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市场:
明确验收、赔偿等新规
明确验收、赔偿等新规
2013-0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将于2013年3月1日起施行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对快递验收、赔偿等消费者关心的问题做出新规定。
国家邮政局副局长赵晓光25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访谈时说,由于快递业务发展迅猛,行业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急需对2008年颁布的《办法》进行修订。
据赵晓光介绍,针对快递能否先开包验货后签收的问题,《办法》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邮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邮件)外包装完好的,由收件人签字确认。投递的快件(邮件)注明为易碎品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企业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这一条明确了对于网络购物、代收货款以及与用户有特殊约定的其他快件(邮件),企业应当与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确投递验收的权利义务,并提供符合约定的验收服务,验收无异议后,由收件人签字确认。可见,先验收后签字是制度性的要求。这样的规定为消费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提供了保障。(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