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内地与香港基金
有望获准交叉销售
有望获准交叉销售
2013-0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时娜 ○编辑 李剑锋
香港证监会:
内地与香港基金
有望获准交叉销售
⊙记者 时娜 ○编辑 李剑锋
香港证监会副行政总裁张灼华昨日透露,正在推进内地与香港两地基金产品互认安排,未来获认可基金将可获准直接在对方的市场销售,这将会为人民币投资产品和两地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开拓新的领域。
张灼华昨日在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的研讨会上发表演说时表示,正在建立的香港与内地两地基金平台,预期在香港注册成立及营运管理的香港证监会认可基金将可享有“获认可香港基金”的地位,而合格的内地基金则可享有“获认可内地基金”的地位,这些获认可基金将可获准直接在对方的市场销售。
张灼华表示,该基金平台很可能是亚洲最具规模和深度的平台,鼓励市场参与者,尤其是资产管理机构,把握这项具有重大意义的互认安排将带来的机遇。这项安排是以过往成功推行的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计划(RQFII)的经验为基础,目前仍处于研究阶段。
张灼华表示,只要能够将一部分内地基金引入香港市场,就可以立刻提升香港本地人民币产品的规模,提供更多元化的投资产品,从而增加境外对人民币的需求,并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首屈一指的人民币离岸中心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