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考虑对台增加
2013-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封一)
在设立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方面,将积极考虑允许符合条件的台资证券公司在大陆设立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作为大陆证券公司的子公司,专门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台资持股比例最高可达49%;在大陆批准的“在金融改革方面先行先试”的若干改革试验区内,允许台资在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中的持股比例达50%以上。
在设立合资期货公司方面,允许符合条件的台资期货公司在大陆设立合资期货公司,台资持股比例最高可达49%。
与此同时,台湾方面也将积极考虑在ECFA服务贸易协议承诺列表中,纳入如下四方面内容:一是调整大陆证券期货机构在台湾设立代表处须具备的国际证券期货经验为2年以上,且包括港澳地区;二是循序放宽大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的投资额度限制,初期可考虑由5亿美元提高至10亿美元;三是积极研议放宽大陆证券期货机构参股台湾证券期货机构的有关限制;四是积极研究大陆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QDII2)投资台湾资本市场。
双方在会上就允许大陆企业直接赴台上市的有关议题进行了交流,大陆方面表示将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在大陆A股市场上市,目前大陆在企业赴台上市方面也没有政策与法律上的障碍。
另外,大陆方面表示,目前正在积极研究在做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投资者保护工作的前提下,允许在大陆工作和生活的台湾居民使用人民币直接投资A股市场。此项政策如若推出,也将同时适用于港澳地区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