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公司·融资
  • A7:研究·数据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 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  
    2013年2月5日   按日期查找
    A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15版:信息披露
    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3-02-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A16版)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图: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0年12月7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注1: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第十一部分二、投资范围和五、投资限制(二)基金投资组合限制)的有关约定。

    注2: 2012年7月18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欧宝林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聘请齐海滔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十三、费用概览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与基金运作有关的其他费用

    主要包括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该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具体如下: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和电话交易系统申购开放式基金业务,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但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招商银行借记卡持卡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费率执行;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本基金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5%,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转换费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用于支付有关手续费和注册登记费。本基金转换费率按照如下方式收取:

    ①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转换为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时,转换费率均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1+转换费率)+M

    转换费用=(转出份额×转出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率/(1+转换费率)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M为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②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与嘉实旗下其他20只开放式基金(包括:嘉实成长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债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深证基本面12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周期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中创4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嘉实优化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间互转,以及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为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时,均采用“赎回费 + 申购费率补差”算法,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 = B×C×(1-D)/(1+G)

    转换补差费用 = [B×C×(1-D)/(1+G)]×G

    转入份额 = 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G 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申购补差费率G为零;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赎回费的25%归入转出基金资产(嘉实稳固收益债券除外)。根据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基金合同的约定,该基金的赎回费全部归入该基金资产(注:在运作期和间歇期,该基金按不同的方式收取赎回费)。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转换费率,调整后的基金转换费率应及时公告。

    注:自2011年1月7日起嘉实增长混合暂停转入业务;自2011年1月7日起嘉实策略混合暂停转入业务;自2012年3月16日起,嘉实信用债券A、嘉实信用债券C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500万元;2012年6月8日起,嘉实货币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1亿元。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3、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列支。

    (二)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三)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基金的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情况,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平安银行2家代销机构,并更新了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5.在“九、基金转换”部分:更新了基金转换的相关内容。

    6.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7.在“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说明了自2010年12月7日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0年12月31日、2011年、2012年的基金业绩。

    8.在“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列示了本基金自2012年6月7日至2012年12月7日相关临时公告事项。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2月5日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申购费率
    M<100万元1.5%
    100万元≤M<200万元1.0%
    200万元≤M<500万元0.6%
    M≥500万元单笔1000元

    持有期限赎回费率
    <365天0.50%
    365天≤M<730天0.25%
    ≥730天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