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97 股票简称:欧亚集团 编号:临2013—001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3年1月12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3年1月23日上午9:00时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了七届五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1人,实到10人。公司董事于惠舫因公出差未能出席董事会。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全票(第三项议题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长春欧亚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推进实体市场与网上市场的有效融合,扩大经营空间,抢占市场份额,提高市场竞争能力,董事会同意成立全资子公司,开展电子商务业务。公司名称:长春欧亚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128号。法定代表人:申国芹。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电子商务(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以工商注册为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长春亿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企业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系统对公司经营情况的管控能力。降低电子设备采购成本和维护费用。开展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相关的增值服务,增强企业信息一体化服务能力。董事会同意成立全资子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公司名称:长春亿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128号9楼。法定代表人:刘学学。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计算机及配件、电子产品、安防设备、办公设备及耗材、机电产品(小汽车除外);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及服务、技术推广服务及技术培训;系统集成,网络综合布线,电子设备维修及维护(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以工商注册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分公司欧亚商都租入关联方资产的议案》
2013年1月16日,本公司之分公司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亚商都(以下简称欧亚商都)与自然人王丽滨签署了《协议书》。欧亚商都拟以租入建筑面积地下-2层每月每平方米30元人民币、地下-1层和地上1层每月每平方米226元人民币,月租金合计为874,001.80元人民币的价格,租入王丽滨名下的位于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128号欧亚商都三期6988.66平方米商业服务用房(长房权字第1060067471,房号101,所在层数为 -2-1层)。其中:地下-2层为3599.16平方米,地下-1层为3126.44平方米,地上1层为263.06平方米。
王丽滨为本公司员工(欧亚商都三期6988.66平方米商业服务用房的产权代表)。其名下6988.66平方米的商业服务用房,系公司81名员工共有(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产权。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根据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得到公司四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对欧亚商都租入关联方资产的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判断,认为:关联交易标的资产产权明晰,不存在抵押、冻结等权利瑕疵和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交易对方无不良诚信记录,具有履约能力。交易价格的定价依据充分。关联交易遵循了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欧亚商都将租入资产纳入其经营体系进行经营管理,有利于统一整体规划布局,有利于提升整体经营形象,有利于提高整体经营能力,有利于形成整体规模效益,对欧亚商都长远发展将会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董事会(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欧亚商都按租入建筑面积地下-2层每月每平方米30元人民币、 地下-1层和地上1层每月每平方米226元人民币,月租金合计为874,001.80元人民币的价格租入关联方资产。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融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5亿元人民币的结构化项目信贷授信额度,信用免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业务对公司不会产生财务风险。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97 股票简称:欧亚集团 编号:临2013-002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于2013年1月12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3年1月23日上午 11:00时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了七届四次监事会。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分公司欧亚商都租入关联方资产的议案》,审阅了欧亚商都和交易方签署的《协议书》,审核了本次关联交易标的及关联方的有关资料和情况。监事会认为:交易标的资产产权明晰,不存在抵押、冻结等权利瑕疵和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交易对方无不良诚信记录,具有履约能力。交易价格的定价依据充分。关联交易遵循了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97 股票简称:欧亚集团 编号:临2013—003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为本公司之分公司欧亚商都租入资产的关联交易,不存在交易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租入的资产将纳入欧亚商都经营体系进行经营管理,有利于统一整体规划布局,有利于提升整体经营形象,有利于提高整体经营能力,有利于形成整体规模效益,对欧亚商都经营的长远发展将会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且不会形成新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对公司治理无影响。
●过去12个月发生了一次与同一关联人的交易,交易金额10,488,021.60元人民币。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关系的主要内容
2013年1月16日,本公司之分公司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亚商都(以下简称欧亚商都)与自然人王丽滨签署了《协议书》。欧亚商都拟以月租金合计为874,001.80元人民币的价格,租入王丽滨名下的位于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128号欧亚商都三期6988.66平方米商业服务用房。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交易对方王丽滨,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欧亚商都三期6988.66平方米商业服务用房的产权代表。其名下拥有的6988.平方米商业服务用房,系公司81名员工共有(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产权。
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的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13年1月23日在第二会议室召开了七届五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1人,实到10人。公司董事于惠舫因公出差未能出席董事会。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4名关联董事主动提出了回避表决申请,并回避表决。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经表决,以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分公司欧亚商都租入关联方资产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姓名:王丽滨,欧亚商都三期6988.66平方米商业服务用房的产权代表(身份证号码:220104196109052920,现住所:长春市高新区保利罗兰香谷B1—10栋702室)。其名下的商业服务用房,系公司81名员工共有(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产权。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标的:王丽滨名下的位于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128号欧亚商都三期6988.66平方米的商业服务用房(长房权字第1060067471,房号101,所在层数为 -2-1层)。其中:地下-2层建筑面积为3599.16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为3126.44平方米,地上1层建筑面积为263.06平方米。该商业服务用房系公司81名员工共有(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产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条款:
出租方:王丽滨,欧亚商都三期6988.66平方米商业服务用房的产权代表。其名下的商业服务用房,系公司81名员工共有(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产权(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亚商都(以下简称乙方)
(一)交易标的:甲方名下的位于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128号欧亚商都三期6988.66平方米的商业服务用房(长房权字第1060067471,房号101,所在层数为 -2-1层)。其中:地下-2层建筑面积为3599.16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为3126.44平方米,地上1层建筑面积为263.06平方米。该商业服务用房系公司81名员工共有(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产权。
(二)为提升乙方的整体经营形象,提高整体经营能力,形成整体规模效益,促进经营的长远发展,乙方同意租入上述交易标的资产。甲方代表81名产权共有人同意将上述交易标的出租给乙方。
(三)交易价格及其结算方式
1、交易价格:依据乙方的经营位置,参照乙方周边市场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乙方按租入建筑面积地下-2层每月每平方米30元人民币、地下-1层和地上1层每月每平方米226元人民币支付租金。月租金合计为874,001.80元人民币。
2、结算方式:结算方式:租金支付为下打租,乙方需在下季度首月10日前,向甲方支付上季度的租金。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缴纳租赁收益应需缴纳的税金。
(2)保证标的房屋所有权无瑕疵,绝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
(2)承担标的房屋水、暖、电等一切费用。
(3)自觉服从有关部门对安全、防火、环境卫生等的监督、检查。
(4)负责租赁期内标的房屋的维修并对标的资产的安全负全责。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如甲方违约,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本协议年租金的10%支付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
2、本协议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本协议年租金的10%支付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
(六)协议的生效条件及时间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乙方盖章并经乙方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七)协议的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八)协议签署日期。2013年1月16日。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旨在减少欧亚商都整体经营场所按照产权权属分散经营的状况。租入的资产将纳入欧亚商都经营体系进行经营管理,有利于统一整体规划布局,有利于提升整体经营形象,有利于提高整体经营能力,有利于形成整体规模效益,对欧亚商都长远发展将会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冯淑华、刘凤丽、张新民、安莉事前对提交公司七届五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分公司欧亚商都租入关联方资产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对欧亚商都与王丽滨签署的《协议书》进行了审阅,对本次关联交易标的及关联方的有关资料和情况进行了审核。该关联交易事项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后提交公司七届五次董事会审议。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对方无不良诚信记录,具有履约能力。关联交易标的资产产权明晰,不存在抵押、冻结等权利瑕疵和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交易价格的定价依据充分。关联交易遵循了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欧亚商都租入关联方资产。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协议书》
(二)本公司七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文件
(四)独立董事意见
(五)七届四次监事会决议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