,为城市化进程提供了物质保障。因此,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一直受到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扶持。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我国城市化进程一直保持稳步发展的态势。自1998年以来,我国城市化水平每年都保持1.5%~2.2%的增长速度,城市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社科院蓝皮书预计,今后一段时间,中国城镇化进程仍将处于一个快速推进的时期,到2015年城镇化率将达到52%左右,到2030年达到65%左右。在我国实现由农村化社会向城市化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城市化将进入加速发展阶段,对基础设施的需求必然不断增加。

    伴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城镇化之路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环境和社会问题,其中城市环境质量下降、交通拥挤、居住条件差、失业人口增加、可利用土地资源稀缺等一系列问题的解决都要依靠地方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发展带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二五”期间,我国将要完善城市化布局和形态,科学规划城市群内各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缓解特大城市中心城区压力,强化中小城市产业功能,增强小城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推进大中小城市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发展。全国各城市将加快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加大对市政设施建设和服务的指导监督,全面提高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投资总额预计在7万亿元左右。力争到2015年,36个大中城市的管网覆盖率达到100%,设市城市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区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平均达到85%;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36个大中城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全国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9%,绿地率达到3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也必将保持加速发展势头,未来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

    2、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行业发展现状及前景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名重庆万州工业园区,于2002年12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于2010年6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国务院、重庆市委市政府的关切下,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始终保持着较为快速的发展势头,经开区持续不断地加大城市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建成了一批对城乡发展至关重要的民生工程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011年,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完成建设项目25个、在建项目51个,完成投资49,732万元。启动并编制完成《万州经开区总体规划》和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了经开区“一区五园”58.56平方公里规划建设管理范围;完成经开大厦概念性方案和万利、玉城、长石板106万平方米还房的设计工作,完成上海大道延伸段、百安大道延伸段、工业大道、玉城大桥的设计工作,并启动招标工作;启动玉城、长石板、盐化园、石梁、檬子、高峰片区7平方公里的场平整治工程,全年完成约5平方公里的场平整治;开工建设公租房、廉租房44.3万平方米;开工建设万忠路复线,其中A标段基本建成;竣工天子园、龙腾园标准厂房10.1万平方米,开工建设标准厂房12万平方米;边仙大桥建成通车;完成申明大道、化工大道等10.5公里的道路综合整治;完成三房大桥立面整治;完成天子园、龙腾园、光电园、化工园等人行道、厂区绿化,完成疏港大道、化工园景观提升等项目。

    未来,万州经开区将紧紧围绕建设重庆第二大城市战略和“三大战役”攻坚任务,在现有实施开发面积12平方公里的基础上,结合万州城市总规、土规重大修改,完成经开区“一区五园”58.56平方公里规划建设;重点落实高峰片区30平方公里的规划,切实做好拓展区建设方案、水电气论证、景观规划等工作;规划设计到高峰片区“一路一核”的快速公路、土地整治和路网建设,迅速拉开高峰拓展区的建设新格局。

    (二)土地开发行业发展现状及前景

    1、我国土地开发行业发展现状及前景

    一级土地开发,是指在土地出让前,对土地进行整理投资开发的过程。具体来说,就是按照城市规划功能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指标的要求,由政府统一组织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土地平整、市政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按期达到土地出让标准的土地开发行为。土地一级开发是土地出让前的运作方式,开发的主体是当地政府或由当地政府指定的土地开发企业,而土地一级开发的结果是要使“生地”成为“熟地”,达到出让的标准。在大多数城市主要是由政府来操作,也有政府委托企业来做,政府负责管理和监督,或者由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性质的土地储备机构来做。其盈利通常以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实现。按照现行国有土地政策要求,土地使用权出让包括协议出让、招标出让、拍卖出让和挂牌出让四种方式。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适应了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随着基础设施用地、工业及房地产用地规模的快速增长,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规模迅速扩大,出让金收入也大幅增加。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为14,239.7亿元,比上年增长43.2%;2010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29,397亿元,比上年增长106.2%。2011年,在当前政策趋紧的房地产调控的背景下,全国土地出让收入仍然达到20,030亿元,这说明房地产用地占总体建设用地规模的比重虽然相对比较大,但其比重的分量,仍不足作为决定性的因素的影响全国土地出让金的收入,而工业用地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其它用地仍然是土地出让金收入的最重要因素,而现阶段我国正处于工业、城镇化的高速发展阶段,工业用地与基础设施建设等用地数量将得到持续稳定的增长。可以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全国土地出让收入仍将保持稳定、快速的发展,土地开发行业未来前景良好。

    数据来源:wind资讯

    2、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开发行业发展现状及前景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万州城市总体规划》、《万州经开区总体规划》修编为先导,按照“发展大工业、建设大城市、促进大移民”的总体目标,逐步形成了以天子园、盐气化工园、五桥园为主的“一区三园”总体布局。总体规划面积58.56平方公里,重点发展盐气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纺织服装、机械电子、食品药品等五大特色产业。建园以来,万州经开区从零起步,坚持不懈地走开放、特色、集群的产业发展路子,取得了比较显著的建设成效,目前已成为万州实施工业强区的大平台、破解产业空虚的突破口、经济发展的增长极、移民就业的主渠道。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征地工作实现历史性的突破,截至到2011年12月31日,经开区已完成园区规划面积58.56平方公里,2011年,完成土地勘界37500亩,取得征地批复9178亩;启动征地拆迁面积23000亩,全面铺开了22个村98个村民小组的征地拆迁;全年累计签订安置补偿协议4900余户12800余人,拆迁房屋3400多栋,拨付补偿资金7.2亿元,初步完成15000亩的拆迁补偿。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一)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发行人系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授权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务局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在该地区具有垄断地位,负责对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储、整治及基础设施和产业进行投资、建设管理。是万州建成千亿级万州经开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实施五桥园、天子园和新田港的开发与建设。随着万州工业园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经营规模和实力不断壮大,在城市建设开发投资领域的竞争力已经初步形成,在区域内具有行业垄断性,因而有着较强的竞争优势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二)竞争优势

    1、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优势

    重庆市是我国四个中央直辖市之一,国家五大中心城市之一,是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和金融中心,我国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重庆市所处的成渝经济圈是我国西部地区人口最稠密、产业最集中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区位、技术、政策等诸多优势。

    万州位于重庆主城区至宜昌之间,上至重庆主城327公里,下至宜昌321公里,在周边近10万平方公里的范围内,万州是最为重要的工商业城市,市场覆盖范围大,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和辐射区域。《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以万州为中心、三峡库区为主体的渝东北地区。《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把万州建成重庆第二大城市的决定》(渝委发〔2010〕16号)明确提出:要把万州建成三峡库区的经济中心和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万州正在成为机遇、政策和要素聚集区,是全国重要的投资洼地,未来相当一段时期,万州的发展潜力和空间巨大。

    2、充足的土地储备

    发行人作为万州经开区的开发建设主体,负责对经开区规划区内土地实行一级垄断开发,统一对土地进行征用、整理储备、运营,享有土地收益权。发行人自公司成立以来,截至2011年12月31日,储备土地累计达到12.8平方公里(每平方公里1500亩),其中整治成熟土地8平方公里,出让土地6平方公里,实现土地开发整治收入19.22亿元。发行人已收储未出让的土地还有9,673.01亩,除此以外,发行人按照经开区的开发建设规划,未来五年内每年将新收储土地3平方公里左右,为发行人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政策支持优势

    万州是西部大开发、三峡移民、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重庆直辖等优惠政策叠加区,堪称投资政策富集区,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三峡库区唯一的国家级经开区,享受一系列特殊的政策性资金扶持。按照国务院出台的三峡工程后期扶持规划,万州经开区在2011—2020年将获得移民生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扶持投资20亿元左右。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西部等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0〕48号)精神,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申请的各类银行贷款可以享受中央财政贴息,贴息期限最高可以达到5年。按照《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五年规划》,万州经开区每年还可获得近亿元的对口支援资金。

    4、良好的融资能力

    发行人充分利用三峡库区后期扶持资金政策,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信银行、汉口银行和三峡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建立了良好、长久的合作关系。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可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18.73亿元。良好的融资能力有力地支持了发行人的可持续发展,并为发行人开展资本市场融资业务提供了有效的偿付保证。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状况及发展规划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

    发行人按照万州区委、区政府和万州经开区管委会对经开区开发建设的总体要求,负责筹措资金对经开区内招商引资和产业建设所需的工业土地和商业土地进行一级开发,待土地开发后,通过土地交易中心采用“招拍挂”的方式出让。因此,发行人具有鲜明的开发区背景,主营业务模式清晰。经过多年的发展,发行人已经发展成为集四大职能于一体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平台,其四大职能是:(1 )经开区土地收储和一级开发;(2 )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3 )区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4 )作为经开区开发建设主体,负责经开区土地收储和基础设施项目的资金筹措和相关债务清偿。

    发行人对万州经开区规划范围内的土地进行收储和一级开发,根据万州区委、区政府和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相关文件规定,由万州经开区财务局按照政府性基金收支管理办法,将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给万州经开区土地储备中心,用于结算发行人的土地整治款。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状况

    发行人主要负责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从事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和资本运作,以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主要经营业务包括土地收储整治业务和基础设施建设业务。

    1、土地收储整治业务

    发行人具有经开区土地收储职能,负责对经开区内的土地进行整治、开发及收储。截至2011年末,公司储备土地12.8平方公里,整治成熟土地8平方公里,出让土地6平方公里,累计实现土地开发整治收入19.22亿元。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公司分别取得土地开发整治收入28,845.67万元、41,736.02万元和60,699.06万元。发行人土地经营收入的稳定增加,显示出发行人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增长势头。

    2、基础设施建设业务

    截至2011年末,发行人累计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55.6亿元,累计建设道路13千米,建成道路绿化和园林景观面积35万平方米,铺设排水管网30千米,新建供电线路10千米,建成标准厂房(含在建)50万平方米、职工配套生活用房2万平方米、征地还房13万平方米、公租房6万平方米、廉租房2万平方米,建成开发区集中污水处理厂2座。

    (三)公司发展规划

    发行人是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平台和运营主体。在承担经开区开发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发行人将继续加大经开区内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园区的硬件竞争力,提升经开区内城市化水平,达到全面提升市场化的整体运作能力,更好地发挥发行人在重庆第二大城市和千亿级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的生力军作用。发行人通过以下几方面的具体措施来保证上述经营目标的实现:

    1、依托开发区内城市化进程,加快土地开发经营,探索“资源—资产—资本”的循序渐进模式,对土地资源进行成片规划,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以商业运作的模式带动多样化经营,以合作开发的形式积累运作经验。

    2、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标准厂房、土地整治、房屋建筑、道路建设、公用配套”为重点,每年计划完成建设投资10亿元,力争年实施土地整治3000亩,建设标准厂房10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10万平方米、统建还房10万平方米,以及相关道路建设和公用配套建设。在建设方式上,对大项目积极推行BT模式。

    3、发行人一方面继续与各大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保持密切的业务合作关系,按照经开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合理规划未来的融资方案;另一方面积极地拓宽和丰富融资渠道,完善和优化自身融资结构,有效利用发行企业债券进行资本市场融资,逐步做强做大公司主营业务。

    4、强化项目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效率

    发行人将根据万州区和经开区的经济发展战略、产业政策的总体要求,适时调整政府基础设施投资结构和资金投向,将资金优先安排功能性项目;同时坚持集约化经营方向,提升专业化管理运作水平,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持持续筹资能力。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发行人2009年12月31日、2010年12月31日、201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 2009年度、2010年度、2011年度的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三年连审。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发行人的上述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鉴字[2012]第3221074号)。本文2009-2011年的财务数据均来源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与指标

    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发行人最近三年的有关财务指标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总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资产总额年平均数×100%(2009年按期末数计算)

    5、应收帐款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应收帐款年平均数(2009年按期末数计算)

    6、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年平均数(2009年按期末数计算)

    7、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年平均数×100%(2009年按期末数计算)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不存在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一、募集资金投向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10亿元,全部用于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工程和万州移民生态工业园(五桥片区)基础设施项目,上述两项目已获得有权部门的审批,总投资达到261,275万元。

    具体募集资金拟使用规模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一)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工程

    1、项目建设背景

    为了促进重庆统筹城乡发展,加快解决中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2010年5月18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远郊区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2010-112)安排给万州区8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2010年8月20日,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为解决万州经开区入驻企业职工基本生活配套需要,将重庆市人民政府安排给万州区的8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分解给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62万平方米,并且要求3年完成。因此,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属于重庆市政府统筹安排的保障房建设项目,已纳入重庆市2010年-2012年保障房建设计划。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面向开发区入驻企业中符合《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申请条件的中低收入且无住房的职工租赁使用,解决万州经开区入驻企业职工基本生活配套需要。万州经开区已入驻企业现有职工2.2万人,其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职工占60%以上,对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求面积达60万平方米以上。万州经开区根据万州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价格为每平方米每月7元人民币,年租金每平方米84元。

    2、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占地面积450亩,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0075套,总建筑面积62万m2,配套建设水、电、气、通讯公用工程及消防、环保、绿化附属工程。

    3、项目审批情况

    该项目经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万州发改工[2010]38号)批准。

    4、项目总投资和募集资金安排

    该项目总投资为153,275万元,其中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安排6亿元,占项目总投资39.15%,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60%。

    5、项目实施进度

    该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30个月,于2010年12月开工,预计2013年6月竣工。截至2012年6月30日,本项目房屋基桩全部浇筑完毕,主体施工完成30%,累计完成投资额61,31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0%。

    6、项目效益

    本项目为国家鼓励发展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在政府统一规划和发行人的积极参与下,可以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项目建成后,可新增居住小区维护人员和保安人员,人员来源主要为库区移民和下岗失业人员,增加了社会就业岗位的总量,缓解移民及下岗失业人员需要就业安置的压力,推动移民安稳致富,促进社会稳定。

    同时,为保障债券投资者到期兑付本息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与万州经开区管委会签订《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委托建设合同书》,根据该协议有关约定:本项目委托建设期为六年,总金额174,888.5万元。在本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的第一年和第二年,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约定的委托建设的资金总额,每年支付发行人委托建设资金的10%;委托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的第三年至第六年,每年支付乙方委托建设资金的20%。项目回购资金安排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十四条 偿债保障措施。

    (二)万州移民生态工业园(五桥片区)基础设施项目

    1、项目建设背景

    移民生态工业园是国务院在《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文件)中提出的,是三峡库区以解决移民就业、促进移民安稳致富、确保库区和谐发展为建设目的,以生态文明、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目标,以循环经济、工业生态和清洁生产为建设要求的新型工业园区。《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库区移民生态工业园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渝办〔2009〕64号)明确万州移民生态工业园规划面积为8平方公里,在原重庆万州工业园区(现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区内建设。

    2、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新征土地2600亩,新建工业标准厂房200000㎡,建设道路10km,其中:主干道24m*2km,次干道16m*3km,连接道8m*5km,配套建设水、电、气、通讯管网及绿化附属设施。

    3、项目审批情况

    该项目经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万州移民生态工业园(五桥片区)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万州发改工[2010]39号)批准。

    4、项目总投资和募集资金安排

    该项目总投资为108,000万元,其中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安排4亿元,占项目总投资37.04%,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60%。

    5、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36个月,于2011年1月开工,预计2013年12月竣工。截至2012年6月30日,本项目已全面完成拆迁安置任务,场地平整已结束,道路、管网、标准厂房已全面开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额45,36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2%。

    6、项目效益

    本项目为国家鼓励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以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经估算,本项目经营期收入总额为156,100万元,其年平均经营收入为31,220万元。按照万州移民生态工业园的土地征用优惠政策,将直接成本扣除后转让给入驻企业,土地五年内售完,经营期收入还包括三峡后期扶持补助资金及标准厂房转让收入。本项目也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项目建成后将能有效地优化资源配置,节约土地资源。使入驻企业共享道路、通信、给排水、供电等公共要素资源。同时,还可拓展就业渠道,促进移民安置。新增入驻企业就业岗位2500个,其中安置移民1500人,人员来源主要为库区移民和下岗失业人员,增加了社会就业岗位的总量,缓解移民及下岗失业人员需要就业安置的压力,实现移民“移得出、安得稳、逐步能致富”的目标,推动移民安稳致富,促进社会稳定。

    同时,为保障债券投资者到期兑付本息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与万州经开区管委会签订《万州移民生态工业园(五桥片区)基础设施项目委托建设合同书》,根据该协议有关约定:本项目委托建设期为六年,总金额121,140万元。在本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的第一年和第二年,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约定的委托建设的资金总额,每年支付发行人委托建设资金的10%;委托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的第三年至第六年,每年支付乙方委托建设资金的20%。项目回购资金安排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十四条偿债保障措施。

    三、发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发行人将通过多种方式规范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偿还,以保障投资者利益。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

    为方便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行人在监管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门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向和投资金额安排使用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发行人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将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禁止对发行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方占用募集资金。同时,发行人将设立偿债账户用于本期债券本息的划付。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对债券募集资金进行使用管理。发行人将加强业务规划和内部管理,努力提高整体经济效益水平,严格控制成本支出。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严格按照本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资项目安排使用。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严格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凡涉及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按照资金使用计划,根据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提出用款额度,再根据用款额度大小,视情况报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办理付款手续。

    发行人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重庆三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将在经营过程中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同时,发行人聘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行作为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人和债权代理人,并签署了《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和《债权代理协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行将代理债券投资人监督发行人经营状况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发债募集资金运用原则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对资金进行支配,并保证发债所筹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超过60%。

    2、发债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已经制定了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

    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将根据项目进度情况和项目资金预算情况统一纳入本公司的年度投资计划进行管理。募集资金使用部门将定期向公司相关部门报送项目进度情况及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 偿债保证措施

    发行人将以良好的经营业绩为本期债券的到期偿还创造基础条件,并采取具体有效的措施来保障债券投资者到期回收本息的合法权益。

    一、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

    (一)本期债券偿债计划概况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0亿元,为固定利率债券,按年付息。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经营利润及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销售所产生的现金流。本期债券偿付本息的时间明确,支付金额固定不变,不确定因素少,有利于偿债计划的提前制定。

    为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以形成确保债券本息偿付安全的内部机制。

    (二)偿债资金专户安排

    发行人将开立专门偿债账户,专门用于偿付本期债券本息。偿债资金的具体安排是:除每年付息外,债券存续期的第三年至第六年,每年付息前10个工作日,分别提取发行总额的25%作为偿债资金存放于该账户,进行专户管理,确保债券到期本息的及时偿付。

    (三)本期债券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发行人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管理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工作。该人员将全面负责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和本金兑付,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日或兑付日后的有关事宜。

    (四)本期债券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针对发行人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债券自身的特征、募集资金投向的特点,发行人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本期债券的本息将由发行人通过债券托管机构支付,偿债资金将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收入,主要来源于公司的经营收入、项目建设所产生的收益以及政策性扶持资金等。

    二、偿债保障措施

    三峡投资公司自组建以来,业务发展良好,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稳定,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对各种债务性融资均做到了按时还本付息,银行信用等级高,社会责任感强。三峡投资公司将以良好的经营业绩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创造基础条件,同时采取具体有效的措施来保障债券投资者到期兑付本息的合法权益。根据三峡投资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的偿债保障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主要偿债资金来源

    三峡投资公司作为万州经开区开发建设及投融资的市场主体,有稳定可观的营业收入,公司的业务发展良好,主营业务利润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2009年、2010年、2011年的营业收入分别达到28,845.67万元、41,736.02万元和60,699.06万元。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和《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0〕412号)要求。三峡投资公司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三峡投资公司标准厂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出租、出售收入

    2、三峡投资公司储备土地的出让收入及储备土地出让后产生的城市建设配套费

    3、项目代建投资回购资金

    4、三峡投资公司取得的三峡后续规划资金、对口支援资金以及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等上级财政性资金

    5、三峡投资公司取得的万州经开区企业税收地方留成收入

    (二)其他偿债资金来源

    公司拥有大量可变现资产用于保障本期债券本息的及时兑付。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三峡投资公司拥有50万平方米的标准厂房、6万平方米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成本12.49亿元,如发行人不能按期及时兑付债券本息,可将上述资产转让后用于偿还本期债券,保障债券本息的及时兑付。

    (三)建立偿债资金专户

    1、万州经开区财务局已建立偿债资金账户,并报中国人民银行万州分行批准设立,开户行:建设银行万州分行营业部,账号:50001303600059205699,资金日均余额为1亿元。当公司偿债出现资金缺口时,万州经开区财务局可动用偿债资金予以补充。

    2、三峡投资公司将开立本期债券偿债账户,专门用于偿付本期债券本息。偿债资金的具体安排是:除每年付息外,债券存续期的第三年至第六年,每年还本付息前10个工作日,分别提取发行总额的25%作为偿债资金存放于该账户,进行专户管理,确保债券到期本息的及时偿付。本期债券偿付本息的时间明确,不确定因素较少,有利于提前制定相应的偿债计划。

    (四)聘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行作为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

    为维护本期债券投资者的权益,发行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行签署了《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和《债权代理协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行作为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人和债权代理人,将代理债券投资者监督发行人经营状况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发行人未按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履行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还本付息义务,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行将协助或代理投资者向发行人追偿。

    第十五条 风险与对策

    一、与本期债券有关的风险及对策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且期限较长,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不排除市场利率上升的可能,这将使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的收益水平相对下降。

    对策:

    在设计本期债券的发行方案时,发行人在考虑债券存续期内可能存在的利率风险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安排,以保证投资人合理配置投资资金,获取稳定的投资收益。另外,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以提高本期债券的流动性,分散可能的利率风险。

    (二)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发展政策和资本市场状况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带来预期的回报,进而使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

    对策:

    发行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将加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运作,进一步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严格控制资本支出,确保发行人的可持续发展,尽可能降低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同时,发行人还将设立偿债储备资金,专门用于偿付本期债券本息。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有效地控制兑付风险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

    (三)流动性风险

    由于本期债券上市事宜需要在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也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券转让时出现困难。

    对策: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在1个月内向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力争使本期债券早日获准上市或交易流通。同时,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债券交易的活跃程度也将增强,本期债券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会降低。

    (四)信用评级变化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发行人的主体信用和本期债券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发行人目前的资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若出现任何影响发行人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的事项,评级机构调低发行人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都将会对投资者利益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对策: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动态地反映评级主体的信用状况。针对可能影响信用等级的重大事件,发行人将密切关注企业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对于影响公司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制定积极的应对措施;严格按照本募集说明书及相关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提取偿债资金;保证有足够资金满足本期债券本息的到期偿还,确保企业有一个良好的资信评级水平。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及对策

    (一)经济周期风险

    市政工程、保障房建设和土地开发整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盈利能力与经济周期有着比较明显的相关性。如果未来经济增长放慢或出现衰退,城市基础设施的使用需求可能同时减少,从而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未来发展趋势也会对项目经济效益产生影响。

    对策:

    发行人将尽可能使投资开发周期与宏观经济运行周期和行业发展景气周期保持一致,在经济上升期扩大投资规模,而在经济衰退期压缩投资规模,把国民经济发展周期对本公司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公司将依托其综合经济实力,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从而抵御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对其经营业绩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并实现真正的可持续发展。

    (二)产业政策风险

    发行人经营领域主要涉及土地开发整理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属于国家大力支持发展的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物价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排除在一定时期内对发行人经营环境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对策:

    针对未来政策变动风险,发行人将与主管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加强政策信息的收集与研究,及时了解和判断政策的变化,以积极的态度适应新的环境。同时发行人将根据国家政策变化制定应对策略,对可能产生的政策风险予以充分考虑,并在现有政策条件下加强综合经营与技术创新能力,加快企业的市场化进程,提高企业整体运营效率,增加自身的积累,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尽量降低政策变动风险对公司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

    (三)发行人经营风险

    发行人是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最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主体,政府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方向、经营决策、组织结构等方面存在干预的可能性,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产生一定的影响,从而影响发行人的盈利水平。

    对策:

    发行人拥有的大量的土地储备以及未来可开发整理的土地,将为发行人带来充足的土地出让收益,为发行人增加新的收入和经营活动现金流提供充足的来源,可有效增强发行人的抗风险能力,降低发行人的经营风险。

    另外,发行人亦将进一步加强与万州区政府和经开区管委会的沟通、协商,力争在地方政府部门的大力扶持和政策支持下,不断加强管理、提高公司整体运营实力,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同时,发行人将积极加强与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的合作,并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多渠道筹集资金,降低融资成本。

    三、与投资项目相关的风险及对策

    发行人虽然对本次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进行了严格的可行性论证,从而保障了项目能够保质、保量、按时交付使用。但由于项目的投资规模较大,建设周期长,因此,在建设过程中,也将面临许多不确定性因素,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建设中的监理过程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都可能影响到项目的建设及日后正常运营。

    对策:

    发行人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将积极加强各投资环节的管理,控制投资成本,按计划推进工程建设进度,使建设项目能够按时投入使用,努力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级。主要评级观点如下:

    一、 评级报告内容概要

    (一)评级结论

    重庆三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是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重要的土地一级开发及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主体,主要从事经开区五桥园、天子园及新田港的土地一级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业务。评级结果反映了万州区及万州经开区经济财政实力不断增强、公司在万州经开区社会经济发展中居重要地位,得到各级政府有力支持等优势;同时也反映了万州经开区与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存在一定竞争、经开区税收收入对重点企业依赖程度较高、公司土地出让收入未来存在一定不确定性等不利因素。综合分析,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付的风险很小。

    预计未来1~2年,各级政府对公司的支持力度不会减弱。大公对公司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主要优势

    1、公司是万州经开区重要的土地一级开发及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主体,在经开区发展中居重要地位;

    2、近年来,万州区经济财政实力不断增强,区内支柱产业已形成一定规模并具备一定竞争优势;

    3、万州经开区是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近年来经济实力不断增强,财政收入增速较快;

    4、公司在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对口支援资金等方面得到了各级政府的有力支持。

    (三)主要风险/挑战

    1、万州经开区与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同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优势产业有所重合,存在一定竞争;

    2、万州经开区税收收入对重点企业依赖程度较高;

    3、公司土地出让收入易受宏观环境及政府政策影响,未来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跟踪评级安排

    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将对重庆三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债主体”)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大公将持续关注发债主体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其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发债主体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地反映发债主体的信用状况。

    跟踪评级安排包括以下内容:

    (一)跟踪评级时间安排

    大公将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出具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不定期跟踪自本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进行。大公将在发生影响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后及时进行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分析结束后下1个工作日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发布评级结果。

    (二)跟踪评级程序安排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访谈、评级分析、评审委员会审核、出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大公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债主体、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三)如发债主体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大公将根据有关的公开信息资料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或宣布前次评级报告所公布的信用等级失效直至发债主体提供所需评级资料。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发行人聘请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律师。该所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具了《关于2013年重庆三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一、发行人为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未发现影响发行人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事实或法律事项。

    二、发行人已经取得本次发行所需的必要的批准与授权,该等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三、发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发改委有关规定对于企业债券发行实质条件的要求。

    四、《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涉及的法律专业事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两家公司均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备担任本次发行主承销商的资格。

    六、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符合《证券法》、《管理条例》和《通知》的有关规定。

    七、本次债券发行的信用评级机构为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经核查,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具备担任本次债券发行信用评级机构的资格。

    八、本次发行的审计机构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机构,具有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资质,具备担任本次债券发行审计机构的合法资格。

    九、本次发行的资金监管人和债权代理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行。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行为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机构,具备担任本次债券发行的资金监管人和债权代理人的合法资格。

    综上所述,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认为,发行人具有《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国家发改委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公司债券的合法主体资格,并具备发行本期债券的实质条件,亦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税务说明: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就本期债券提出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的申请。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一)国家有关部门对本期债券的批准文件。

    (二)2013年重庆三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2013年重庆三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四)发行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五)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六)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七)2013年重庆三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八)2013年重庆三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九)其它文件。

    二、查询地址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或互联网网址查阅本

    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重庆三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万州区白岩书院74号

    法定代表人:冯俊亮

    联系人:汪奇胜、吴爽

    联系地址:万州区白岩书院74号

    联系电话:023-58808568

    传真:023-58808938

    邮政编码:404000

    (二)主承销商

    1、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杨立、许强、王昭镔、王艳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联系电话:010-88085365、88085782

    传真:010-88085373

    邮政编码:100033

    2、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人:孙鹏、陈志刚、王晓天、刘欢、董晗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8号盈泰中心2号楼16层

    联系电话:010-83958918、83958920、83958937

    传真:010-83958919

    邮政编码:100032

    此外,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

    http://www.ndrc.gov.cn

    http://www.chinabond.com.cn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附表一:2013年重庆三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网点表

    项目2011年末2010年末2009年末
    资产总额:776,454.32438,543.76235,362.98
    其中:流动资产合计310,588.30211,196.68146,905.43
    固定资产13,959.46375.02176.46
    无形资产2,494.202,547.742,601.28
    负债合计257,498.03160,917.67117,300.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18,956.29277,626.09118,062.48

    项目2011年度2010年度2009年度
    营业收入60,699.0641,736.0228,845.67
    营业利润41,381.8419,027.0924,933.47
    利润总额51,741.9026,413.3828,063.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1,741.9026,413.3828,063.18

    项目2011年度2010年度200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58.792,150.70-6,756.1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08.03-28,265.03-7,468.1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052.7016,054.5649,774.8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903.46-10,059.7735,550.49

    项目2011年度/末2010年度/末2009年度/末
    流动比率6.3011.3417.70
    速动比率6.3011.3417.70
    资产负债率(%)33.1636.6949.84
    总资产周转率(次)0.100.120.1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0.470.460.38
    存货周转率(次)---
    净资产收益率(%)12.9913.3523.77

    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万元)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规模(万元)占项目总投资

    比例

    批准文件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工程153,27560,00039.15%万州发改工[2010]38号
    万州移民生态工业园(五桥片区)基础设施项目108,00040,00037.04%万州发改工[2010]39号
    合计261,275100,000

    地点承销商地址联系人电话
    北京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樊玮娜、王慧晶、但罗林、詹茂军、李毅010-88085997、88085995、88013886、88085128、88013849
    北京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8号盈泰中心2号楼16层王晓天、刘欢、

    董晗

    010-83958918、83958920、83958937
    深圳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4楼曾艳0755-82026596
    深圳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中心商务大厦22楼汪夏如0755-82033481
    上海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1088号葛洲坝大厦22楼卢逸021-38991500-857

      主承销商

      201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