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氟磷酸锂扩建项目进展情况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3-008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六氟磷酸锂扩建项目进展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13,960万元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的六氟磷酸锂扩建项目目前取得阶段性进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扩建项目基本情况
扩建项目情况详见公司于2011年7月19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投资六氟磷酸锂扩建项目的公告》(2011—044)。
二、扩建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原计划在原有年产400吨六氟磷酸锂生产装置的基础上,新建年产1600吨六氟磷酸锂生产装置,形成年产2000吨六氟磷酸锂的生产规模。扩建项目分两期实施,每期建设规模为年产800吨六氟磷酸锂。
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公司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进行了新增年产300吨六氟磷酸锂生产装置建设,经过设备安装与调试,目前已与前期建成的年产400吨六氟磷酸锂生产装置合拢运行,六氟磷酸锂现时生产能力达到年产700吨。
为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公司将扩建项目原一期工程剩余500吨产能并入二期工程同步实施,二期工程建设规模合计为年产1300吨六氟磷酸锂生产装置,目前二期工程已完成土建施工、厂房建设和主要设备的采购与订制工作,正加紧进行设备安装。
三、风险提示
该产品市场需求情况受国家政策导向、市场推广与应用等多重因素影响,产品实际产销情况有待于公司销售团队对产品市场的进一步开拓与攻关,因此能否在短期内对公司形成明显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3-009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5-二甲基海因及其衍生产品
搬迁扩建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4,500万元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对公司5,5-二甲基海因及其衍生产品进行搬迁扩建的项目目前取得阶段性进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搬迁扩建项目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11年7月19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5-5二甲基海因及其衍生产品搬迁扩建的公告》(2011—045)。
二、项目进展情况及后续安排
公司投资于新厂区的5,5-二甲基海因及其衍生产品扩建项目部分生产线主要设备已安装完成,基本具备试生产条件,现正等待政府相关部门组织进行试生产前的消防、安全、环保现场检查验收工作。
位于江苏省如东县马塘镇的公司老厂区5,5-二甲基海因生产系统于2013年1月23日停止投料,待装置内物料消耗完毕后正式停产,届时公司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系统装置进行拆除,拆除后的生产设备、管道等将用于新厂区5,5-二甲基海因及其衍生产品的后期扩建。
三、风险提示
鉴于公司新厂区5,5-二甲基海因搬迁扩建项目的试生产运行与老厂区5,5-二甲基海因生产系统的停产基本同步,加之公司对产品库存量的控制,本次老厂区5,5二甲基海因生产系统停产及装置拆除并不会影响5,5-二甲基海因的产品销售,因此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该搬迁扩建项目日后如取得实质性进展,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3-010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月23日(星期三)下午13:3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黄海三路)。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新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名,所持(代表)股份数107,397,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5%。
2、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碳酸氢铵生产系统停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7,397,3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晏维、马泉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关于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