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水利定增左右“当家人”归属
⊙记者 覃秘 ○编辑 阮奇
三峡水利第三大股东新华水力发电55%股权的转让意向方为中国节能环保集团(下称“中国节能”),而后者恰恰为三峡水利第一大股东重庆中节能的控股股东。也就是说,中国节能在获得新华水力发电所持有的2000万股三峡水利后,将凭借21.3%的股份,成为三峡水利的实际控制人。
不过,有意思的是,三峡水利正在紧急运作定向增发,现实际控制人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已承诺认购不低于2000万股,经过此番资本运作后,不出意外的话,水利部有望保住对三峡水利的实际控制地位。
三峡水利今日公告,2月4日,公司收到股东重庆中节能传来《关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摘牌受让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55%股权的函》:重庆中节能控股股东中国节能已于2月1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摘牌方式成为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55%股权的意向受让人。现中国节能正等待北京产权交易所审查受让资格,经其确认后成为正式受让人,后续手续正在办理中。
2012年12月,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55%的股权以39.6亿元的高价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详见本报2012年12月21日报道),市场普遍推测此次转让是为下一步的资本运作扫清障碍。
令人意外的是,新华水力发电55%股权的接盘方竟然是中国节能,后者旗下的重庆节能现为三峡水利单一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3.82%,而新华水力发电持有三峡水利2000万股,占比7.48%,一旦交易完成中国节能合计持股比例将提升至21.3%。
同时,水利部综合事业局的合计持股比例,将由现在的22.34%降低到14.86%。公司据此作出预告称,上述摘牌事宜,可能导致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控制公司的股份比例下降,中国节能的股份比例上升,并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不过,就在2月2日,公司披露了一份定增预案,拟以不低于11.07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9630万元,用于投资后溪河项目、九龙项目共6个水电站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公司股东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及其关联单位承诺认购不低于2000万股。
新华水力发电所持公司股份也正好是2000万股!据此不难看出,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并不希望减少所持公司的股份。如果定向增发完成,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将重新夺回三峡水利的实际控制地位。当然,这一切还需要中国节能方面的配合,包括其不继续参与公司的此次定向增发,并在股东大会上同意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及其关联单位参与认购。
三峡水利相关负责人昨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此次转让他们也感到非常意外,不清楚大股东的意图,目前公司正忙于定向增发事宜,重庆中节能还没有对是否参与定向增发表态。接近公司人士分析,水利部综合事业局与中国节能方面应该已经达成某些协议,譬如中国节能承诺协助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完成此次定增,实际控制人变化的可能性并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