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1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01月23日上午10:0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滨海工业区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01月11日以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汝捷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其中独立董事支广纬、杨一凡、董事杨慕文通过电话、传真的通讯方式参会,其他董事到场参加;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现场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与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推荐恢复上市、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主办券商并与其签订《推荐恢复上市、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2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
推荐恢复上市、
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等有关规定, 2013年1月23日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推荐恢复上市、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的议案》。公司现已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推荐恢复上市、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如本公司股票退市,则公司全权委托且仅委托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上市推荐人;一旦本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则由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代办转让的主办券商,负责公司可能退市后的股份转让工作,并在代办股份转让实际发生时,向其支付代办费。
备查文件:公司与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推荐恢复上市、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