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公司·融资
  • A7: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8:研究·数据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
  •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公告
  •  
    2013年1月29日   按日期查找
    A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15版:信息披露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ST金顶 编号:临2013—007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相结合方式于2013年1月11日发出,会议于2013年1月25日在四川省成都市诚友苑宾馆会议室召开,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学品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管理人授权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及2013年度预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议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到2012年末,公司累计亏损为629,062,459.13元,公司201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53,980,439.16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实现利润将全部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弥补亏损后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仍为负值。因此,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报告期盈利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公司201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意将此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公司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和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

    6.1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公司对金宏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议案》;

    6.2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公司对协和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议案》;

    6.3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公司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临2013-011号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核销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和部分应收账款,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规避财务风险,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本次核销长期股权投资和部分应收账款,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三个可持续经营项目将在2013年7月底前投入生产,经初步测算需配套流动资金约3000万元,为此,公司拟利用现有资产通过融资方式抵押贷款,特提请董事会批准上述借款事项并授权经理层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情况在3000万元额度内办理相关新增借款手续。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支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酬及2013年度续聘的议案》;

    根据聘用合同约定,公司支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肆拾万元(40万元)。

    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年度审计机构,2013年年报审计费用为肆拾万元(40万元),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意见:

    (一)同意2013年度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本次董事会对此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的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累计及当期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详见公司临2013-010号公告

    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矿山缴纳采矿权价款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及时办理公司矿山《采矿许可证》。

    特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公司矿山采矿权价款缴纳及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等相关事项(具体金额最终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为准),涉及的资金来源,公司将通过与海亮金属签订的最高额2亿元的《借款协议》解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组织实施。

    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40万吨石灰石砂石骨料生产线的议案》

    石灰石矿产资源,是公司目前最为重要的优势资源,为将矿产资源优势真正地转化为经济优势,延伸公司矿产品产业链,增强可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投资300万元建设40万吨/年石灰石砂石骨料生产线。

    十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12年年度报酬考核及发放办法的议案》

    按公司2012年度高管薪酬管理与考核实施细则执行,全额补发绩效工资,总额为:156,000元

    独立董事意见:

    (一)同意此项报酬发放的方案;

    (二)本次董事会对此方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拟从2013年起对公司董事的津贴标准进行如下调整:

    独立董事每人每年津贴标准为6万元;

    非独立董事每人每年津贴标准为2万元;

    以上津贴标准均为税后,并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董事会调整公司董事津贴是依据所处地区、行业以及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津贴预案合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根据公司所处的地区、行业以及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而制定的,通过薪酬调整,可进一步促使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高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十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王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附:个人简历

    王涛先生:汉族,出生于1963年8月,籍贯天津,中共党员,大专文化,高级粉磨技师,1982年9月进入公司工作,先后就职于公司安全环保科、生产部、行政办公室。历任公司原子公司四川金顶(集团)矿泉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供应部部长、市场部副部长兼任重庆销售公司副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活性氧化钙项目指挥长。

    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本次拟聘副总经理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经对公司此次拟聘任副总经理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等的了解,认为公司拟聘任的副总经理均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聘任王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十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临2013-009号公告

    会议分别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管理人关于《公司2012年度资产处置相关情况的通报》。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ST金顶 编号:临2013—008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月25日在四川省成都市诚友苑宾馆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2名,其中监事黄薇女士因工作原因不能参会,委托监事会主席邓宝荣先生代为参会并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审议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宝荣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议案尚须提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关联交易的监事会说明》

    2012年3月,为筹集公司新项目建设资金,公司管理人与大股东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借款协议,海亮金属将提供最高额为2 亿元的借款专项用于新项目建设,借款利率按照市场化运作,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0%确定,目前公司已收到项目借款3500万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此项交易事项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目的是满足公司可持续经营项目建设的需要,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及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公司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和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并出具了监事会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核销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和部分应收账款,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 监事会同意本次核销公司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和部分应收账款。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拟从2013年起对公司监事的津贴标准进行如下调整:

    监事每人每年津贴标准为1.4万元;

    以上津贴标准均为税后,并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本议案尚须提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2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控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12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2、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的相关保密制度,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计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ST金顶 编号:临2013—009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于2013年3月1日上午9时30分在四川省峨眉山市金瑞花园酒店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如下:

    一、召开时间:2013年3月1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

    二、召开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金瑞花园酒店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四、审议议题:

    1、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及2013年度预算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

    5、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6、公司2012年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的提案

    7、关于选举李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提案。

    8、关于核销公司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和部分应收账款的提案;

    9、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融资额度的提案;

    10、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的提案;

    11、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公司矿山采矿权价款缴纳等相关事项的提案;

    12、关于支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酬及2013年度续聘的提案;

    13、关于调整公司董事津贴标准的提案;

    14、关于调整公司监事津贴标准的提案;

    1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部分)的提案;

    1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提案;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2月22日(星期五)下午3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六、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2月27日、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614224)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3)2218555、2218117;传真:(0833)2218118

    联系人:杨业、王江蓉

    七、其他事项

    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费、住宿及其他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28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通知所列事项行使如下代表权:

    提案(投票方式:普通投票制)同意反对弃权
    1、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及2013年度预算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   
    5、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公司2012年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的提案   
    7、关于选举李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提案   
    8、关于核销公司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和部分应收账款的提案   
    8.1 关于核销公司对金宏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提案   
    8.2 关于核销公司对协和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提案   
    8.3 关于核销公司部分应收账款的提案   
    9、关于公司2013年度融资额度的提案   
    10、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的提案   
    11、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公司矿山采矿权价款缴纳等相关事项的提案   
    12、关于支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酬及2013年度续聘的提案   
    13、关于调整公司董事津贴标准的提案   
    14、关于调整公司监事津贴标准的提案   
    1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部分)的提案   
    1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提案   

    注:以上议案采用普通投票制(同意、弃权、反对只能选择一项)。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2013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ST金顶 编号:临2013—010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1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2009年,因公司基本银行账户被冻结、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09年6月30日开始实施其他特别处理,公司证券简称由“四川金顶”改为“ST金顶”。2009年、2010年因公司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1年2月1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公司证券简称由“ST金顶”变更为“*ST金顶”。

    虽然公司2011年经审计净利润扭亏为盈,但由于公司2011年9月23日被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乐山中院”)裁定重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理由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12年年度财务报告分析确认:

    (一)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理由

    1、公司最近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正值且无被追溯调整的情形(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980,439.16万元)。

    2、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值且无被追溯调整的情形(净资产53,284,339.33元)。

    3、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且无被追溯调整的情形(营业收入12,135,839.95万元)。

    4、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汇审字[2013]第0055号)。

    5、公司不存在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情形。

    7、公司不存在可能被解散的情形。

    8、法院于2012年12月31日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9、公司不存在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理由

    1、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主要银行帐号被冻结的情形。

    3、公司不存在董事会会议无法正常召开并形成决议的情形。

    4、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已不存在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中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于2013年1月28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本公司股票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2013年1月29日起停牌,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ST金顶 编号:临2013—011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

    公司部分长期股权投和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1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公司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和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拟核销公司对四川金宏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公司”)长期股权投资3,567.52万元,核销公司对峨眉协和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和公司”)长期股权投资2400万元,核销部分应收账款98,471,999.92元,以上拟核销金额共计158,147,199.92元。

    一、核销公司对金宏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金宏公司系公司和香港汉宏国际有限公司于1992年共同投资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中外双方各持股50%,主营业务为水泥的生产和销售。

    鉴于金宏公司的湿法熟料生产线已列入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并于2009年12月15日停产至今,不具备恢复生产经营能力,且金宏公司连续亏损多年,已资不抵债,金宏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2月12日作出解散金宏公司并依法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决议。截止2012年年末,金宏公司已办理完结工商注销手续,公司一切活动已全部终止。

    根据公司2011年度审计报告,公司已对上述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2011年末账面价值为零。由于金宏公司已经完成清算程序,故公司决定核销上述长期股权投资3,567.52万元。本次核销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影响。

    二、核销公司对协和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协和公司系公司和香港迪力工程有限公司于1992年共同投资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为4800万元人民币,中外双方各持股50%,主营业务为水泥的生产和销售。

    协和公司由于未按规定参加年检,于2012年5月被乐山市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同时,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7月26日裁定受理协和公司强制清算并指定了清算组进行清算。

    鉴于协和公司的湿法熟料生产线已列入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并于2009年12月15日停产至今,不具备恢复生产经营能力,且协和公司连续亏损多年,已资不抵债。根据公司2011年度审计报告,公司已对上述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2011年末账面价值为零。由于协和公司已经进入强制清算程序,其资产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故公司决定核销上述长期股权投资2,400万元。本次核销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影响。

    三、核销公司部分应收账款

    本次公司拟核销应收账款共计98,471,999.92元。

    (一)2012年度,公司下属参股子公司-金宏公司已清算完毕并注销。根据金宏公司清算报告及《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金宏公司资产处置款在支付所欠税金(本公司已为其代付了所欠税金,)后,全部用于支付所欠本公司债务。2013年1月17日,金宏公司资产拍卖,成交价108.5万元,扣除相关税费后净额为1,028,820.36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应收金宏公司款项扣除能获得清偿的1,028,820.36元后的余额53,480,987.66元进行核销。

    此次核销的款项中,除金宏公司2012年新增欠款2,007,423.30元(主要用于上交国税及滞纳金1,982,507.69元)外,其余均在以前年度计提完坏帐准备;今年新增部分扣除收回金宏公司资产拍卖款后差额部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978,602.94元,影响公司当期损益减少。

    (二)2012年度,公司下属参股子公司-协和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并被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协和公司现有资产变现后尚不足以支付清算费用和所欠税金,因此,所欠公司款项无法清偿。董事会决定对应收协和公司款项进行全额核销,共计44,991,012.26元。

    此次核销的协和公司应收帐款均在以前年度计提完坏帐准备,对公司当期损益没有影响。

    上述议案尚须经过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我们经过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基于独立判断,现就此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核销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和部分应收账款,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规避财务风险,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本次核销长期股权投资和部分应收账款,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核销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和部分应收账款,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 监事会同意本次核销公司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和部分应收账款。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