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锦秋
沪、深证交所近日分别发布公告,宣布融资融券标的股范围大幅扩容,两市标的股即将增至500只。两融标的股扩容是好事,但融资融券交易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融资融券标的股应实现市场全覆盖,尽快推出转融券业务,以推动市场发展,防范市场风险。
目前规则对两融标的股票设置了门槛,比如,此次上交所融资融券标的选股机制,是将满足上交所《融资融券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件的股票,根据其在最近一个季度表现,综合考虑个股抗操纵性和高流动性,从大到小排序,选出300只股票。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两融标的股票必须满足一些条件,包括“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过去3个月内波动幅度不能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等等,也就是说,两融标的股票必须是上市满一段时间、跟随大势、中规中矩没有操纵嫌疑的股票。
不能不说,真正有价值融资做多或融券做空的股票,往往就是那些被庄家操纵而远远偏离其内在价值的股票,其中有的股票交投低迷,在之前一段时期的价格波动幅度一般远高于同期大盘涨跌幅度;沪深交易所把这些最有价值融资融券交易的股票,排除在两融标的股名单之外,无疑是一大遗憾。
当然,将有庄家操纵嫌疑的股票排除在两融标的股名单之外,是为防止市场操纵给两融投资者带来不测风险;但允许之前没有庄家进驻操纵的股票进入两融行列,这些股票将来也可能有庄家进驻操纵,证券市场不变的游戏规则本来就是“瞬息万变”,两融投资者将来仍然面临庄家操纵风险。所以,笔者认为,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不是将操纵股排除在两融标的股之外,而是更应将操纵股纳入两融机制,加上严格的市场监管,让市场力量和行政监管力量形成合力,形成对所有市场操纵行为露头就打的机制。
扩容后,深市两融标的股拓展到200只(其中创业板股票仅6只),虽然这是不小进步,但200只标的股票流通市值和成交金额分别只占深市全部股票的54.46%和42.26%,还有大量中小盘股逃脱了做空机制的打击,而这些恰恰是股市泡沫的重灾区,做空机制理应实现全覆盖。笔者为此建议,在治理市场操纵环境基础上,将两融标的股拓展到股市所有股票,包括刚上市的新股。
截至1月24日,沪深两市融资融券余额为1111.14亿元,其中融资余额为1070.91亿元,融券余额则为40.23亿元,融资余额占融资融券余额的比例为96.4%。由于融券来源比较缺乏,融券业务还没有怎么开展起来,为拓展融资融券的资金和股票来源,目前推出了转融通机制,证券金融公司也已成立。但与转融资相比,转融券业务的制度安排和实施方案的设计更为复杂,由于有些市场人士担心转融券的推出有利于市场做空,可能给股市雪上加霜,因此,转融券还需等适当时候再择机推出。只是,转融通业务变成了单纯的转融资,也并不利于市场发展。现在股市低迷的时候投资者蜂拥去融资买入,随着股市逐渐走高,将来出于为股市降温目的或会推出转融券业务。只是,能享受融券做空机制的或许只能是少数人,之前融券业务投资者的开户时间必须达到18个月以上,开户资金需在50万以上;目前据称两融门槛已降低,但一般还保留有一定门槛,也即将来能以转融券股票做空的,或许只是少数投资者,中小投资者将面临更多市场下跌风险。因此,与其等将来股市涨到高位再突然推出转融券,对中小投资者形成突然袭击,还不如现在就尽快推出转融券,让融券做空机制尽快充分发挥作用,如此,市场才能更早求得多空充分博弈的平衡,减少不确定性风险。
(作者系资深经济研究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