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13版)
2. 发行人不能或预计不能按期足额支付本期债券的本息;
3. 变更债权代理人或偿债账户监管人的情形发生;
4. 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5. 担保物发生债券附属协议中规定的重大变化;
6. 拟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7. 发生其它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情形;
8. 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或债券附属协议规定的其他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事项。
三、本期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
(一)发行人稳定的盈利能力是本期债券按期偿付的根本保障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以飞机起落、机场地面服务和旅客服务收入为主,以广告业务、地面运输收入为辅。自成立以来不断扩大经营和投资规模,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日益增强。2009-2011年发行人总资产分别为37.07亿元、58.05亿元和60.05亿元,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分别为29.99亿元、42.87亿元和54.26亿元;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7.84亿元、8.87亿元和10.1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利润分别为1.13亿元、1.28亿元和1.60亿元。本期债券的募投项目建成后,发行人旅客吞吐量和货邮吞吐量将明显增长,盈利能力也将进一步增强。
(二)担保人提供的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将增加本期债券的偿付保障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了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及本期债券到期之日起两年内,如发行人不能按期兑付债券本金及到期利息,担保人保证将担保额度内的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划入企业债券登记机构或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
(三)良好的银行授信额度保证了按期偿付的能力
公司多年来与国内多家商业银行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获得了较高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截至2012年6月底,公司获得商业银行授信额度达106.52亿元,其中未使用额度达105.16亿元。假设在本期债券兑付时遇到突发性的资金周转问题,公司也可以通过向银行的资金拆借保证按期还本付息。
(四)募集资金的良好投向是本期债券的偿付保障
募投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预期收入稳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14.4亿元将用于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建设适应江苏省和南京市的社会经济发展和民航航空业务量的增长需求,建成后将能够承担发行人到2020年旅客吞吐量3,0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80万吨的发展目标,提升发行人的收入水平。根据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预计本项目的经济内部收益率(EIRR)达14.53%,经济效益良好。
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营运收入预计将进一步增加,并显著提升整体盈利水平。公司将进一步加强项目的内部管理,以降低经营成本、保证项目实施后的预期收益,为本期债券的偿付提供稳定的收入保证。
四、担保情况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交通”)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于2000年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负责江苏省内干线高速公路、过江桥梁、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对建成后的高速公路和过江桥梁进行运营管理,对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行使经营决策、资产处置和投资收益权。截至2011年12月末,江苏交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37家。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江苏交通经审计的合并资产总额为1,844.09亿元,合并负债总额为1,262.75亿元,合并所有者权益总额为581.3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67.88亿元),资产负债率68.48%。2011年度,经审计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60.43亿元,营业利润58.12亿元,利润总额72.34亿元,净利润52.34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8.13亿元)。
(二)担保人财务情况
江苏交通2011年的审计报告由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苏富会审[2012]216号)。本文中2011年的财务数据均来源于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资者在阅读以下信息时,应当参照江苏交通完整的经审计的会计报告。
担保人合并资产负债表概要(详情见附表五)
单位:元
| 财务数据及指标概要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 资产总额 | 184,408,524,507.38 | 177,443,647,028.72 |
| 流动资产 | 10,730,211,292.12 | 7,135,738,321.80 |
| 负债总额 | 126,274,921,254.59 | 120,874,628,616.11 |
| 流动负债 | 47,594,643,643.35 | 44,054,122,714.11 |
| 所有者权益 | 58,133,603,252.79 | 56,569,018,412.61 |
| 少数股东权益 | 21,345,541,744.07 | 19,254,089,078.8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 | 36,788,061,508.72 | 37,314,929,333.76 |
担保人合并利润表概要(详情见附表六)
单位:元
| 财务数据及指标概要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 营业总收入 | 36,321,206,248.02 | 30,516,849,039.34 |
| 主营业务收入 | 36,042,771,313.81 | 30,268,687,656.99 |
| 利润总额 | 7,233,748,160.57 | 6,195,872,586.63 |
| 净利润 | 5,234,480,393.45 | 4,425,209,106.19 |
| 资产负债率 | 68.48% | 68.12% |
| 资产回报率 | 2.84% | 2.49% |
| 净资产收益率 | 9.00% | 7.82% |
担保人合并现金流量表概要(详情见附表七)
单位:元
| 财务数据及指标概要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613,925,280.85 | 11,353,368,062.5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01,844,389.16 | -10,591,451,503.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35,680,282.88 | -894,515,666.96 |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528,768.44 | -4,492,606.26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70,872,840.37 | -137,091,713.7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300,729,309.35 | 3,437,821,023.05 |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171,602,149.72 | 3,300,729,309.35 |
(三)担保人资信情况
江苏交通是江苏省属国有企业中资产规模最大的企业,是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运营的主体,并参与省内部分铁路建设的任务。江苏交通路产资产质量良好,区域垄断性较强。截止2011年末,江苏交通经营管理的高速公路达3,569公里,占江苏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的86.63%。江苏交通与各主要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外部融资能力。截至2012年6月末,江苏交通获得银行授信额度为1,577.32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652.48亿元。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江苏交通的主体信用评级为AAA。
江苏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截至2012年6月30日已发行未到期的企业债券情况如下:
| 债券名称 | 总额 (亿元) | 期限 (年) | 发行日期 |
| 2002年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企业债券 | 15 | 15 | 2002-12-12 |
| 2003年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企业债券 | 18 | 10 | 2003-11-22 |
| 2008年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 25 | 5 | 2008-11-18 |
| 2010年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 25 | 6 | 2010-06-01 |
| 2012年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 25 | 5 | 2012-03-20 |
(四)担保函主要内容
江苏交通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江苏交通已为本期债券出具了担保函,担保函的主要内容是:
1. 被担保的债券种类、数额:被担保的债券为10年期企业债券(以国家发改委最后批准期限为准)。发行面额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实际发行数额以发行人在国家发改委核准的发行范围内实际发行的企业债券总额为准)。
2. 债券的到期日:担保函项下的债券到期日为本期企业债券正式发行时规定的债券期限截止日。债券发行人应于债券到期日前清偿全部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3. 保证的方式:担保人承担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 保证责任的承担:在担保函项下债券到期时,如发行人不能全部兑付债券本息,担保人应主动承担担保责任,将兑付资金划入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或主承销人指定的账户。债券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承销商有义务代理债券持有人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
如债券到期后,债券持有人对担保人负有同种类、品质的到期债券的,可依法将该债务与其在担保函下对担保人的债券抵销,但在抵销前应书面通知担保人和主承销人。
5. 保证范围:担保人保证的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和利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6. 保证的期间: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间为债券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日起二年。债券持有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将被免除保证责任。
7. 财务信息披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有关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或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有权对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并要求担保人定期提供会计报表等财务信息。
8.债券的转让或出质:债券认购人或持有人依法将债券转让或出质给第三人的,担保人在担保函第五条规定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9. 主债权的变更:经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本次债券利率、期限、还本付息方式等发生变更时,不需另行经过担保人同意,担保人继续依据本担保承担保证责任。
10. 加速到期:在该保证合同项下的债券到期之前,担保人发生分立、合并、停产停业等足以影响债券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债券发行人应在一定期限内提供新的保证,债券发行人不提供新的保证时,债券持有人有权要求债券发行人、担保人提前兑付债券本息。
11. 担保函的生效:担保函自债券起息之日起生效,在担保函第六条规定的担保期间内不得变更和撤销。
第十五条风险与对策
投资者在决定购买本期债券之前,应当仔细考虑下述风险因素及发行人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披露的其他有关信息。
一、风险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风险
1、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经济周期、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利率波动将给投资者的相对收益水平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2、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如果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
3、流动性风险
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有关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1、行业周期性风险
机场业是航空运输业的辅助行业,其发展依托航空运输业,而航空运输业是典型的周期性行业,国家和地区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将直接影响航空运输的市场需求。当前我国经济通胀持续高企、经济发展速度有所放缓,央行采取了紧缩的货币政策来抑制物价上涨。而国际经济局势也面对很多不确定性,美国主体信用危机、欧洲债务危机等都将阻碍世界经济的进一步复苏。未来我国和世界经济的走势的波动将影响到航空运输业未来的经营表现。
2、其他运输行业竞争风险
机场服务业主要依赖于航空公司的客运量和货运量,而航空公司客货运输则面临着其他类型交通工具的竞争。航空客货运输虽然舒适快捷,但其费用通常远远高于铁路、公路和水路运输的费用。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铁路运输,特别是高速铁路运输业,目前,与南京连接的已建成及在建的高速铁路主要有南京-合肥、南京-武汉、南京-杭州、上海-北京等多条线路,全部建成运营后将会对发行人的业务产生分流,从而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同时长三角地区拥有四通八达的高速公路网,可能进一步分流航空公司的客运量和货运量。因此,与航空运输密切相关的机场服务业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经营业绩面临下滑的风险。
(三)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同业竞争风险
禄口国际机场位于长江三角洲,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最发达地区之一,该地区拥有有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上海虹桥机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等10个机场,平均每1万平方公里就有1个机场,这已超过美国每1万平方公里0.6个机场的密度,长三角机场业的竞争非常激烈。尤其是浦东机场及虹桥机场距离禄口机场较近,这两家机场依托上海的经济优势,客货邮吞吐能力均较有优势,此外虹桥机场2号航站楼于2010年3月正式启用,加上高铁虹桥站的开通,虹桥机场的产能将大幅提高,可能对禄口机场的客货运带来一定的影响。
2、安全管理风险
安全问题是机场生产运营中的重要问题,因此,保证安全是发行人经营管理的重点工作。同时,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也将在一定程度影响发行人的客运和货运量。发行人对大型机场运营管理体系如果不规范,将在机场运营中产生安全事故或质量问题等管理风险,将对发行人经营、财务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3、政策性风险
本公司日常运输仍受民航总局直接监管。民航总局结合有关国际条约对民用机场运作的众多领域进行监控,其中包括停机坪设施和设备的技术标准、航空收费、翻新、建设和扩建机场设施、航空交通与地面安全。虽然本公司一般会因民航总局制定的对中国民航业整体有利的政策而受惠,但审批新的国际国内航线、航线分配、机票价格和购买或租赁飞机等的规定,有可能影响本公司运营规划和实施效率。2008年3月1日起实施的《民用机场收费改革方案》与《民用机场收费改革实施方案》将对机场收费实行分类管理,指定不同收费标准,机场评级越低,收费标准越高,大型机场的收费标准将有所降低。如果未来民用机场收费政策发生变化将可能对发行人收入有一定影响。
二、对策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风险对策
1、利率风险的对策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考虑到在债券存续期内,可能存在的利率风险,发行人确定了适当的票面利率水平,充分考虑了对利率风险的补偿。另外,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争取本期债券的上市流通,可在一定程度上给投资者提供了规避利率风险的便利。
2、兑付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将加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控,确保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运作,进一步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严格控制成本支出,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尽可能降低本期债券的兑付风险。
此外,本期债券由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大大降低了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风险。
3、流动性风险的对策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争取早日上市,为投资者拓宽债券转让的渠道;另外,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企业债券流通和交易的条件也会随之改善,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会有所降低。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对策
1、行业周期性风险的对策
2010年,随着我国经济增速的正常化,民航运输生产实现新突破,同时有力带动了民用机场行业的进一步增长。在国家经济刺激计划,扩大内需的政策导向下,民航局也推出多项措施促进行业发展,为航空公司、机场减负,促进生产。发行人也将依托禄口机场在江苏省的核心机场地位,巩固现有业务市场份额,同时积极发展省内包括安徽地区的业务,增加县际、市际及省际包车线路。
2、其他运输行业竞争风险的对策
在1000公里以上的距离,航空不仅有便利和快捷的优势,更有一套长期以来形成的服务体系,以吸引中高端旅客。高铁虽然会对短途航线形成一定冲击,但由于其没有改变铁路的特性固定的铁轨、各种层次的需求巨大却均要有所顾及,故其设施和服务是无法超越航空运输的。而相较于公路和水路,航空运输更是有速度上的绝对优势。与此同时,高铁的发展也为航空运输增加了客源,这种竞合关系将进一步推进航空业的发展。发行人针对京沪高铁的开通,积极调整服务流程,专门设立了宁京快线,使用专用安检通道,进一步提升航空运输的速度优势。
(三)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同业竞争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将在江苏省政府的大力扶持下加快禄口机场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其保障能力和中转功能,提高其管理和服务水准,以提升禄口机场营运规模、国内、国际通航能力和竞争能力。预计2020年,旅客吞吐量3,0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80万吨的禄口机场二期工程将竣工。届时禄口机场的区域核心机场地位将得到进一步巩固,同时确立对周边机场的相对竞争优势。
2、安全管理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以“安全第一”为指导思想,以“顾客满意”为服务工作的向导,不断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旅客和航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推出“平安空港,温馨体验”等一批精品服务项目,以航班不正常服务工作为重点,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公司在机场安全保障方面积累的经验和全面的安全防范制度有效降低了机场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3、政策性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将对相关政策保持一贯的关注,增强对政策制订和变动的预见性,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和方针,在现有政策下不断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并将充分利用经营机场基础设施项目的优势,积极争取政府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强公司实力和应对政策变化的能力。
第十六条信用评级
一、信用评级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一)评级结论
中诚信国际肯定了公司突出的区域优势;近年来公司业务增速较快,随着中国邮政航空公司业务量的增加以及海外航线的开拓,公司未来增长空间较大;凭借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公司在苏皖地区机场竞争中面临良好发展空间;公司财务政策稳健,资产负债率较低。同时,中诚信国际也关注到机场二期建设工程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资金压力,高铁对公司客运业务产生了一定的分流等因素对禄口机场信用状况造成的影响。
(二)优势
1、禄口机场区位优势明显,航空业务增速较快,抗风险能力较强。禄口机场作为华东地区重要的枢纽机场之一,在与周边机场竞争中具备明显优势,公司航空业务近年来增速较快,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2、强有力的股东和政府支持。禄口机场属于民航基础设施,江苏省政府和中国民用航空局都对公司予以大力支持。对机场二期工程,国家发改委批复项目总投资为99.08亿元,其中股东方配置40亿元资本金,省国资委也对公司资金需求和到期债务予以流动性安排,同时公司还将获得约10亿元的机场建设费返还以及一定额度的贴息补贴用于二期工程建设。
3、公司财务稳健,资产负债率较低。近年来公司经营稳健,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盈利增加和负债减少使公司资产负债率呈下降趋势,目前负债率处于较低水平。
4、很强的担保实力。本期债券由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交通”,中诚信国际给予AAA的主体信用级别)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江苏交通拥有资产质量较高,政府支持力度大,这为本期债券按时足额偿还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三)关注
1、机场扩建给公司带来资金压力。根据公司投资规划,机场二期工程国家发改委批复项目总投资为99.08亿元,其中约40亿元需通过借款取得,截至2011年底,公司累计投资近20亿元,公司未来债务规模和资金成本均将大幅上升,新机场建成后运营成本也将有所增加。
2、高速铁路对机场的分流影响日趋加大。近期国家重点扶持高速铁路发展,随着高铁网络的搭建,民航运输及机场业将面临日趋激烈的竞争,尤其是京沪高铁正常运营后,将对公司高铁沿线城市客流形成分流影响。
三、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国际惯例和主管部门的要求,中诚信国际将在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2013年16亿元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对本期公司债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跟踪评级。
中诚信国际将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对其风险程度进行全程跟踪监测。中诚信国际将密切关注发行主体公布的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及相关信息。如发行主体发生可能影响信用等级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国际,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国际将就该事项进行实地调查或电话访谈,及时对该事项进行分析,确定是否要对信用等级进行调整,并在中诚信国际公司网站对外公布。
第十七条法律意见
发行人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发行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了法律意见,律师认为:
一、发行人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二、截止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章程的规定就本次发行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文件,本次发行尚需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最终核准;
三、发行人在上述发行债券的实质性条件方面符合《债券条例》和《通知》的规定,具备了公开发行本期债券的实质性条件;
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14.4亿元拟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累计发行额未超过该等项目总投资的60%;1.6亿元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未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20%,符合《债券条例》第12 条第5 项及《通知》第2 条第4 项、第6 条之规定;
五、《募集说明书》的编制符合《债券条例》、《1134号文》、《通知》及其它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均具备从事相关业务的主体资格;
七、江苏交通为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具有提供保证担保的主体资格;江苏交通为本次发行出具的《担保函》,内容合法有效;
八、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截止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综上,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发行人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发行人净资产规模和本次发行前三年经营业绩达到发行公司债券的法定要求,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实质性条件;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已获得政府审批机关的批准。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债券条例》、《1134号文》及《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没有法律障碍。
第十八条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尽快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税务说明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十九条备查文件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备查文件如下:
一、备查文件内容
(一)国家有关部门对本期债券的批准文件
(二)2013年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摘要
(三)发行人2009-2011年审计报告
(四)担保人2011年经审计财务报告
(五)担保人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担保函
(六)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八)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九)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十)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及互联网网址查阅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
联系人:宦琴坤、李志松
电话:025-52480036
传真:025-52480006
邮编:210029
(二)主承销商: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九号金融街中心南楼15层
联系人:程康、杨宁宁、徐惠祥、颜斌、许焕
电话:010-66538666
传真:010-66538566
邮编:100033
此外,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中国债券信息网(http://www.chinabond.com.cn)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ww.ndrc.gov.cn)查阅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全文。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附表一:2013年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团发行网点表
| 序号 | 承销团成员 | 发行网点 | 联系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 1 |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债券资本市场部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九号金融街中心南楼15层 | 付蓉 | 010-66538661 |
| 颜斌 | 010-66538659 | ||||
| 2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销售交易部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7层 | 汪浩 | 010-57601920 |
| 张华 | 010-57601917 | ||||
| 肖陈楠 | 010-57601915 | ||||
| 3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教育科技大厦3层 | 度万中 | 0755-83716870 |
| 张杨 | 010-88576899-820 | ||||
| 张璐 | 010-88576899-8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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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 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1107室 | 熊雯 | 021-58766929-8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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