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
第1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3-007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
第1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1次临时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3年1月2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3年2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当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顾永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张爱花、韦利华、严娜分别获授公司限制性股票90,000股、65,000股和2,000股,现激励对象张爱花、韦利华、严娜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该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7,000股,回购价格9.2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9,878.88万股变更为9,863.18万股,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根据公司于2012年11月13日召开的2012年第6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决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合法授权。
独立董事意见: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案)“第十四节、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第十五节、回购注销的原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原激励对象张爱花、韦利华、严娜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我们同意由公司将原激励对象张爱花、韦利华、严娜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7000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9.2元/股。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茂硕电子增资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2013年2月2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为公司安规认证的需要,将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发路8号金融服务技术创新基地2栋9楼A、B、C、D单元”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松白路关外小白芒桑泰工业园6层”。
据此,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的修改,具体如下:
序号 | 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① | 第一章 第五条 |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发路8号金融服务技术创新基地2栋9楼A、B、C、D单元;邮政编码:518057 |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松白路关外小白芒桑泰工业园6层;邮政编码:518055 |
详情请参阅2013年2月2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2013年2月2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3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2月1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名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3-008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13年
第1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3年第1次临时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3年1月2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3年2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向一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原激励对象张爱花、韦利华、严娜已经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案)“第十四节、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第十五节、回购注销的原则”的相关规定,将原激励对象张爱花、韦利华、严娜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157,000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9.2元/股。本次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单价与授予时一致,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股份。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茂硕电子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2月1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名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3-009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7,000股,由此本公司总股本将减至98,631,800股,回购价格为9.2元/股。如股份调整实施过程中出现尾数差异,以中登公司实施后的股份总数及单价为精确数据。
一、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依据
1、公司于2012年8月1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6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2012年第4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2012年10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10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2012年第7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且《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案)及其摘要》已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3、2012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6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2012年11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2次定期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2012年第2次定期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董事会还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议案》。
5、公司于2012年12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至此,公司已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授予日为2012年11月23日。 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实际认购33人,实际认购数量170.88 万股,9.2元/股。
6、2013年2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1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2013年第1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原激励对象张爱花、韦利华、严娜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三人持有的公司限制性股份共计157,000股,回购价格9.2元/股。
二、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回购原因
公司原激励对象张爱花、韦利华、严娜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已同意该三人的离职申请,并已办理完相关的离职手续。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案)“第十四节、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第(二)条第2项“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以及公司2012年第6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1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原激励对象张爱花、韦利华、严娜持有的公司限制性股票共计157,000股。
2、回购数量
公司自2012年11月23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后,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公司总股本未发生过变化。截至公告之日,激励对象张爱花持有尚未解锁的公司限制性股票为90,000股,激励对象韦利华持有尚未解锁的公司限制性股票为65,000股,激励对象严娜持有尚未解锁的公司限制性股票为2,000股,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份数量共计157,000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98,788,800股变更为98,631,800股,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3、回购价格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与授予价格一致,为9.2元/股。
三、公司本次回购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变化如下: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回购注销数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74,508,800 | 75.42% | -157,000 | 74,351,800 | 75.38% |
1、国家持股 | 0% | 0 |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 | |||
3、其它内资持股 | 69,514,600 | 70.37% | -157,000 | 69,357,600 | 70.32%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47,970,000 | 48.56% | 0 | 47,970,000 | 48.64% |
境内自然人持股(限制性股票) | 21,544,600 | 21.81% | -157,000 | 21,387,600 | 21.68% |
4、外资持股 | 0 | 0% | 0 | 0 | 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5、高管股份(锁定) | 4,994,200 | 5.05% | 0 | 4,994,200 | 5.06%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4,280,000 | 24.58% | 0 | 24,280,000 | 24.62% |
1、人民币普通股份 | 24,280,000 | 24.58% | 0 | 24,280,000 | 24.62%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0 | 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0 | 0% |
4、其它 | 0 | 0% | 0 | 0 | 0% |
三、股份总数 | 98,788,800 | 100% | -157,000 | 98,631,800 | 100% |
四、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本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案)“第十四节、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第十五节、回购注销的原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原激励对象张爱花、韦利华、严娜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我们同意由公司将原激励对象张爱花、韦利华、严娜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7,000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9.2元/股。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六、 公司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原激励对象张爱花、韦利华、严娜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案)“第十四节、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第十五节、回购注销的原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原激励对象张爱花、韦利华、严娜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7,000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9.2元/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单价与授予时一致,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股份。
七、 法律意见书
经核查后,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认为:
公司董事会已取得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合法决策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数量和价格确定等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备忘录1号、2号、3号》等法律、法规及法律文件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八、 其他事项
根据公司于2012年11月13日召开的2012年第6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决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合法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根据2012年第6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上述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各项必需事宜。
九、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1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3年第1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 2月1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名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3-010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3年2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张爱花、韦利华、严娜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其三人持有的公司限制性股票共计157,000股,回购价格9.2元/股。由此,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9878.88万股变更为9863.18万股。详情请参阅2013年2月2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 2月1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名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3-011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发展,有效改善深圳茂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电子”)的财务结构,解决其发展资金需求,促进其更好、更快发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对茂硕电子进行增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茂硕电子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增资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80万元。根据茂硕电子当前情况及今后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20万元向茂硕电子进行增资,增资后茂硕电子的注册资本将变更为人民币3000万元,增资后公司持有茂硕电子100%股权不变。
2、投资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1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茂硕电子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茂硕电子增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投资系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进行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3、 投资主体介绍
投资主体为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茂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注册号:440301104382336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27日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松白路1061号桑泰工业园1栋厂房四楼、七楼
法定代表人:皮远军
增资前注册资本:98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开关电源、变压器、电感的设计、技术开发、生产和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 2011年(经审计) | 截止2012年09月30日(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350,627,636.86 | 242,057,605.38 |
利润总额 | 14,280,090.15 | 12,803,593.83 |
净利润 | 10,666,579.46 | 9,616,689.76 |
资产总额 | 84,243,416.10 | 148,295,605.07 |
负债总额 | 63,109,115.28 | 117,544,614.49 |
负债率 | 74.91% | 79.26% |
净资产 | 21,134,300.82 | 30,750,990.58 |
三、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1、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向茂硕电子增资2020万元,茂硕电子增资后的注册资本变更为3000万元,增资后公司持有茂硕电子100%股权不变。
2、本次增资事项为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增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本次增资主要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发展,有效改善茂硕电子的财务结构,解决其发展资金需求,促进其更好、更快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2月1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3-012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2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3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股权登记日:2013年2月4日(星期一)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年2月18日(星期一)上午10:00
4、2013年2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会议召开方式:与会股东(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议案。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13年2月4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发路8号金融服务技术创新基地2栋9楼A、B、C、D单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情况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会议审议事项的合法性和完备性说明
该议案经公司2013年2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参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1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07)。按《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特别决议提示: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属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3年2月5日 8:3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发路8号金融服务技术创新基地2栋9楼A、B、C、D单元。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3年2月5日17:0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发路8号金融服务技术创新基地2栋9楼A、B、C、D单元。(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18057 传真:0755-27659888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方吉槟
联系电话:0755-27659888
联系传真:0755-27659888
联系邮箱:jibin.fang@mosopower.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发路8号金融服务技术创新基地2栋9楼A、B、C、D单元
邮政编码:518057
2、 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1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2月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 持股数: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三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