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ST佳电 公告编号:2013-09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01月08日实施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新增股份上市工作,并于当日公告《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本次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2013年01月09日。
公司2008年、200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结果显示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0年4月16日对本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证券简称由“ST阿继”变更为:“*ST阿继” 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仍为“000922”。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瑞岳华审字【2011】第00994号),显示公司2010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1,528,411.86元,实现扭亏为盈,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仍为负值,仍存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故公司于2011年3月8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ST阿继”变更为“ST阿继”,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仍为“000922”。
一、撤销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的其他风险警示
2010年5月,公司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2011年4月,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2012年3月8日,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289号)批复;2012年6月7日,置入资产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在佳木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过户手续;2012年9月20日,公司名称经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由“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由“ST阿继”变更为“ST佳电”,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仍为“000922”。截止目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实施完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7月修订)第13.3.9条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13.3.1条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在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且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一)、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重大资产重组规定出售全部经营性资产和负债,并购买其他资产且已实施完毕;
(二)、通过购买进入公司的资产是一个完整经营主体,该经营主体在进入上市公司前已在同一管理层之下持续经营三年以上;
(三)、公司本次购买进入的资产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值;
(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盈利预测显示,上市公司完成本次重组后盈利能力增强,经营业绩明显改善;
(五)、不存在13.3.1条规定的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2013年1月17日,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撤销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公司股票于2013年1月24日停牌一个交易日,2013年1月25起恢复正常交易。公司证券简称由“ST佳电”变更为“佳电股份”,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922”。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5%恢复为10%。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
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0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