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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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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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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3-0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3-005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2013年1月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上刊登了《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5、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月24日上午10: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富阳市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富阳市江滨东大道138号)八楼会议室。

    (3)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4) 召集人: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环保”或“公司”)董事会。

    (5) 现场会议主持人:吴斌先生

    (6)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情况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代表共6人,代表的股份总数298,82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8.85%。

    (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常州市新港热电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98,820,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100%。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此项决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黄廉熙律师和金臻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3-006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3年1月11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月24日在浙江省富阳市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吴斌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富阳市永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3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受让小贷公司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资本和资金优势,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浙江省具有民营经济发展迅速、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小额贷款市场需求大等特点,结合富春环保在当地良好的信誉和影响力,此次受让小贷公司股权,有助于将小贷公司做大、做强,同时能够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影响力。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3〕1号《审计报告》,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13〕5号《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富阳市永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评估报告》,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8,099.80万元受让富阳市永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30%股权。公司将在股东大会通过上述议案后实施本次受让的资金支付计划。公司监事会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审查意见。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富阳市永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30%股权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斌、孙庆炎、郑秀花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次交易尚需报浙江省金融办审核批准,若审核不通过,则本次交易终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在2013年2月25日,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受让富阳市永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

    《关于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3-007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富阳市永通小额贷款

    有限公司30%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次收购存在不确定性,需报浙江省金融办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若未通过审批,则本交易终止。

    2、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构成关联交易,且属于风险投资。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受让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信集团”)持有的富阳市永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额贷款公司”)30%的股权。

    2、受让价格:28,099.80万元。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3〕1号《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2012年12月31日,小额贷款公司资产总额949,033,029.72 元,净资产685,144,064.96 元,实现营业收入115,417,177.23 元,净利润75,970,258.61 元。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出具的坤元评报〔2013〕5号《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富阳市永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评估报告》,本次评估是以评估基准日近期交易案例为基础得到的评估结论,结果更为客观,故本次评估最终采用市场法,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98,500万元,增值率为43.77%。另根据2012年1月9日小额贷款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2年度股东红利分配方案,决定发放2012年股东现金股利4,834万元。调整后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93,666万元,30%股权对价为28,099.80万元,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本次交易的价格确定为28,099.80万元人民币。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受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小额贷款公司30%的股权。

    3、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交易对方为关联法人,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且属于风险投资,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事项已构成关联交易,且属于风险投资,须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吴斌、孙庆炎、郑秀花应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后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报浙江省金融办审核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号:330183000016255

    住所:富阳市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 138 号

    法定代表人:孙翀

    注册资本:人民币 18,6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税务登记证号:330183143715249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精密冷轧薄板、移动电话机、移动通信设备、市话通信电缆、光缆、电力电缆、无氧铜杆、铜丝、电磁线、电缆交接箱、分线盒、模块和PE、PVC塑料粒子、通信配套设备及专用电源设备、通信线路器材、光通信器件及设备制造,销售。一般经营项目:移动通信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2、主要股东及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永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3,931.250074.8992%
    2富阳富杭投资有限公司1,878.387510.0989%
    3张凤歧等30位自然人股东2,790.362515.0019%
    合计18,600.0000100.0000%

    孙庆炎、孙翀、孙驰、孙臻分别持有永通控股39.24%、8.92%、3.92%和3.92%的股份,孙庆炎先生及其子女孙翀先生、孙驰先生、孙臻女士四人合计拥有永通控股56%的股权。通过上述投资及股权关系,孙庆炎通过控股永通控股间接控制通信集团,系通信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3、相关财务数据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富春江通信集团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7,303,601,770.47元,净资产3,771,246,749.19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998,016,975.67元,净利润237,407,199.73元。2012年1-9月富春江通信集团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总资产9,233,485.080.59元,净资产4,105,206,873.10元,201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131,623,510.76元,净利润293,774,889.50元。

    4、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关联法人为通信集团,通信集团持有富春环保38.46%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孙庆炎担任通信集团董事长,郑秀花为通信集团副董事长。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富阳市永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2009年9月23日

    注册号: 330183000050794

    住所:富阳市富春街道江滨西大道2号

    法定代表人:郑秀花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在富阳市范围内依法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及其他经批准的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无。

    2、主要股东及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18,00030%
    富阳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00010%
    浙江永泰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010%
    浙江正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00010%
    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6,00010%
    浙江云森集团有限公司3,0005%
    杭州先进凤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0005%
    浙江蓝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3,0005%
    富阳众源轻纺有限公司3,7506.25%
    杭州迪亿建材有限公司2,0003.33%
    杭州富春江富杭线缆有限公司2,7504.59%
    盛军亮5000.83%
    合计60,000100%

    3、标的公司财务状况(经审计)

     2011年度2012年度
    总资产(元)701,342,798.13949,033,029.72
    净资产(元)456,101,420.79685,144,064.96
    营业收入(元)77,556,308.04115,417,177.23
    净利润(元)52,452,985.9375,970,258.61

    注:本次受让标的为小额贷款公司30%股权,截止评估基准日2012年12月31 日,该部分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上述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者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其他股东均表示放弃优先受让权。

    4、交易标的的审计、评估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天健审〔2013〕1号《审计报告》。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13〕5号《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富阳市永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四 、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定价政策

    根据小额贷款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净资产评估值,按比例折算确定。小额贷款公司不仅具有区域性,而且具有资源的稀缺性,加之小额贷款公司优良的业绩、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发展前景,本次采用市场价受让是合理的、公允的。

    2、定价依据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13〕5号《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富阳市永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12年12月31日,本次评估最终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为98,500万元作为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另根据2012年1月9日小额贷款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2年度股东红利分配方案,决定发放2012年股东现金股利4,834万元。调整后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93,666万元,30%股权对价为28,099.80万元,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认本次交易的价格确定为28,099.80万元人民币。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标的为通信集团所持有小额贷款公司30%的股权(作价人民币28,099.80万元)。

    2、附属于股权的其他权利随股权转让而转让。

    3、价款支付方式:自协议签署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公司将转让款的30%以转账方式支付至通信集团指定的账户。余款在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审批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4、评估基准日次日起至本次股权转让的审批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期间小额贷款公司产生的经营性损益由公司按受让的比例承担和享有。

    5、支出款项的资金来源:支出款项的资金来自公司自有资金。

    6、通信集团承诺协议中转让给富春环保的股权,其拥有合法、有效和完整的处分权,没有隐匿资产或债务的情况。同时保证就转让的股权所设置的可能影响产权转让的任何担保或限制,其已经取得有关权利人的同意或认可。

    六、涉及受让资产的其他安排

    1、本次交易后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2、本次交易后与关联人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3、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4、本次交易与募集资金说明书所列示的项目无关;

    5、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股权转让以及高层人事变动。

    七、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目的

    当前,我国正积极探索金融体制改革,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继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设立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之后,同年7月《广东省建设珠江三角洲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获得国务院批准。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为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小额贷款公司自2009年9月成立以来,严格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办理各项小额贷款,以服务地区小企业发展为本,审慎经营,择优扶持,稳健发展,效益良好,投资回报稳定。小额贷款公司不仅具有区域性,而且具有资源的稀缺性。富阳市中小企业众多,经济发达,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强大,小额贷款公司在富阳具有良好的业绩前景和良好的社会形象,具有较大的市场空间。公司本次受让小额贷款公司30%股权,对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拓宽公司利润来源,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存在的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状况受到国家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及金融市场运行状况影响较大。如利率水平持续走低、经济运行低迷、贷款企业经营不善等都会造成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业务经营难度增大,盈利水平下降。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价格合理,风险较少,能提高公司的综合价值,有利于企业发展;本次交易将使用自有资金,会使公司现金流产生一定的净流出,但不会对公司正常的运营资金产生明显的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小额贷款公司30%的股权,不会对公司当前主业的发展构成重大影响。

    4、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小额贷款公司是我国探索金融体制改革而发展的新兴行业,具有区域性、市场资格准入、业绩好的特点。公司本次受让小贷公司30%股权,能充分发挥公司资本和资金的优势,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凭借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迅速、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小额贷款市场需求大等有利条件,结合富春环保在当地良好的信誉和影响力,把小贷公司做大、做强,有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影响力。

    5、本次交易协议签署期间,公司不存在以下行为: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十二个月内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十二个月内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6、公司承诺在此项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通信集团尚未发生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

    公司具有健全的内控制度,会议的表决和决议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计划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该受让事项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关于受让富阳市永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3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此次股权受让事项。

    十、监事会意见

    公司以自有资金受让富阳市永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30%股权对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拓宽公司利润来源,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交易定价依据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客观、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交易。

    十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8,099.80万元受让永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30%股权,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且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发展,风险较少且可控,能提高公司的综合价值。公司内控制度健全,会议的表决和决议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该受让事项。

    十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受让富阳市永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3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受让富阳市永通小额贷款公司3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审查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2013]1号《审计报告》;

    6、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13]5号《评估报告》;

    7、《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富阳市永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3-008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3年1月11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月24日在浙江省富阳市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富阳市江滨东大道138号)七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洪波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富阳市永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3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富阳市永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30%股权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影响力;有利于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地发展。交易定价依据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客观、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交易。

    本议案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3-009

    关于召开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

    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2月25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2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2月24日下午15:00至2013年2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富阳市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富阳市江滨东大道138号)八楼会议室召开。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等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2月19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受让富阳市永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3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须在2013年2月21日15: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附后)。

    2、登记时间:2013年2月21日(9:00—11:30、13:00—15: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富阳市灵桥镇春永路188号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2月25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的程序操作。

    2、投票代码:362479; 证券简称:富春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479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1审议《关于受让富阳市永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3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00
    100总议案100.00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对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的意见。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对应申报股数1 股2 股3 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进行统计。

    (2)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至2项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的,则以对1至2项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的,再对一至三项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5、注意事项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元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2月24日下午15:00至2013年2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胡斌(地址:浙江省富阳市灵桥镇春永路188号,邮编:311418,电话:0571-63553779,传真:0571-63553789)

    特此通知。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月24日

    附件1:股东参会登记表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3年2月25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人/本公司持有贵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479),现登记参加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名称 股东账户号码 
    身分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日期2013年 月 日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股东账户号码: ),持有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证券代码:002479) 股,现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议案进行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自行决定投票。

    注:请在各项议案对应的投票意见栏内划“√”,多选或未选均按“弃权”计算。

    姓名/名称议案名称投票意见
    同意弃权反对
    1《关于受让富阳市永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3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自然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代表人签字:

    日期 2013年 月 日 日期 2013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照上述内容重新打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