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3-008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1月1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变更提案、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1月28日上午9点
2、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谭新乔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5,500,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08%。出席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见证律师、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增补梁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一致。梁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同意票65,500,8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
2、通过《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同意票65,500,8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
3、通过《关于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2012年7月2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谭新乔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以及2013年1月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选举谭新乔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董事长谭新乔先生兼任总经理。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同意票65,500,8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湖南湘君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周红凌、张娴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签署的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湘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29日
附件:梁真先生简历
梁真先生,1971年出生,硕士,经济师,1993年至1997年在湘潭经济发展总公司工作;1997年进入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历任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2006年至2008年担任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2009年至今担任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2年至今担任湘潭电化晨锋工业物流园有限公司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上述兼任职务中,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湘潭电化晨锋工业物流园有限公司为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