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国债券市场产品创新,为债券投资者提供新的投资标的,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于2013年2月26日正式发布上证信用债100指数。该指数从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挑选剩余期限1年以上、信用等级AA及以上、发行量8亿元及以上的信用债券组成样本,指数基日为2007年12月31日,基点为100点(编制方案附后)。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13年1月28日
附
上证信用债100指数编制方案
一、指数代码、名称
指数代码:000116
指数名称:上证信用债100指数
指数简称:信用100
指数英文名称:SSE Credit Bond 100 Index
指数英文简称:SSE Credit Bond 100
二、选样
(一)样本空间
●债券种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非股权连接类的企业债券,包括公司债券和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
●剩余期限:1年以上。
●付息方式:固定利率付息和一次还本付息。
●信用级别:AA级及以上。
●发行量:8亿元及以上。
(二)选样方法
步骤1 在样本空间中,首先剔除考查区间内无成交的个券,然后按考查区间内日均换手率和交易天数两个指标综合排名,选取排名位于前1/2的债券作为剩余样本;
步骤2 对剩余样本按实际交易天数、日均成交金额、发行规模综合排名,选取排名前100位的样本作为指数样本。
三、指数计算
(一)基日
基日为2007年12月31日,基点为100 点。
(二)计算公式
以样本债券的发行量为权数,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公式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 =[ Σ(报告期样本债券的总市值 + 报告期债券利息及再投资收益) / 基期 ] ×基期指数
其中,总市值 = ∑(全价×发行量×权重上限因子)。权重上限因子介于 0 和 1 之间,以使样本券权重不超过 15% 。
全价 = 净价 + 应计利息
报告期债券利息及再投资收益表示将当月付息样本债券利息收入再投资于债券指数本身所得收益。
(三)取价规则
●选取债券实际市场价格用于计算指数,若当日没有交易,则取最近交易日的价格计算指数。
四、指数修正
(一)修正公式
当样本券的市值出现非交易因素的变动时,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原除数,以保证指数的连续性。修正公式为:
■
其中,修正后的市值 = 修正前的市值 + 新增(减)市值;
由此公式得出新除数(即修正后的除数,又称新基期),并据此计算以后的指数。
(二)需要修正的几种情况
●发生指数样本券调整时,在调整实施前一个交易日修正指数。
●凡有样本债券发生发行量变动,在变动日前修正指数。
●月末最后一个交易日,将当月样本债券利息及再投资收益从指数中去除。
五、样本调整
●指数样本原则上每季度调整一次,实施时间分别为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若某样本券在两次定期调整之间发生不满足选样条件的情况,将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