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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3-0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2013-001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1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3年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名,实到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徐长江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苏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临2013-002)。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的公告》(临2013-003)。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外委托贷款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南通锡通新农村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临2013-004)和《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亚洲新能源(中国)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临2013-005)。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02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等文件的要求,江苏证监局对我公司进行了公司治理现场检查,重点查阅了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公司上市以来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资料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等部分财务资料,并关注到公司在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关于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检查的监管意见函》(苏证监函[2012]577号)后,公司高度重视,专门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认真的核查、分析和研究,制订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报告,并经2013年1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3年1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江苏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二、具体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工作需进一步规范。

      存在问题1、部分独立董事缺席股东大会,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于全体董事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规定。

      整改措施:针对该问题,公司组织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度。今后,公司将严格要求独立董事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做好因故不能参加股东大会的独立董事委托手续;公司将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加强对“三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学习。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整改时间:持续整改

      存在问题2、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记录不完整,未记录股东、董事逐项审议议案的发言情况,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为打印文本并活页保管。建议改为人工记录并使用订本式文簿保管。

      整改措施:对会议记录不完整,未记录股东、董事逐项审议议案的发言情况的问题,公司今后将严格按照“三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在会议记录中增加记载“董事、监事对有关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等内容,完善会议记录。 同时,采纳证监局的建议,会议记录改为人工记录并使用订本式文簿管理。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整改时间:持续整改

      存在问题3、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授权委托书不符合规定,授权委托书中未对每一个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作出明确指示。

      整改措施:公司在今后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时一定要把授权委托书做得更规范、更完整,对每一个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作出明确指示。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整改时间:持续整改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应进一步发挥作用。检查未见到董事会提员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记录。

      整改措施:在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将更加重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进一步加强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重大决策、提名选举、审计、薪酬考核等事项上所发挥的作用,严格按照各委员会的工作实施细则,对需提交各专门委员会进行专题审议的事项及时提交审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将不定期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战略规划、内控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研究,提出建议,从而提高公司科学决策、科学管理能力,更充分地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同时,公司将按照专业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完善会议文件,力求在会议记录上详尽记录与会人员的发言情况及讨论意见。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整改时间:持续整改

      (三)、公司应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检查发现,公司未对经理层设立目标责任制,也未建立内部问责机制。

      整改措施:经自查,公司每年均与下属门店签订《经营承包责任书》,下达了管理目标、销售指标、利润目标和综合效益目标;每年和下属门店签订《安全承包责任书》,下达了安全目标,但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公司经理层考核问责制尚未执行,2013年将进一步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对经营层设立目标责任制,建立内部问责机制,不断完善和提高经营机制。

      整改责任人:总经理

      整改时间:持续整改

      (四)、公司需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公司及大股东规范运作意识应进一步加强。

      1、公司2011年6月上市后至2011年10月发生的委托贷款、委托理财等对外投资事项,未及时按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在证监局发函督促后进行了整改。

      2、2011年向关联方南通文景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47619.42万元,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且未作关联交易依法披露,被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后进行了整改。

      整改措施:公司已深刻吸取经验教训,认真落实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所有对外投资事项都要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在经营、内部管理及对外投资决策等方面的独立性。同时,加强公司相关人员对《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学习和领会,严格、规范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司已落实上述整改措施。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

      整改时间:已整改完成

      (五)、公司需加强对募集资金项目的管理。公司于2011年首发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中,扩建启东文峰门店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20,291万元,截止2012年6月30日实际累计投入5,748.53万元,项目投入慢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投资计划进度。公司应当加强募投项目管理,充分利用募集资金,促进公司经营发展。

      整改措施:公司接到证监局的监管函后,随即组织相关人员分析了造成募集资金项目慢于招股书披露的投资计划进度的原因:1、因拆迁安置未能如期进行导致开发略晚于预期;2、项目建设中,工程款按市场惯例由施工单位先行垫付,其中土建封顶支付10%,设备安装结束付15%,余款在工程审计结束一年后扣除5%保修金后付清,致使付款进度小于工程建设进度。公司对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来执行。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加快项目建设,力争如期完成启东文峰改扩建项目。

      整改责任人:总经理

      整改时间:持续整改

      公司以本次现场检查和整改为契机,全面梳理公司各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加强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学习和理解。今后,公司将在上级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在广大投资者的关心支持下,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全面提高公司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实现公司规范、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03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大丰文峰大世界商贸有限公司、南通文景置业有限公司、如皋长江文峰大世界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委托贷款给全资子公司大丰文峰大世界商贸有限公司人民币 20,000万元;委托贷款给全资子公司南通文景置业有限公司35,000万元;委托贷款给全资子公司如皋长江文峰大世界有限公司10,000万元

      ●委托贷款期限:

      1、 委托贷款给大丰文峰大世界商贸有限公司人民币2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36个月(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2、 委托贷款给南通文景置业有限公司35,000万元,贷款期限为36个月(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3、 委托贷款给如皋长江文峰大世界有限公司1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12个月(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贷款利率:年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执行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1、本公司委托农业银行崇川支行向全资子公司大丰文峰大世界商贸有限公司贷款20,000万元,用于大丰文峰大世界商贸有限公司日常流动资金周转。贷款期限为36个月(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2、本公司委托农业银行崇川支行向全资子公司南通文景置业有限公司贷款35,000万元,用于南通文景置业有限公司日常流动资金周转。贷款期限36个月(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3、本公司委托农业银行崇川支行向全资子公司如皋长江文峰大世界有限公司贷款10,000万元,用于如皋长江文峰大世界有限公司日常流动资金周转。贷款期限12个月(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公司用自有资金对上述全资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贷款年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执行,本金到期一次性还清,利息按季付息。

      以上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项议案经公司于2013年1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借款人基本情况

      (一)大丰文峰大世界商贸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私营

      2、住所:大丰市大中镇黄海东路16号

      3、法定代表人:顾建华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日用百货、化妆品、鞋帽、玩具、针纺织品、服装、家用电器、五金、装饰材料(除危险品)、水暖器材、黄金饰品、工艺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钟表、眼镜零售;摄影扩印服务;房屋、柜台租赁服务。

      6、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7、该公司设立于2011年7月25日,目前还在建设期。

      8、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09,111,162.28元,净资产37,677,129.04元,净利润-12,345,495.49元。

      (二)南通文景置业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私营

      2、住所:南通市青年东路1号

      3、法定代表人:徐长江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书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房屋拆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装璜服务,房屋修缮、水电安装,建筑工程技术咨询。(经营范围涉及资质经营的凭资质证书经营)

      6、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7、该公司设立于2009年12月23日,目前还在建设期。

      8、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南通文景置业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325,007,282.92元,净资产为87,513,144.77元,利润总额为-8,099,743.10元,净利润为-8,099,743.10元。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南通文景置业有限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702,611,733.81元,净资产83,889,666.84元,净利润-3,623,477.93元。

      (三)如皋长江文峰大世界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私营

      2、住所:长江镇长江中路6号

      3、法定代表人:顾建华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日用百货、鞋帽、服装、化妆品、针纺织品、洗涤用品、五金家电、自行车、文化用品、儿童用品、玩具、工艺美术品销售;金银饰品、移动手机及零配件、花木零售;商场空场地出租;柜台租赁服务;会场场地出租;会务服务;装饰材料、水暖器材、体育用品、钟表、眼镜零售;摄影扩印服务;物业服务(凭资质经营);停车场服务(以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6、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7、该公司设立于2012年4月28日,目前还在建设期。

      8、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0,108,995.83元,净资产49,053,015.88元,净利润-946,984.12元。

      三、委托贷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用自有资金通过银行向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有助于支持全资子公司项目的开发,提高项目经营效率。

      本次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可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和相关投资,不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在本次委托贷款业务发生前,公司委托贷款余额为0万元。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04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南通锡通新农村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南通锡通新农村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通新农村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委托贷款期限:6个月(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贷款利率:年利率12.5%

      ●委托贷款担保:以锡通新农村公司所持有的锡通科技产业园S336北侧、南通虹宇东侧(张芝山天星村)地块(对应土地证号:通州国用(2013)第011003号)的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及南通锡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通科技产业公司”)为本次借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交通银行南通分行向锡通新农村公司提供1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主要用于流动资金周转。贷款期限为6个月(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委托贷款年利率为12.5%,本金到期一次性还清,利息按季收取。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5,060万元,本次委托贷款金额为10,000万元,未超出《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项议案经2013年1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借款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南通锡通新农村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内资

      住 所:南通市通州区张芝山镇通启桥村26、43组1幢

      法定代表人:陈刚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开发/建设(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房屋拆迁;物业管理服务;资产管理;市政工程设计、施工、维护。

      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15日,其现有股权结构为锡通科技产业园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出资人民币20,000万元,出资比例为100%。

      截至2011年12月31日,锡通新农村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00,044,598元,净资产为200,000,000元。

      截至2012年12月31日,锡通新农村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40,324,673.58元,净资产为201,449,548.58元。净利润1,449,548.58元。

      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锡通新农村公司及其关联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担保基本情况

      (一)、 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锡通新农村公司以其持有的锡通科技产业园S336北侧、南通虹宇东侧(张芝山天星村)地块(对应土地证号:通州国用(2013)第011003号)的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2012年12月14日南通市国土资源局与锡通新农村公司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地块出让价款为人民币20,958.75万元,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宗地面积为55,890平方米。

      (二)、南通锡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为本次借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锡通科技产业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27日,住所在南通市通州区张芝山镇通启桥村26、43组2幢;法定代表人为吴为兵;注册资本为80,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科技产业投资、基础设施投资;市政工程建设;土地复垦;项目投资开发;工程、物业、酒店管理、咨询服务;房屋租赁;建筑材料、装潢材料销售。

      锡通科技产业公司现有股权结构为无锡锡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0,800万元,出资比例为51%;南通鼎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9,200万元,出资比例为49%。

      截至2011年12月31日,锡通科技产业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038,240,224.64元,净资产为832,109,973.44元,营业收入为1,130,572,323.00元,净利润为32,109,973.44元。

      截至2012年12月31日,锡通科技产业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082,195,226.65元,净资产为902,831,080.89元,营业收入为1,853,164,178元,净利润为70,721,107.45元。

      锡通科技产业公司为此次委托贷款出具了承诺函,承诺:若锡通新农村公司履行期限届满没有履行或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则由锡通科技产业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履行其相关债务义务;若锡通新农村公司履行期限届满没有履行或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我公司有权从锡通科技产业公司开立的任何帐户中予以扣收,扣款产生的手续费等损失均由锡通科技产业公司承担等。

      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锡通科技产业公司及其关联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委托贷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用自有资金通过银行向南通锡通新农村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和相关投资,不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经公司考察,南通锡通新农村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的资产质量良好,且为此次借款提供了真实、有效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和锡通科技产业公司连带责任保证,因此归还本金的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以内。此次委托贷款对公司整体效益的提升具有积极作用。

      五、在本次委托贷款业务发生前,公司对外委托贷款余额为0万元。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05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亚洲新能源(中国)有限公司

      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亚洲新能源(中国)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委托贷款期限:6个月(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贷款利率:年利率12%

      ●委托贷款担保:以徐国华、野建军、徐建、吴国铭及胡世军等五位自然人所持有的南通市通州区苏通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63%的股权为质押,并由亚洲新能源集团(新加坡上市公司,编号5DW)董事局主席暨亚洲新能源(中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建先生提供个人无限连带保证。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中信银行南通分行向亚洲新能源(中国)有限公司提供5,000万元的委托贷款,用于短期流动资金周转。贷款期限为6个月(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委托贷款年利率为12%,本金到期一次性还清,利息按季收取。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5,060万元,对南通锡通新农村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10,000万元,加上本次委托贷款金额5,000万元,未超出《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项议案经2013年1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借款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亚洲新能源(中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住 所:江苏省海门经济开发区海门港大兴路8号

      法定代表人:徐建

      注册资本:3,250万美元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新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咨询服务;风力发电场建设经营;风力发电配套设备、能源装备钢结构的制造,销售自产产品;工程建设。

      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7日,其现有股权结构为亚洲新能源有限公司(英文名:REA POWER PTE.LTD)出资人民币3,250万美元,出资比例为100%。

      截至2011年12月31日,亚洲新能源(中国)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26,352,361.3元,净资产为258,701,619.95元,净利润为26,712,690.89元,营业收入为272,172,188.65元。

      截至2012年12月31日,亚洲新能源(中国)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718,622,728.56元,净资产为287,546,676.44元,净利润28,845,056.49元,营业收入为359,866,965.67元。

      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亚洲新能源(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担保方基本情况

      1、南通市通州区苏通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

      住 所: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振兴路2号

      法定代表人:徐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面向“三农”发放贷款、提供融资性担保、开展金融机构业务代理以及其它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无。

      南通市通州区苏通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9号,其现有股权结构为徐国华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野建军出资人民币1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1%;殷建明出资人民币1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1%;徐体出资人民币1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1%;徐建出资人民币1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1%;李艺茸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吴国铭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杨国泉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和胡世军出资人民币1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南通市通州区苏通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17,238,609.75元,净资产为116,509,808.43元,净利润为11,259,749.80元,营业收入为15,236,544.97元。

      根据南通市通州区苏通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同意其公司股东徐国华(持股15%)、野建军(持股11%)、徐建(持股11%)、吴国铭(持股10%)及胡世军(持股16%)以其所持有的南通市通州区苏通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合计63%的股权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同时,徐国华、野建军、徐建、吴国铭及胡世军向本公司提供承诺函,同意以自己所持有的南通市通州区苏通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股权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并在工商局办理股权质押手续。

      2、亚洲新能源集团(新加坡上市公司,编号5DW)董事局主席暨亚洲新能源(中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建先生(320683******)出具个人担保承诺函,为本次借款提供提供个人无限连带保证。

      四、委托贷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用自有资金通过银行向亚洲新能源(中国)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虽然本次委托贷款有股权质押担保,但仍存在股权贬值或难以实现质押权等风险,因此本次委托贷款仍存在无法收回全部本金和利息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在本次委托贷款业务发生前,公司对外委托贷款余额为10,000万元。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