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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交所调整春节期间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
    2013-0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黄颖 ○编辑 毛明江

      

      春节临近,为有效防范假日期间市场风险,维护市场安全健康运行,1月31日,国内几家期货交易所对春节长假前后各品种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进行调整,并提醒会员、指定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指定交割仓库、投资者等做好各项风险防范工作。

      上海期货交易所在春节前将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上调2个百分点,涨幅幅度限制扩大1个百分点。具体做法是:自2013年2月7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

      具体为:铝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6%调整为8%,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由4%调整为5%;螺纹钢、线材和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由7%调整为9%,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由5%调整为6%;铜、锌、铅和燃料油等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由8%调整为10%,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7%;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9%调整为11%,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7%;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0%调整为12%,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由7%调整为8%。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根据品种波动率和成交情况和市场综合情况,交易所在春节后将铜、铝、锌、天胶品种的日常交易保证金比例在原基础上下调1个百分点,涨幅幅度限制缩小1个百分点,将铅、燃料油品种的日常涨幅幅度限制缩小1个百分点,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其他品种的交易所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恢复至原有水平,这样调整还可以发挥这些品种的合约保证金水平能够根据持仓量变化进行动态化调整的作用。

      具体做法是:2月18日恢复交易后,将铝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5%,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3%;铜、锌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7%,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5%;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5%;铅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为8%,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5%;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为8%,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5%;螺纹钢、线材、黄金和白银交易保证金比例则恢复至原有水平。

      节后虽然下调了铜、铝、锌、铅、天胶、燃料油品种的涨跌幅度限制或保证金水平,但由于上期所实行阶梯保证金制度,像铜、天胶品种主力合约的持仓量已经达到执行较高阶段保证金水平的规定,因而,其主力合约的保证金水平不会受到此次调整的影响。

      总体上,此次相关品种保证金调整不会对市场产生太大的冲击。

      另外,郑商所也对春节期间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调整:自 2013 年 2 月 7 日结算时起,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 9%。自 2013 年 2 月 8 日起,各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 6%。2013 年 2 月 18 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