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2013-0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6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林旭曦女士(现持有本公司股份77,597,5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79%)于2013年1月8日将其所持本公司股票25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82%,其中:高管锁定股18,808,162股,无限售流通股6,191,838股)质押给自然人刘龙,用于林旭曦女士与刘龙签署的《质押借款合同》的履约担保。(具体详情请参阅公司2013年1月10日《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设定质押公告》)
2013年2月1日公司接林旭曦女士通知,,因合同事项履行完毕,林旭曦女士原质押给自然人刘龙的本公司股票2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2%)已于2013年2月1日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2013年2月1日解除上述质押后,林旭曦女士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52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92%。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