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1-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760 股票简称:中航黑豹 编号:临2013-005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1月30日上午9:00在山东省文登市世纪大道89号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如下表所示: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5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89,570,886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5.97 |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田学应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在任董事9人,亲自出席7人,董事焦裕松先生、秦余春先生因公分别委托董事孙丽女士、秦少华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相关权利;公司在任监事5人,亲自出席5人;董事会秘书亲自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中航黑豹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关于政府有偿收回控股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 89,570,886 | 100% | 0 | 0 | 0 | 0 | 是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山东李晓明律师事务所张琥律师、段波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山东李晓明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