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甫股份状告合作方违约
⊙记者 吴正懿 ○编辑 阮奇
1年多前的投资项目远未达到预期收益,竟还惹出纠纷。丹甫股份今日披露,公司就与冷纪华、罗金容、衡锋铸钢合同纠纷向眉山中级法院提起诉讼,并已获立案受理。公司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2000万元违约金及承诺利润411万元。
资料显示,2011年5月3日,丹甫股份与冷纪华、罗金容及衡锋铸钢签订合资组建景丰机械的投资协议书。2011年5月18日,冷纪华、罗金容向景丰机械及原告书面作出《放弃竞争及利益冲突承诺函》。
景丰机械注册资金1亿元,丹甫股份出资5100万元占51%的股权,冷纪华出资4900万元占49%的股权。丹甫股份当时表示,设立该公司是为满足募投项目“R600a系列高效节能环保连杆式冰箱压缩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投产后的配套铸件需求,并向上游拓展产业链,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按照《投资协议书》,衡锋铸钢应在将全部生产设备、工模具及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等资产移交给景丰机械后停止生产经营业务,并在景丰机械成立6个月内注销,或经公司和景丰机械同意可适当延长注销时间。被告冷纪华作为景丰机械的股东之一和主要经营责任人,应努力确保景丰机械规范运作。丹甫股份还与景丰机械签订了经营目标责任书,确保2011年净利润不低于1200万元。
然而,双方“联姻”后却矛盾重重。丹甫股份称,在投资协议签订后,公司方面已履行了全部义务,但被告并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其一,衡锋铸钢未依约注销,与景丰机械形成同业竞争;其二,景丰机械自2011年8月份开始生产经营,不仅没有实现承诺利润,反而一直亏损。截至2011年12月,景丰机械累计亏损305.9万元;2012年1月至9月,累计亏损1780.74万元。
期间,丹甫股份曾多次与冷纪华磋商,要求其拿出措施进行整改,但无结果。2012年9月,公司向被告冷纪华、罗金容送达了律师函,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可是被告依然置之不理。由于三被告的违约行为给丹甫股份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丹甫股份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衡锋铸钢支付违约金1000万元;判决被告冷纪华、罗金容对被告衡锋铸钢的义务共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判决冷纪华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000万元及承诺利润4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