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声明
主承销商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的安排。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1、债券名称:2013年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3锡新城债”)。
2、发行总额:人民币15亿元。
3、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65%。(该债券利率根据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2.25%确定,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简称Shibor)的算术平均数4.4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4、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第4、第5、第6、第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偿付本金的20%、20%、20%、20%、20%,最后五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首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首日起不另计利息。
5、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和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预设发行总额1亿元,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预设发行总额14亿元。上海证券交易所预设发行部分和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预设发行部分之间采取双向回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
6、信用级别: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7、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指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指发行人发行的总额为15亿元的“2013年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主承销商/东吴证券:指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3年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3年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指发行人与代表承销团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的发行签订的《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指主承销商与副主承销商、分销商为承销本期债券签订的《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各自承销本期债券的份额承担债券发行的风险,即在发行期结束后,将各自未售出的债券全部自行买入。
债券持有人:指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监管银行/债权代理人/交通银行无锡分行: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证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商务区管委会/无锡高铁站商务区管委会:指无锡高铁站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工作日:指国家法定的工作日。
元:指人民币元。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3]92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金伟
住 所:无锡市锡山区安镇镇东兴路198号
联 系 人:薛武
联系地址: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东兴路198号
联系电话:0510-88535056
传 真:0510-88788390
邮 编:214105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住 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
联 系 人:俞子耀、江春豪、王俊如、吴春江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17层
联系电话:0512-62938093、62938153、62938667
传 真:0512-62938665
邮 编:215028
(二)副主承销商: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华东
住 所: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8号
联 系 人:刘玲基
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8号
联系电话:025-83367888-3117
传 真:025-83213223
邮 编:210008
(三)分销商
1、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住 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联 系 人:张 矛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7楼
联系电话:18818580351、18666822807
传 真:0755-82912907
邮 编:518048
2、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住 所:无锡市新区高浪东路19号15层01-11单元
联 系 人:陈彬霞、卢逸、赵丽娜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1088号葛洲坝大厦22楼
联系电话:021-38991668-8095、38991668-8093、38991668-8091
传 真:021-38991681
邮 编:200122
3、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住 所: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号楼
联 系 人:刘婷婷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11楼
联系电话:021-50586660-8564
传 真:021-58201342
邮 编:200122
三、托管机构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联 系 人:田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联系电话:010-88170738
传 真:010-88170752
邮 编:100033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总 经 理:王迪彬
住 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 楼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传 真:021-58754185
邮 编:200120
四、审计机构: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彩斌
住 所:无锡市新区开发区旺庄路生活区
联 系 人:姚国宏
联系地址:苏州市新市路130号宏基大厦
联系电话:0512-65728126
传 真:0512-65186030
邮 编:215007
五、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荣恩
住 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555号A座103室K-22
联 系 人:刘道恒
联系地址:上海市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14F
联系电话:021-63501349-835
传 真:021-63500872
邮 编:200001
六、发行人律师: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王卉青
住 所: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智慧路18号智慧大厦主楼607室
联 系 人:毕鸣
联系地址:无锡市解放南路槐古豪庭8号9楼
联系电话:0510-82821395、82821396
传 真:0510-82826565
邮 编:214007
七、监管银行/债权代理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负 责 人:何国洪
营业场所:无锡市人民中路198号
联 系 人:张品娟
联系地址:无锡市人民中路198号
联系电话:0510-88232170
传 真:0510-85052273
邮 编:214111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3年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3锡新城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15亿元。
四、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65%。(该债券利率根据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2.25%确定,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简称Shibor)的算术平均数4.4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五、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第4、第5、第6、第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偿付本金的20%、20%、20%、20%、20%,最后五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首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首日起不另计利息。
六、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七、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机构投资者通过协议发行方式认购的在上证所发行的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认购的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
八、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通过上证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和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在上证所市场预设发行总额1亿元,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预设发行总额14亿元。上证所市场预设发行部分和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预设发行部分之间采取双向回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
九、发行范围与对象:
(一)上证所协议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十、发行期限:发行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2013年2月1日。
十一、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3年1月28日。
十二、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1月28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三、计息期限:自2013年1月28日起至2020年1月27日止。
十四、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20年每年的1月28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五、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1月28日(上述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六、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相关登记托管机构办理。
十七、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十八、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为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为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九、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十、信用等级: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世纪”)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二十一、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一个月内,公司将积极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二、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进行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发行,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托管记载。
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认购办法如下:
欲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协议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在发行期间与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联系,机构投资者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合格基金证券账户卡或A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认购本期债券。
三、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网点发行的债券采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一级托管体制,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认购办法如下:
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上证所协议发行部分的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带“▲”的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的部分,均与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联系,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投资者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监管银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并依法对该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四、同意已签署的与本期债券相关的《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募集资金及偿债基金监管协议》。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即被视为接受上述协议之权利及义务安排。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六、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变更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监管银行同意债务转让,并承诺将按照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义务;
(五)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七、对于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做出的有效决议,所有投资者(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接受该决议。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4年至2020年每年的1月28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已上市或交易流通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相关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兑付
(一)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即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第4、第5、第6、第7个计息年度末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每年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日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1月28日(上述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应兑付债券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由债券托管人办理;已上市或交易流通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相关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住 所:无锡市锡山区安镇镇东兴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章金伟
注册资本:23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2月27日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土地前期整理开发;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管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领域除外);工程项目管理,物业管理,拆迁服务,城市项目建设综合开发。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总资产1,794,633.38万元,总负债942,487.01万元,所有者权益852,146.37万元。2011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8,661.19万元,利润总额45,028.68万元,净利润43,471.24万元。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是根据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锡东新城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锡委发〔2009〕7号)和无锡高铁站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通知》(锡商管发〔2009〕1号)批准成立的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由全体股东以货币出资分三次缴纳,其中:无锡高铁商务区开发建设管理中心出资人民币9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无锡锡山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2010年3月,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公司股东以货币方式按股权比例投入。本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50,000万元,其中:无锡高铁商务区开发建设管理中心出资人民币13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无锡锡山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2011年4月,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万元,由无锡高铁商务区开发建设管理中心以货币方式投入。同时,无锡锡山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所持股权人民币15,000万元转让给无锡高铁商务区开发建设管理中心。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30,000万元,全部由无锡高铁商务区开发建设管理中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
三、发行人股东情况
发行人系法人独资有限公司,无锡高铁商务区开发建设管理中心持有发行人100%的股权。无锡高铁商务区开发建设管理中心系无锡高铁站商务区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无锡高铁站商务区管委会。
四、公司治理及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
公司是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拥有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公司依法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公司经营管理职责。
1、董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3人,由股东委派产生,其中董事长1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经股东委派可连任。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执行股东的决定;(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5)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6)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8)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9)其他职权:无。
2、监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1人。监事任期三年,可以连任。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向股东提出提案;(5)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6)其他职权:无。
3、总经理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总经理。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公司组织结构
公司在组织机构设置方面,坚持高效、精简的原则,根据公司定位、业务特点及业务需要设置了总师室、财务部、工程部、综合部、招商部等5个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之间在业务开展中,既保持相互独立性又保持有效的协作。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组织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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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职能部室主要职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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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章金伟,1972年12月生,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历任锡山市委机要局局长,无锡市锡山区委办公室副主任,江苏省锡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助理,无锡高铁站商务区管委会党政办主任、财政局局长。现任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董事:邹春舫,1967年2月生,大专学历,经济师。历任无锡市锡山区荡口镇财政所所长,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宣传委员兼财政所所长,无锡高铁站商务区管委会党政办副主任、财政局副局长。现任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孙秀生,1970年3月生,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灌南县六塘乡党委副书记,灌南县百禄镇镇长,灌南县审计局副局长,灌南县纪委第一工委书记,无锡高铁站商务区管委会财政局处长。现任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主席:俞仁忠,1965年生,会计师。历任无锡市锡山区查桥镇财政所所长、无锡市锡山区安镇镇财政所所长。现任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监事:周志清,1976年1月生,助理会计师。历任无锡市江潮集团有限公司会计,无锡市锡山区云林街道杨亭村委副主任,无锡市锡山区审计局科员。现任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监事:丁建明,1968年4月生,会计师。历任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劳动保障所副所长,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财政所副所长。现任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兼综合部副部长。
(三)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章金伟,见公司董事会成员介绍。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和前景
发行人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市政工程及配套设施和农民安置房建设业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支撑,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物质条件,与宏观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利于国家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抑制投资性住房需求,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在当前扩大内需、着力优化调整需求结构、保持经济平稳增长的大背景下,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及保障性住房建设,既可有效拉动内需,又可切实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为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随着国家“十二五”规划的逐步开展,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对城市基础设施及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点支持,客观上为发行人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
1、我国城市基础设施行业概况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人口、住房、基础设施的发展和就业规模的扩大,我国的城市建设呈现出突飞猛进的局面。自1998年以来,我国城镇化率以每年1.5%-2.2%的速度增长,截至2011年底,我国城镇化率已达51.27%。根据国务院研究发展中心的研究成果,今后一段时间,中国城市化进程仍将处于一个快速推进的时期,预计到2020年我国城市化水平将提高到60%,到2030年,将达到65%左右。
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经济的快速增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由原来中心城市过度承载的资源、交通、市政等压力将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完成向郊区城市的转移,城市功能将向具有明确分工的副中心城市演变,由此带来的旧城改造、新城建设、拆迁安置等工程也将带来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因此,“十二五”期间仍将是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任务量非常繁重的时期。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完善城市化布局和形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科学规划城市群内各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缓解特大城市中心城区压力,强化中小城市产业功能,增强小城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推进大中小城市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发展。”总体来看,我国城市基础设施行业未来仍将面临良好的发展前景。
2、无锡锡东新城基础设施建设的现状及前景
近年来,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无锡市进一步完善市域城镇体系,坚持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大力优化空间布局,积极构筑“一体两翼、七区一体”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格局,提升城市辐射能级和城乡集约化开发建设水平,加快区域城市化进程,推动城乡建设由注重城市形态向注重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转变。
为推进城市东联战略、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和交通枢纽,构建高新技术产业、高端服务业发展平台,全面提升无锡国际竞争力,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锡东新城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锡委发〔2009〕7号)的文件,明确提出加快建设锡东新城步伐,进一步完善无锡以主城区为中心,以锡东新城、太湖新城为副中心的“一体两翼”的城市发展格局。
锡东新城规划建设范围为:北至北中路,南与无锡新区相连,东、西分别以锡张高速和沪宁高速为界。规划范围约125平方公里,从东往西由三个功能板块构成,其中东部板块规划面积45平方公里;中部板块即无锡高铁商务区,规划面积45.62平方公里;西部板块规划面积34.38平方公里。锡东新城的开发建设由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同时成立“无锡高铁站商务区管委会”,归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全面负责无锡高铁商务区45.62平方公里的开发建设工作。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于1992年,1993年11月经江苏省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2011年7月,经国务院批复,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晋升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2009年3月,无锡高铁商务区启动建设,作为锡东新城的核心区域,按照“四高联动”的发展要求,坚持“面向世界、着眼未来、接轨上海、服务周边”的发展思路,锡东新城高铁商务区聘请国内外一流设计单位参与新城规划,通过国际竞标,选择美国SOM、RTKL、英国阿特金斯等国际一流设计单位参与设计,先后完成核心区城市设计、综合交通规划、水系规划、九里河景观规划、地下空间利用规划等五大类29项规划。截至2011年底,建设资金已投入100多亿元,开工建设项目80余个,新建东安路、新韵路、山河路、新华路、新锡路、锡山大道等一批重点道路,竣工通车里程达84公里,10平方公里启动区形成了“站区内环、站区外环、启动内环”的三环交通网络,围绕高铁站屋和南北广场的进出站交通服务网络框架基本成形,两横两纵快速路、五横六纵主干道、六横九纵次干道的交通骨架网络基本形成。同时,围绕“环境先行、公建引领”策略,开工建设了46万平方米的锡山湿地公园,完成九里河改道、芙蓉塘西延等水利工程,启动了文化艺术中心、市民服务中心、医疗中心、体育中心、科创中心和九里河中央公园、胶山生态片区的设计工作,新城建设氛围日益浓厚,城市发展空间有效拓展,城市形态逐步展现。
未来,锡东新城高铁商务区将全面转入以功能建设、环境建设、项目建设和社会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内涵深化阶段,全力向“生态城、科技产业城、旅游服务城、宜居城”迈进。因此,从行业特点和发展趋势看,发行人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二)保障性住房建设行业
1、国内保障性住房建设
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关系民生的重要举措一直受到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近年来,为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加大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抑制投资性住房需求的政策措施。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未来五年国家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加快棚户区改造,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增加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供给。“十二五”期间,全国计划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大约是过去10年建设规模的两倍,同时,每年还将改造农村危房150万户以上,使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20%以上。建设部表示,2011年全国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000万套,中央财政为此拿出1,030亿元专项支持资金,并加大对地方的补助力度。因此,预计保障性住房建设将会带动建筑、物业管理、消费等相关行业的进一步发展,从而成为刺激和发展地方经济的另一重要手段。
2、无锡市保障性住房建设
按照国务院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要求,近年来无锡市政府加大对廉住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根据江苏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号)和无锡市政府201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总体要求,2012年无锡市政府计划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3,000套以上,加快旧住宅区综合整治改造,年内计划完成150万平方米。完成中心城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40万平方米。完成城中村改造180万平方米。加快征地安置房建设,完成征地安置房累计施工面积1,40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500万平方米。目前,无锡市正在全面加快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尽快形成保障性住房房源的有效供应。到“十二五”末,预计全市保障性住房覆盖率将达20%左右。因此,未来无锡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将大有作为。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发行人主要负责锡东新城高铁商务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是锡东新城主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具有较强的区域垄断性,自09年成立以来,经营规模和实力不断壮大。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发行人具有以下竞争优势:
(一)良好的区位优势
无锡地处我国经济最发达的长江三角洲,东邻苏州,距上海128公里,西接省会南京183公里,南邻太湖,北依长江,是中国华东地区连接南北、沟通东西的区域性交通枢纽,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网络纵横交错、四通发达。近年来,无锡市先后获得“全国综合竞争力十强城市”、“中国投资环境最优城市”、“中国最具发展前途的城市”、“中国最具经济活力的十大城市”等称号。
在国家大力发展高铁客运,启动建设京沪高速铁路的大背景下,无锡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以京沪高铁无锡站点为中心,推进城市东联战略,在无锡东部建设锡东新城,进一步完善无锡以主城区为中心,以锡东新城、太湖新城为副中心的“一体两翼”的城市发展格局。按照“一年成名、三年成形、十年成城”的发展目标,未来锡东新城将重点打造成为无锡城市东部副中心、高端产业集聚区和长三角区域性交通枢纽。总体来看,发行人所在区域优势明显。
(二)区域内垄断优势
发行人作为锡东新城主要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主体,其经营领域和投资范围涵盖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公用事业建设行业的多个方面,处于区域内垄断地位。锡东新城正处于高速发展的起飞阶段,城市基础设施升级和功能改造的需求十分迫切,未来几年将是锡东新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集中实施的阶段,发行人的业务量和效益将同步增加。无锡市政府和无锡高铁站商务区管委会已明确未来仍将以发行人作为区域内主要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载体,稳步推进区域内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使得发行人具有突出的竞争优势。
(三)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
发行人承担了锡东新城高铁商务区内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的重要任务,在经营过程中获得了无锡市政府和无锡高铁站商务区管委会的大力支持。无锡市政府将高铁商务区范围内挂牌土地出让收入,扣除按规定上缴中央、省统筹的有关资金后,全额返还给无锡高铁站商务区管委会使用,且每年在核定市建设用地规划指标时,给予锡东新城重点倾斜,并每年切出一定的土地指标专项用于锡东新城开发。无锡高铁站商务区管委会先后多次通过货币增资等方式扩充发行人资本金,增强公司发展后劲,同时,商务区管委会将每年财政收入的70%-80%用于支持发行人的开发建设,并根据发行人经营状况在土地获取、项目获取、政策优惠等方面给予一定政策及资源支持。
近年来,无锡市国民经济保持高速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2011年,无锡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6,880.15亿元,比上年增长11.6%;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169.18亿元,增长18%。区域经济的发展带来地方财力的不断增强。2011年无锡市实现全口径财政收入1,722.12亿元,比上年增长9%,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615.00亿元,增长20.1%。
2011年,无锡高铁商务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5.6亿元,比上年增长15.1%;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0.2亿元,增长51.1%;实现财政总收入33.48亿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5.03亿元,比上年增长51.05%。根据无锡高铁站商务区管委会《2012-2014年开发建设行动规划》,至2014年高铁商务区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8%,财政总收入和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50%。不断增强的地方财力为发行人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提供了重要保障。
(四)渠道资源优势
发行人在承担众多城市建设任务的同时,也以优质服务和过硬质量积淀了良好的品牌优势。发行人不断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多渠道、全方位筹集城建资金,拥有良好的资信水平,自成立以来,发行人与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紧密的信贷合作关系。目前拟通过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以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改善融资结构。通畅的融资渠道为发行人未来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状况及发展规划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和状况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按照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坚持市场化运作模式,通过代建城市基础设施和安置房项目,待项目建成后收回投资并获取利润,同时承担相应的经营风险和法律责任,是“自筹资金、自行建设、自主经营、自求平衡”的市场主体,发行人的主营业务集中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安置房建设等方面,主要从事锡东新城高铁商务区内市政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安置房开发建设。经过三年的规范运营,发行人已发展成为集融资、投资、开发、建设于一体的大型企业。2011年度,发行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8,661.19万元,其中:工程项目建设收入为104,166.94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70.07%;市政附属设施项目收入为44,494.25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29.93%。
1、城市基础设施业务
发行人基础设施业务主要采取“委托代建、政府回购”的模式。2009-2011年,发行人负责了合计60多项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任务,投资规模约45亿元,建设项目包括道路、桥梁、水利工程、河道疏浚、污水处理管网建设、景观建设、商务区绿化等。上述基础设施和市政工程项目建设明显改善了锡东新城的城市面貌、交通环境和人民的生活水平,使锡东新城城市化水平显著提高,社会氛围更加和谐。未来,随着锡东新城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将进一步增加,以前未完工项目及新建项目的相互叠加,公司基础设施建设收入将持续增长,经济效益将稳步提高。
2、安置房业务
发行人安置房业务通过与政府签订《BT协议》的形式承建,协议约定的回购款为投资额加计一定比例的代建费用。自成立以来,发行人启动建设了山韵佳苑、水岸佳苑、孟家苑等多个安置房项目,建设面积约250万平方米,2012年计划完成80万平方米。随着发行人安置房项目的逐步完工并实施回购,公司安置房业务收入在未来几年将大幅增加,成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为发行人的未来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
(二)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
在无锡市委、市政府提出加快建设锡东新城,再创无锡“黄金发展期”的大背景下,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面向世界、着眼未来、接轨上海、服务周边”的总体目标,锡东新城建设将掀起新一轮的发展热潮,未来将打造成为无锡城市东部副中心、高端产业集聚区和长三角区域性交通枢纽,成为一座开放式、生态型、国际化的现代化新城。
发行人将在区域经济迅速发展的基础上,以锡东新城为发展依托和核心发展区域,充分利用锡东新城的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把发行人打造成为锡东新城的融资主体、开发主体和经营主体,提升发行人经营和运作水平,做大经济总量,增强盈利能力,实现实业经营和资本运营双轮驱动发展模式。具体业务规划如下:
1、立足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发行人将根据无锡市和无锡锡东新城的总体规划,加强自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职能,完善区域内基础设施配套,优化锡东新城城市布局和城市空间结构,加快锡东新城城市化进程,提升区域内投资环境、商业环境和居住环境,促进锡东新城的招商引资工作。同时,发行人将利用自身新城建设的成功经验,跨地区合作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业务,通过基础设施建设业务获取综合回报,实现资产总量和业务收入的不断增长。
2、协调有序开展多元化经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发行人将立足自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提升金融、动漫、文化创意、法律咨询、人才招聘等现代服务业收入;同时利用未来锡东新城高端产业集聚区的优势,成立融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和创业投资公司等,增加对外投资业务,拓展公司盈利增长点,谋求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3、参与服务外包产业股权投资。为更好地服务锡东新城的招商引资,加速现代服务业在锡东新城的集聚,发行人将参与无锡服务外包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的筹建、建立和运营等。未来,将继续通过服务外包产业股权基金的探索及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基金的杠杆作用,从而为锡东新城引入新的大量国内外资本。
4、完善企业管理、创新融资方式、优化融资结构。发行人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通过市场渠道积极引进人才,增强公司的管理水平和项目运作能力,在业务拓展的同时,打造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同时,发行人将继续加强同国家开发银行和各商业银行的业务合作,巩固银企关系,合理规划融资方案,扩大融资规模。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引入投资基金等,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自身融资结构。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发行人2009-2011年的财务报告业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苏公S[2012]E8002号)。未经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中发行人2009年、2010年和2011年的财务数据均引自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发行人2009-2011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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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2009-2011年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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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EBIT利息倍数=EBTI/利息支出,EBIT=利润总额+利息支出
4、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5、应收账款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7、总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8、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净资产平均余额
9、2009年度总资产周转率、应收帐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和净资产收益率以2009年期末数据为依据,2010、2011年度总资产周转率、应收帐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和净资产收益率以当年(期初+期末)/2的数值为依据。
二、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一)财务构成分析
从资产构成来看,发行人2011年末资产总计1,794,633.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合计为1,794,526.63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为99.99%;固定资产合计为106.75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为0.01%,资产的流动性较好。
从负债构成来看,发行人2011年末负债合计942,487.0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合计为334,997.83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为35.54%;长期负债合计为607,489.18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为64.46%,发行人负债以长期负债为主,短期偿债压力不大。
总体来看,发行人资本实力雄厚,资产质量良好,财务构成符合城市基础设施类企业的特征。2011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52.52%,处于行业较好水平。
(二)成长性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2009年末、2010年末、2011年末总资产分别为1,191,952.43万元、1,727,885.04万元、1,794,633.38万元;净资产分别为654,282.96万元、728,675.13万元、852,146.37万元。总资产和净资产均保持较快增长。
发行人资产规模的持续增长主要来源于以下三方面:(1)融资能力的提高使得债务融资规模不断扩大,资产增加;(2)股东资产的注入。为支持发行人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发建设,股东先后于2010年3月及2011年4月向公司以货币方式增资50,000万元和80,000万元,使得公司注册资本由成立时的100,000万元增加至230,000万元。(3)政府的支持。无锡高铁站商务区管委会于2009年5月将面积为2,573.04亩、账面价值达548,640.46万元的土地资产注入公司,用于支持发行人的建设。
(三)营运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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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流动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流动资产平均余额,2009年度流动资产周转率以2009年末数据为依据,2010、2011年度流动资产周转率以当年(期初+期末)/2的数值为依据。
(四)偿债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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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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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总资产平均余额,2009年度总资产报酬率指标计算中总资产平均余额即采用2009年末资产总额数。
(六)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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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没有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的用途
一、募集资金投向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5亿元,其中4亿元用于山韵佳苑安置房(AB地块)工程项目、4亿元用于山韵佳苑安置房(CD地块)工程项目、7亿元用于水岸佳苑安置房(AB地块)工程项目。以上项目均已获得相关主管机关的批复,总投资36.39亿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向简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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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山韵佳苑安置房(AB地块)工程项目
1、项目建设主体
本项目建设主体为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春丰路以东、望山路以南。项目分A、B两个地块,其中A地块总用地面积10.7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68万平方米。B地块总用地面积9.3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41万平方米。项目由11-18层小高层住宅组成,同时建设区间道路及沿线绿化、照明,小区配套给水、雨水、污水、电力、通信、燃气等管道设施和相应的基础配套及辅助工程。
3、项目审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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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04,416万元,资金来源由公司自筹和银行贷款解决。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入40,000万元。
5、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建设期3年,已于2010年6月正式开工建设。截至2012年7月31日,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4.9亿元,占该项目总投资的46.93%,约完成工程总量的60%。
6、项目投资回收方式及效益分析
本项目由发行人通过与无锡高铁站商务区管委会签订《BT协议》的形式承建,协议约定的回购款为投资额加计代建费用。项目总投资为10.44亿元,可形成回购收入13.57亿元,扣除总成本费用及营业税金及附加12.35亿元,利润总额为1.22亿元,扣除所得税0.31亿元,净利润0.91亿元。项目投资收益率为8.72%,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投资回收能力。
(二)山韵佳苑安置房(CD地块)工程项目
1、项目建设主体
本项目建设主体为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新锡路以西、镇北路以北。项目分C、D两个地块,其中C地块总用地面积6.3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D地块总用地面积11.7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04万平方米。项目由11-18层小高层住宅组成,同时建设小区道路、绿化、照明等配套工程,给水、雨水、污水、电力线、信息化、燃气等管线工程和相应的配套基础设施辅助工程。
3、项目审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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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88,600万元,资金来源由公司自筹和银行贷款解决。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入40,000万元。
5、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建设期3年,已于2010年12月正式开工建设。截至2012年7月31日,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1.83亿元,占该项目总投资的20.65%,约完成工程总量的25%。
6、项目投资回收方式及效益分析
本项目由发行人通过与无锡高铁站商务区管委会签订《BT协议》的形式承建,协议约定的回购款为投资额加计代建费用。项目总投资为8.86亿元,可形成回购收入11.52亿元,扣除总成本费用及营业税金及附加10.43亿元,利润总额为1.09亿元,扣除所得税0.27亿元,净利润0.82亿元。项目投资收益率为9.26%,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投资回收能力。
(三)水岸佳苑安置房(AB地块)工程项目
1、项目建设主体
本项目建设主体为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锡东大道以东、大成路以南。项目总用地面积24.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5.53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8.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73万平方米。项目由11-24层的小高层和高层住宅组成,同时建设区间道路及沿线绿化照明,小区配套给水、雨水、污水、电力、通信、燃气等管道设施和相应的基础设施及辅助工程。
3、项目审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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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70,887万元,资金来源由公司自筹和银行贷款解决。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入70,000万元。
5、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建设期2年,已于2011年3月正式开工建设,截至2012年7月31日,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6.41亿元,占该项目总投资的37.5%,约完成工程总量的40%。
6、项目投资回收方式及效益分析
本项目由发行人通过与无锡高铁站商务区管委会签订《BT协议》的形式承建,协议约定的回购款为投资额加计代建费用。项目总投资为17.09亿元,可形成回购收入22.22亿元,扣除总成本费用及营业税金及附加20.44亿元,利润总额为1.78亿元,扣除所得税0.45亿元,净利润1.33亿元。项目投资收益率为7.78%,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投资回收能力。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发行人将根据工程项目进度情况和资金调配情况,将本期募集资金按照预定的资金用途使用,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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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对债券募集资金进行使用管理,按照已披露的募集说明书中承诺的资金用途,坚持安全管理、规范运作和公开透明的原则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发行人、交通银行无锡分行及东吴证券签署的《债券募集资金及偿债基金监管协议》,发行人将聘请交通银行无锡分行作为本期债券的监管银行,并在交通银行无锡分行开设债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和偿债基金账户。监管账户用于核定的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偿债基金账户将专项用于本期债券本息归集,除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和支付债券利息以及银行结算费用外,偿债基金账户资金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及时把募集资金拨付至投资项目。
同时,依据公司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在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上,依据工程建设进度及有关付款合约,由工程部就每月所需建设资金提出用款申请,经财务部核实并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下达每月用款计划。财务部严格按下达的资金计划和经审核的项目施工进度拨付资金,对无资金计划、未提交项目施工进度的,禁止拨款。
第十四条 偿债保证措施
一、偿债计划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15亿元,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存续期第
3、第4、第5、第6、第7个计息年度,每年分别偿还本金3亿元。本期债券偿付本息的时间较为明确,不确定因素较少,有利于发行人提前制定相应的偿债计划。
发行人在充分分析未来财务状况的基础上,对本期债券的本息支
付做了充分可行的偿债安排。公司将成立债券偿付工作小组,专门负
责募集资金投放、偿付资金安排、有关账户管理、信息披露等工作。
同时,公司制定了详细的偿债计划,并将严格按照计划完成偿债安排,
保证本息按时足额兑付。
(一)设立偿债资金专项账户
发行人将设立专项偿债账户,通过对该账户的专项管理,提前准备本期债券的到期应付本息,按约定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按照发行人、交通银行无锡分行(监管银行)及东吴证券(主承销商)签署的《债券募集资金及偿债基金监管协议》,发行人将在交通银行无锡分行开立偿债账户。《债券募集资金及偿债基金监管协议》明确约定偿债账户是专项用于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账户,除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和支付债券利息以及银行结算费用外,偿债账户资金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同时,发行人将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收入中提取部分资金作为本息偿债基金,专门用于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工作,以确保本期债券本息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发行人承诺将在每个付息/兑付日前15个工作日提取并固化本息偿债基金。
(二)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发行人为本期债券成立偿付工作小组,所有成员将保持相对稳定。自偿付工作小组成立起至付息期限或兑付期限结束,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三)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针对发行人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债券自身的特征、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特点,发行人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公司将继续保持良好的财务结构和资本结构,有效安排偿债时间。同时公司还将根据市场形势的变化,不断改进管理方式,努力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增强财务风险控制能力,为本期债券偿还提供强大的制度保障。
二、偿债保证措施
(一)良好的资产状况
近年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总资产和净资产均保持高速增长。截至2011年末,公司总资产达179.46亿元,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99%,且流动资产中公司应收无锡高铁站商务区管委会的项目代建款及往来款合计43.92亿元,扣除2012年1月无锡高铁站商务区管委会支付的14.11亿元的项目代建款,剩余29.81亿元商务区管委会已承诺在未来几年支付给公司。同时公司货币资产充裕,截至2011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达25.4亿元。公司资产情况良好,变现能力较强,为本期债券的本息支付提供充足保障。
(二)充足的土地储备
截至2011年末,公司拥有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资产2,573.04亩,其中居住用地1,114.60亩,研发用地1,017.86亩,商业用地440.58亩,均已办理抵押。发行人拥有的土地资产账面价值达54.86亿元,均已取得土地证且产权归属清晰,充足的土地资产为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了有力保证。
(三)稳定的项目代建收入
发行人作为锡东新城主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体,承担区域范围内城市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对于公司投资建设的城市基础设施,政府按照投资总额加一定投资回报率的方式予以回购。2009-2011年,公司应收无锡高铁站商务区管委会的代建项目资金29.42亿元,截至2012年1月,已收到无锡高铁站商务区管委会的项目回购资金22.5亿元。以上回购记录充分说明,无锡高铁站商务区管委会有能力、有意愿归还发行人基础设施项目回购款。未来,随着锡东新城开发建设的逐步深入,公司在建项目及新建项目的陆续完工,将给公司带来稳定的收入来源。
(四)募投项目良好的经济效益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采取政府委托代建,并在建成后由政府向发行人回购的模式。本期债券募集资金项目总投资36.39亿元。根据发行人与无锡高铁站商务区管委会签订的《项目投资建设与转让收购(BT)协议书》,项目完工后由无锡高铁站商务区管委会统一回购,并形成未来的应收账款47.31亿元,由无锡高铁站商务区管委会从2012年起分10年支付(具体回购资金安排如下表)。因此以BT模式建设所形成的应收账款将在未来几年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经营性收入,成为公司重要的利润来源之一,为本期债券本息的足额偿付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
回购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
(五)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
公司作为锡东新城主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体,承担当地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融资的重要职能,在无锡市委、市政府提出加快建设无锡锡东新城的背景下,公司自成立以来得到无锡市各级政府的重点支持,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与各政府职能部门始终保持良好的关系,在土地获取、项目获取、财政补贴、政策优惠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六)强大的综合实力和良好的资信情况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优良,在无锡地区拥有较高的市场声誉,具有较为畅通的融资渠道。公司自成立以来与无锡多家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截至2011年末,公司获银行授信额度达79.93亿元,尚未使用的额度为16.98亿元。如果出现意外情况公司不能及时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公司可以凭借自身良好的资信情况以及与金融机构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间接融资筹措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所需资金。
第十五条 风险与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列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风险与对策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品种且存续期限较长,可能跨越多个利率波动周期,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利率的波动可能使投资者面临债券价值变动的不确定性。
对策:本期债券的利率水平已充分考虑了对债券存续期限内可能存在的利率风险的补偿。本期债券拟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申请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流通,提高债券的流动性。本期债券流动性的增强将在一定程度上给投资者提供规避风险的便利。
(二)流动性风险
发行人计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申请在国家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但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的时间在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流通。
对策:本期债券发行结束一个月内,主承销商将协助发行人向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主管部门提出债券上市申请,力争本期债券早日获准上市流通。此外,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债券流通和交易的环境将持续改善,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会有所降低。
(三)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的影响。如果发行人经营状况下滑或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将可能导致本期债券不能如期足额兑付,对投资者到期收回本息构成影响。
对策:目前,公司运行稳健,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现金流量充裕。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管理与经营效率,严格控制成本支出,不断提升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将加强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控,严格控制资本支出,积极预测并应对投资项目所面临的各种风险,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和运营,提高建设项目的现金流和收益水平。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与对策
(一)经济周期风险
发行人作为锡东新城重要的建设和运作主体,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工程建设等。上述业务都受到经济周期影响。如果出现经济增长放缓或衰退,将可能使发行人的经营效益下降,现金流减少,从而影响本期债券的兑付。
对策:发行人将依托其较强的综合实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抵御经济环境变化对公司业绩产生的不利影响。另外发行人在坚守主业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上,将努力尝试多元化经营,盈利水平的波动性或将降低,从而使得发行人抵御经济周期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最大限度地降低经济周期对发行人盈利能力造成的不利影响,并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产业政策风险
发行人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土地政策及地方政府财政、税收政策的变动均会对其收入和利润产生重要的影响。
对策:为了防范政策变动风险,发行人将加强政策信息的收集与研究,及时了解和判断政策的变化,以积极的态度适应新的环境。同时,发行人将根据国家政策变化制定应对策略,对可能产生的政策风险予以充分考虑,尽量降低政策变动风险对发行人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
三、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与对策
(一)持续融资风险
发行人业务结构以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业务为主,资金状况及融资能力易受高铁商务区财政及土地出让市场状况的影响。同时,公司的工程投资规模较大且建设周期较长,而与商务区管委会在工程款结算方面相对滞后,短期内面临的融资压力较大。
对策:发行人建立了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有效的控制了投资规模和投资成本。发行人与多家银行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多渠道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同时,为更好的整合资源、完善融资体系,发行人还积极寻求通过发行债券、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等手段筹集项目资金,不断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此外,随着商务区管委会财政实力的不断增强,发行人将加强与商务区管委会工程款的结算进度,为公司后续项目建设提供稳定资金来源。
(二)业务发展风险
受城市面积和人口的限制,发行人业务增长受到一定制约。目前,发行人的所有业务都集中在锡东新城内,在形成局部垄断的优势时,也面临着自身的发展规模不能突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的窘境。
对策: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锡东新城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发行人所在区域对城市基础设施的需求日益增长,发行人的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也随之提高。发行人在巩固自身垄断地位的同时,根据自身新城建设的成功经验,积极开拓新市场,延伸产业链。
(三)流动性风险
发行人资产的流动性相对较弱,主营业务盈利水平不高,同时公司的负债规模较大,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对策:发行人作为高铁商务区内最主要的投融资主体,自成立以来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根据商务区管委会财政安排,商务区每年财政收入的70%-80%将用于支持发行人的开发建设,保证发行人未来资金回笼。同时,商务区管委会向公司注入账面价值达54.86亿元的优质土地资产,留待商务区发展成熟后由发行人开发建设,上述土地资产价值较高,变现能力相对较强,若公司未来遇到偿债压力时,可通过变现土地资产方式筹集偿债资金。此外,发行人负债主要以长期负债为主,短期内债务集中支付压力相对较小,随着发行人代建项目的陆续完工,项目建设资金的逐步到位,发行人有能力支付到期债务。
(四)经营风险
发行人作为高铁商务区投融资主体,与高铁商务区的发展紧密相连。但高铁商务区目前仍处于开发阶段,未来产业的导入和发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发行人作为城市建设的主要载体,项目投资金额大、回收期长,如果市场信誉下降、资金筹措能力、管理能力不足或出现经营管理重大失误,将影响发行人持续融资能力及运营效益,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支付。
对策:发行人在发展自身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的基础上,未来将逐步转型为专业性管理公司,设立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创业投资公司等,实现多元化管理、多渠道经营,提高金融、文化创意、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收入,增加发行人的收入及盈利来源,确保发行人项目建设和债务偿还所需资金。同时,发行人还将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经营的产业化探索,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率和能力,并根据公司的发展状况实时引进人才,增强公司的管理水平和项目运作能力,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一、评级报告内容摘要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安全性较高,违约风险较低。该等级是上海新世纪基于对发行人的运营环境、经营和竞争地位、发展前景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的。
上海新世纪的主要评级观点如下:
(一)优势
1、依托京沪高铁站点的选址,锡东新城高铁商务区快速融入上海半小时经济圈,区位优势明显,后期将有较大的成长空间,发展前景较好。
2、无锡市为促进经济结构转型,不断加大对服务业的支持力度,锡东新城高铁商务区以动漫、创意、商贸等产业为主,得到了无锡市政府的多项政策支持。
3、锡东新城高铁商务区的经济基础及财力随着无锡高铁站的建设和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而迅速增强。发行人作为商务区投融资主体,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力度较大。
4、发行人土地资源较为丰富,随着锡东新城高铁商务区投资环境日趋成熟,土地升值空间较大,可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良好的支撑。
(二)风险
1、发行人的发展与锡东新城高铁商务区的发展紧密联系,目前商务区仍处于开发阶段,其产业导入和未来发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发行人业务结构以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业务为主,资金状况及融资能力易受锡东新城高铁商务区财政及土地出让市场状况的影响。
3、发行人的工程规模较大且建设周期较长,而与商务区管委会在工程款结算方面相对滞后,短期内面临的融资压力仍较大。
4、发行人资产流动性较差,主营业务盈利水平不高,同时负债规模较大,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三)评级结论
无锡市地处长三角,是江苏省经济发达地区,制造业基础良好,可凭借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地方经济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锡东新城高铁商务区作为无锡市实施产业升级的重要区域,建设发展得到了无锡市政府的大力支持。而京沪高铁建成通车,将进一步加快商务区的经济发展。
无锡市经济发展情况良好,地方财政实力雄厚,可为以服务业为主的锡东新城高铁商务区发展提供财力支撑。近年来,商务区的经济基础及财力也随着高铁站的建设和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而迅速增强。
公司根据商务区管委会在城市建设及资本运营方面的安排从事投融资及运营业务。未来随着建设项目的陆续竣工,公司营业收入将获得进一步增长。公司在为商务区管委会完成产业导入后,未来将采取以服务性收入为主的盈利模式,从而获得较为稳定的收入来源。
公司资本实力较强,但主业盈利能力有限,经营对地方政府依赖程度高。由于承担的建设任务较重,公司目前债务规模大,而现金流状况不理想,导致公司集聚了一定的财务风险。今后几年,公司仍将承担较重的建设任务,流动性压力仍然较大。
作为锡东新城高铁商务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主体,公司经营能够得到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撑。随着商务区建设的深入,商业环境不断成熟,地方财力的增强,地方政府对公司的支持力度还将加大。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可有效增强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保障程度。
二、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相关规定及上海新世纪的《证券跟踪评级制度》,上海新世纪在初次评级结束后,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被评对象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定期与不定期跟踪评级启动后,上海新世纪将按照成立跟踪评级项目组、对发行人进行电话访谈和实地调查、评级分析、评审会评议、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公布跟踪评级结果的程序进行。在评级过程中,上海新世纪亦将维持评级标准的一致性。
上海新世纪将及时在该公司网站公布跟踪评级结果与跟踪评级报告,并同时报送发行人及相关部门。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发行人聘请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律师。发行人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发行本期债券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发行人律师认为:
(一)发行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本期发行债券的主体资格。
(二)发行人已取得本期发行债券所需的各项批准和授权,该等已经取得的批准和授权均合法有效。
(三)发行人本期发行债券符合《证券法》、《管理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发行公司债券的实质条件。
(四)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五)本期发行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具备担任本期发行债券信用评级机构的主体资格和条件,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发行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级。
(六)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担任发行债券主承销商的主体资格和条件。
(七)参与本期发行债券的各中介机构均具有从事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业务的资格。
(八)本期发行债券的《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重大事实方面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以及重大遗漏的情形。
综上所述,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具备了《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公司债券发行的主体资格和实质条件。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税务说明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1个月内,发行人将尽快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本期债券上市交易或交易流通申请。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一)发行人董事会同意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决议
(二)发行人股东同意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决议
(三)国家有关部门对本期债券的批准文件
(四)2013年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五)2013年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六)发行人2009年至201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七)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八)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九)2013年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十)2013年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二、查阅地点、方式及联系人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或互联网网址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金伟
住 所:无锡市锡山区安镇镇东兴路198号
联 系 人:薛武
联系电话:0510-88535056
传 真:0510-88788390
邮 编:214105
(二)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住 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
联 系 人:俞子耀、江春豪、王俊如、吴春江
联系电话:0512-62938093、62938153、62938667
传 真:0512-62938665
邮 编:215028
网址:www.dwzq.com.cn
此外,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金司)
网址:http://cjs.ndrc.gov.cn
2、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chinabond.com.cn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三)备查文件查阅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除外):
上午9:30—11:30 下午2:30—5:00
附表一:
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网点表
■
注:标注“▲”的发行网点为本期债券上证所协议发行部分的发行网点。
部门名称 | 主要职责 |
总师室 | 负责编制企业年度综合计划以及拟定项目规划方案,并承担公司发展规划、工程建设、财务会计和经营管理等业务技术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检查和考核等职能。 |
财务部 | 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及公司融资、偿债机制的建立等工作。 |
工程部 | 负责商务区规划范围内的开发建设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区内公用事业及设施等综合协调,组织工程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负责工程实施中的招投标、施工现场管理等工作。 |
综合部 | 负责各部门之间的协调,组织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各项人事、劳动工资政策,及时准确编报工资发放表,负责收发文件及文件的整理和归档,负责公司后勤工作,协助领导组织和安排公司各种会议,负责打印公司的行政文件资料,管理公司印章、证照。 |
招商部 | 负责组织协调对外招商推介、宣传活动,收集、跟踪国内外各类投资项目信息,与国内外投资者进行项目接洽和项目考察,承担项目评估、引进、跟踪、签约,项目前期管理、项目审批业务咨询及代理服务等职能,并负责相关的统计工作。 |
项 目 | 2011年末/度 | 2010年末/度 | 2009年末/度 |
资产总计 | 1,794,633.38 | 1,727,885.04 | 1,191,952.43 |
其中:流动资产 | 1,794,526.63 | 1,725,734.89 | 1,191,888.68 |
负债合计 | 942,487.01 | 999,209.90 | 537,669.47 |
其中:流动负债 | 334,997.83 | 518,709.90 | 147,169.4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52,146.37 | 728,675.13 | 654,282.96 |
主营业务收入 | 148,661.19 | 127,359.35 | 18,109.09 |
利润总额 | 45,028.68 | 25,226.51 | 5,816.22 |
净利润 | 43,471.24 | 24,392.18 | 5,642.50 |
项 目 | 2011年末 | 2010年末 | 2009年末 |
流动比率(倍) | 5.36 | 3.33 | 8.10 |
速动比率(倍) | 2.56 | 1.71 | 3.78 |
EBIT利息倍数(倍) | 1.76 | 1.63 | 1.51 |
资产负债率 | 52.52% | 57.83% | 45.11%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0.84 | 1.56 | 1.00 |
存货周转率(次/年) | 0.15 | 0.16 | 0.03 |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 0.08 | 0.09 | 0.02 |
净资产收益率 | 5.50% | 3.53% | 0.86% |
项目 | 2011年 | 2010年 | 2009年 |
主营业务收入 | 148,661.19 | 127,359.35 | 18,109.09 |
资产总额 | 1,794,633.38 | 1,727,885.04 | 1,191,952.43 |
存货 | 937,935.85 | 840,358.12 | 635,758.86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0.84 | 1.56 | 1.00 |
存货周转率(次/年) | 0.15 | 0.16 | 0.03 |
流动资产周转率(次/年) | 0.08 | 0.09 | 0.02 |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 0.08 | 0.09 | 0.02 |
项目 | 2011年 | 2010年 | 2009年 |
资产总额 | 1,794,633.38 | 1,727,885.04 | 1,191,952.43 |
负债总额 | 942,487.01 | 999,209.90 | 537,669.4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52,146.37 | 728,675.13 | 654,282.96 |
流动资产 | 1,794,526.63 | 1,725,734.89 | 1,191,888.68 |
其中:货币资金 | 254,017.09 | 383,500.53 | 233,432.09 |
流动负债 | 334,997.83 | 518,709.90 | 147,169.47 |
净利润 | 43,471.24 | 24,392.18 | 5,642.50 |
流动比率(倍) | 5.36 | 3.33 | 8.10 |
速动比率(倍) | 2.56 | 1.71 | 3.78 |
EBIT利息倍数(倍) | 1.76 | 1.63 | 1.51 |
资产负债率 | 52.52% | 57.83% | 45.11% |
项目 | 2011年 | 2010年 | 2009年 |
主营业务收入 | 148,661.19 | 127,359.35 | 18,109.09 |
利润总额 | 45,028.68 | 25,226.51 | 5,816.22 |
净利润 | 43,471.24 | 24,392.18 | 5,642.50 |
净资产收益率 | 5.50% | 3.53% | 0.86% |
总资产报酬率 | 5.91% | 4.47% | 1.45% |
项 目 | 2011年 | 2010年 | 2009年 |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 160,741.14 | 24,649.51 | 6,041.9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 412,083.77 | 262,294.74 | 325,043.51 | |
现金流量净额 | -251,342.63 | -237,645.22 | -319,001.5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 2,000.00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 - | 2,116.34 | 66.38 | |
现金流量净额 | 2,000.00 | -2,116.34 | -66.3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 252,250.00 | 229,800.00 | 548,5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 49,260.82 | 109,800.00 | 12,000.00 | |
现金流量净额 | 202,989.18 | 120,000.00 | 536,500.00 |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1,317.09 | 97,670.53 | 217,432.09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使用额 | 占项目总投资比例 |
山韵佳苑安置房(AB地块)工程项目 | 104,416.00 | 40,000.00 | 38.31% |
山韵佳苑安置房(CD地块)工程项目 | 88,600.00 | 40,000.00 | 45.15% |
水岸佳苑安置房(AB地块)工程项目 | 170,887.00 | 70,000.00 | 40.96% |
合计 | 363,903.00 | 150,000.00 | 41.22%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 文号 |
关于山韵佳苑安置房(AB地块)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锡管发字第[2010]6号 |
关于对无锡高铁商务区山韵佳苑安置房(AB地块)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锡开安环复[2011]31号 |
本项目已获得无锡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 锡锡开国用(2010)第0093号 锡锡开国用(2010)第0094号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 文号 |
关于山韵佳苑安置房(CD地块)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锡管发字第[2010]27号 |
关于对无锡高铁商务区山韵佳苑安置房(CD地块)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锡开安环复[2011]32号 |
本项目已获得无锡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 锡锡开国用(2010)第0092号 锡锡开国用(2010)第0107号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 文号 |
关于水岸佳苑安置房(AB地块)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锡管发字第[2011]2号 |
关于对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无锡高铁商务区水岸佳苑安置房(AB地块)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 | 锡开安环复[2011]27号 |
本项目已获得无锡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 锡锡开国用(2010)第0090号 锡锡开国用(2010)第0091号 |
序号 | 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安排(亿元) | 占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 | 山韵佳苑安置房(AB地块)工程项目 | 4.00 | 26.67% |
2 | 山韵佳苑安置房(CD地块)工程项目 | 4.00 | 26.67% |
3 | 水岸佳苑安置房(AB地块)工程项目 | 7.00 | 46.66% |
合计 | 15.00 | 100.00% |
年份 | 第1年 | 第2年 | 第3年 | 第4年 | 第5年 |
回购款金额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65,000.00 | 65,000.00 |
年份 | 第6年 | 第7年 | 第8年 | 第9年 | 第10年 |
回购款金额 | 65,000.00 | 65,000.00 | 65,000.00 | 65,000.00 | 23,100.00 |
地区 | 承销团成员 | 网点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苏州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固定收益总部 | 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 | 张协 | 0512-62938677 |
南京 |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固定收益部 | 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8号 | 张颖 刘玲基 | 025-83367888-3086 025-833367888-3117 |
深圳 |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固定收益证券总部 |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7楼 | 张矛 曹雪娇 | 18818580350 18818580351 |
上海 |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债券销售部 | 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1088号葛洲坝大厦22楼 | 卢逸 赵丽娜 | 021-38991668-8093 021-38991668-8091 |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债券发行部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11楼 | 刘婷婷 | 021-50586660-8564 |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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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锡东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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