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722 股票简称:ST金化 公告编号:临2013-003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玉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王玉江先生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在选举产生新的监事会主席前,经公司全体监事一致推举,由监事张文彬先生代为履行职责。
公司对王玉江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对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722 股票简称:ST金化 公告编号:临2013-004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3 年1月23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现场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赫孟合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公司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208,161,852.31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总额1,109,748,443.57元。
201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1,480,674,314.08元,营业成本1,414,116,299.14元,营业利润-47,270,283.7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7,914,647.41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90,864,729.05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9,807,539.74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07,746,690.27元。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7,914,647.4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506,792,334.30元,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28,877,686.89元。因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公司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2013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关联董事赫孟合先生、陈立军先生、杨印朝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4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机构的具体工作量进行确定。
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关于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并编制了《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关于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关于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完成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的会计政策制度,由于承债主体或投资主体已关停、破产清算或营业执照已注销,账龄时间较长(全部在 5 年以上),且公司对其所欠公司款项长期催讨无果,确认无法收回,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严格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长期挂账的破产重整以前形成的部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项及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销,核销金额为 1,357,197,395.2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公司核销坏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随着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量进一步增加。根据薪酬与工作量相适应的原则,自2013年起,将公司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调整为6万元/人(含税)。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拟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部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章程》第五条原为:“公司住所:沧州市金鼎大厦B座6层,邮政编码:061001”。
修改为:
“公司住所:沧州临港化工园区,邮政编码:061108”(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2、《公司章程》第四十五条原为:“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身份认证。”
修改为: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办公地或股东大会通知中指定的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身份认证。”
3、《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二条原为:“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或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修改为:
“公司根据需要,指定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及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公司继续推进收购河北金牛旭阳化工有限公司5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已于2012年11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河北金牛旭阳化工有限公司50%股权的交易。基于公司及目标公司2012年度审计结果,本次交易不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应生效并可实施。公司将根据最新变化情况继续推进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关联董事赫孟合先生、陈立军先生、杨印朝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4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12年度审计报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核查,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中规定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3年2月28日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722 股票简称:ST金化 公告编号:临2013-005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3年1月23日下午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经公司监事共同推举,会议由张文彬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公告》等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上述文件的规定;年报编制期间,不存在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208,161,852.31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总额1,109,748,443.57元。
201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1,480,674,314.08元,营业成本1,414,116,299.14元,营业利润-47,270,283.7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7,914,647.41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90,864,729.05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9,807,539.74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07,746,690.27元。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7,914,647.4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506,792,334.30元,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28,877,686.89元。因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五、关于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能有效保证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
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完成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的会计政策制度,由于承债主体或投资主体已关停、破产清算或营业执照已注销,账龄时间较长(全部在 5 年以上),且公司对其所欠公司款项长期催讨无果,确认无法收回,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严格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长期挂账破产重整以前形成的部分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项及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销,核销金额为 1,357,197,395.2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核销公司坏账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核销坏账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关于公司继续推进收购河北金牛旭阳化工有限公司5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已于2012年11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河北金牛旭阳化工有限公司50%股权的交易。基于公司及目标公司2012年度审计结果,本次交易不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应生效并可实施。公司将根据最新变化情况继续推进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关于推荐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玉江先生和监事蒋爱军先生已经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推荐曹尧先生、张现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章程》,上述监事候选人尚需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通过后,成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拟推荐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曹尧,男,1977 年7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高级政工师。曾任石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西冀中能源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工会主席。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监事的情形。
张现峰,男,1971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经济师。曾任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政策法规部职员、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职员等职,现任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政策法规部副部长、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法律事务负责人。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监事的情形。
股票代码:600722 股票简称:ST金化 公告编号:临2013-006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承诺进度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167号)核准,公司向控股股东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58,899,676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599,999,997.6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0,608,899.6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589,391,098.00 元。截至2012年9月6日,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2)第110ZA002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2012年9月1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续建年产40万吨PVC项目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续建年产40万吨PVC项目152,706,645.55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23,046,900.0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313,637,552.45元;此外,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73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994,744.67元,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1,787.09元,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584,630,510.03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8年4月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1年11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2012年9月1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沧州分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中国银行沧州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00760929866。公司与中国银行沧州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上述协议均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制定,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上述各方均严格履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中国银行沧州分行营业部 | 100760929866 | 募集资金专户 | 584,630,510.03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截止2012年12月31日, 公司以131,000,000元购买了包括沧州沧骅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建设原40 万吨/年PVC 树脂工程期间形成该项目全部资产在内的破产财产,续建的部分土建工程已经开工建设,部分设备已经订货,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二)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形。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将7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不超过6个月,自2012年10月10日起算,预计将在2013年4月11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在使用期间,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进行证券等风险投资。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2年度,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金牛化工2012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589,391,098.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5,753,545.5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5,753,545.5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 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续建年产40万吨PVC树脂项目 | 不适用 | 1,476,953,100.00 | 1,476,953,100.00 | - | 152,706,645.55 | 152,706,645.55 | - | - | 2013年12月 | - | -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123,046,900.00 | 123,046,900.00 | - | 123,046,900.00 | 123,046,900.00 | - | - | - | - | - | - |
合 计 | - | 1,600,000,000.00 | 1,600,000,000.00 | - | 275,753,545.55 | 275,753,545.55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本公司2012年9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12年10月10日召开的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730,00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到期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在使用期间,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进行证券等风险投资。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股票代码:600722 股票简称:ST金化 公告编号:临2013-007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2013年1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赫孟合先生、陈立军先生、杨印朝先生回避了表决。
因公司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股东将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原材料采购协议》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内容及形式符合《合同法》、《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采购、销售等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定价方式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上年(前次)预计金额 | 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冀中能源 | 35,000.00 | 34,002.75 | - |
小计 | 35,000.00 | 34,002.75 | - |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邢矿集团 | 150.00 | 129.87 | - |
华药集团 | 130.00 | 50.10 | - | |
小计 | 280.00 | 179.97 | -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华药集团 | 2,210.00 | 1,291.44 | - |
小计 | 2,210.00 | 1,291.44 | - | |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 | 财务公司 | 2,000.00 | 1,982.30 | - |
小计 | 2,000.00 | 1,982.30 | - | |
合 计 | 39,490.00 | 37,456.46 | - |
注:1、“冀中能源”指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邢矿集团”指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药集团”指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公司”指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总额包括与其下属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2、与财务公司预计的存款金额为月平均存款余额。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冀中能源 | 35,000.00 | 28.64 | 0 | 34,002.75 | 30.63 | - |
小计 | 35,000.00 | 28.64 | 0 | 34,002.75 | 30.63 | - |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邢矿集团 | 150.00 | 60.00 | 0 | 129.87 | 72.16 | - |
华药集团 | 100.00 | 40.00 | 0 | 50.10 | 27.84 | - | |
小计 | 250.00 | 100 | 0 | 179.97 | 100.00 | -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华药集团 | 1,700.00 | 8.26 | 0 | 1,291.44 | 6.90 | 主要考虑涨价因素 |
邢矿集团 | 4,000.00 | 3.47 | 0 | - | - | ||
小计 | 5,700.00 | 4.19 | 0 | 1,291.44 | 6.90 | - | |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 | 财务公司 | 2,500.00 | 3.66 | 0 | 1,982.30 | 3.20 | 预计经营现金流增多 |
小计 | 2,500.00 | 3.66 | 0 | 1,982.30 | 3.20 | - | |
合 计 | 43,450.00 | - | 0 | 37,456.46 | -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冀中能源
1、基本情况
冀中能源注册地址为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法定代表人王社平,注册资本为231,288.42元,控股股东为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集团”),经营范围:煤炭批发;本企业自产水泥、无碱玻璃纤维及制品的销售;房屋及设备租赁;钢材及设备配件、五金电料的经销;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二氯乙烷的批发、零售;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零售,金属及金属矿批发、零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涉及许可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煤炭开采;煤炭及制品批发、零售;水泥用石灰岩、水泥配料用砂岩露天开采;洗煤;水泥,无碱玻璃纤维及制品、电力、蒸汽的生产;会议、婚庆礼仪及保洁洗衣服务;日用杂品、服装、鲜花礼品、预包装食品零售;正餐(含凉菜)、住宿服务;污水处理及处理后中水的销售;机械设备及零部件、标准件、矿用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机票代售;建材、生铁、铁精粉、铁合金、电器、金属材料及制品、阀门、电缆、焦炭、轴承的销售;招标代理服务。截止2011年末,冀中能源总资产3,805,318.74万元,净资产1,626,931.68 万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756,908.07万元,净利润304,721.33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冀中能源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10.1.3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冀中能源合法有效存续,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对本公司造成损失。
(二)邢矿集团
1、基本情况
邢矿集团注册地址为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注册资本为168,476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成文,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为冀中能源集团,经营范围:批发、零售:电子产品、电器机械及器材、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建材、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纺织用品、服装、日用杂品、焦炭、一类医疗器械、家俱、仪器仪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和限制经营的商品除外);食用农产品销售;物业服务、设备租赁、房屋租赁;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煤炭生产与销售、电力生产与销售、蒸气生产与供应、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自动化控制工程、承包境外煤炭行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生产、销售:化工产品、化工原料,塑钢、铝合金门窗制造、销售、PVC塑料门窗型材、板材、管材、配件及中空玻璃的制造、销售:PB、PVC热收缩膜及塑料包装材料制造、销售,供水、电、暖设备安装维修,房屋维修,商务服务业、加工业、住宿和餐饮业,普通货运及危险货物运输,批发、零售食品、饮料、烟(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禁止经营的除外,限制经营的待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现合法有效存续。截止2011年末,邢矿集团总资产564,991.07万元,净资产277,134.41万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2,328.37万元,净利润-550.54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邢矿集团与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同为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10.1.3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12年12月31日,邢矿集团现合法有效存续,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对本公司造成损失。
(三)华药集团
1、基本情况
华药集团注册地址为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88号,注册资本为134,564.65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社平,控股股东为冀中能源集团,经营范围:对制药行业的投资与管理;制药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通讯器材(不含无线及移动电话、地面卫星接收设备)、电子产品、金属材料、建材、工艺礼品、化妆品、橡塑制品、机械设备、焦炭、铁矿石、铁精粉、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货物仓储(法律、法规规定需审批的除外),物业服务(凭资质证经营);预包装食品的批发、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5月26日);货物和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自有房屋出租;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集团内部职工技能培训服务;以下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日用百货、烟、酒的零售;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计生用品(以上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截止2011年末,华药集团总资产1,380,224.20万元,净资产193,286.44万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18,077.98万元,净利润16,798.73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药集团与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同为冀中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10.1.3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华药集团现合法有效存续,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对本公司造成损失。
(四)财务公司
1、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注册地址为石家庄市体育北大街125号,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社平,控股股东为冀中能源集团,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截止2011年末,财务公司总资产637,089.78万元,净资产123,053.37万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503.50万元,净利润11,299.07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同为冀中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10.1.3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12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现合法有效存续,经营情况正常,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相关规定,具备履约能力,不会对本公司造成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因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拟与冀中能源签署《原材料采购协议》,拟向冀中能源采购进口EDC和VCM等原材料。
2、根据公司的经营计划,公司拟与。华药集团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向华药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销售离子膜烧碱,同时向其采购部分食用油产品等;拟与关联方邢矿集团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拟向邢矿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销售PVC树脂并采购部分食用油产品等。
3、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在财务公司结算账户上办理存款、委托贷款和票据贴现等金融业务,届时公司将与财务公司及关联方签署具体的金融服务协议。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结算方式
1、公司拟与冀中能源签订的《原材料采购协议》,依据同行业公允的市场价格标准,冀中能源根据本公司的定单向公司提供原材料,如市场价格有所变动,则作相应的调整;结算方式为月度结算,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公司拟与华药集团和邢矿集团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本公司销售的原材料和购买的食用油等产品的价格均依据同行业公允的市场价格标准,如市场价格有所变动,则作相应的调整;结算方式为月度结算,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存款业务,存款利率不低于央行公布的基准存款利率和其他商业银行的同类存款利率,办理委托贷款、票据贴现及其他金融业务的手续费不高于其他商业银行的手续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冀中能源采购原材料,可有效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同时,可充分保证原材料的质量、数量和到货的及时性,为公司生产经营的顺畅开展,提供保障;向邢矿集团、华药集团销售产品,可为公司产品提供较为稳定的销售渠道;在财务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票据贴现等金融业务,有利于降低相关费用,增强公司资金的运营能力。
在关联交易定价上,公司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及销售的产品,均有公开的市场,交易价格透明,结算时间和方式符合一般商业惯例,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的严重依赖。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与冀中能源签订的《原材料采购协议》;
4、公司与邢矿集团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
5、公司与华药集团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722 股票简称:ST金化 公告编号:临2013-008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核销坏账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的会计政策制度,由于承债主体或投资主体已关停、破产清算或营业执照已注销,账龄时间较长(全部在 5 年以上),且公司对其所欠公司款项长期催讨无果,确认无法收回,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严格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长期挂账破产重整以前形成的部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项及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销,核销金额为 1,357,197,395.26元。
经查验,拟核销坏账的对方主体沧州沧骅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前为公司前身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他承债主体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控制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3年1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因本次拟核销坏账数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核销坏账,是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核销坏账。
公司监事会审核并以决议方式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核销坏账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此次核销。
三、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人,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722 股票简称:ST金化 公告编号:临2013-009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概要
公司拟收购控股股东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持有的河北金牛旭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旭阳”或“目标公司”) 5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标的资产作价20,044.78万元,由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公告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冀中能源持有公司386,554,476股A股股票,持股比例为56.82%,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十八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所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次交易有关事项,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交易并对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本次交易不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金牛旭阳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超过公司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过5,000 万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于2012年11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基于公司及金牛旭阳2012年度审计结果,公司于2013年1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推进收购河北金牛旭阳化工有限公司5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确认本次交易不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应生效并可实施。(下转A5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