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13-011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1月24日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并提交了会议的相关材料,会议通知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2月4日上午9时在张家港保税区保税科技大厦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现场参会九人。徐品云、蓝建秋、高福兴、颜中东、全新娜、邓永清、谢荣兴(独立董事)、姚文韵(独立董事)、李杏(独立董事)现场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品云召集和主持,监事及高管共7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到会董事对提交会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披露薪酬的审核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事务所从事201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总经理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预计 2013年末财务状况:
预计2013年末资产总额265,575.78万元,负债总额165,801.5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98,287.52万元。
2、预计2013年度经营成果:
预计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042.14万元,营业利润19,438.60万元,利润总额19,403.7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495. 9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上网材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分配预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3年1月1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保税科技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提议以保税科技总股本237,175,945股为基数,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 2.00 元(含税),共计47,435,189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合计转增股237,175,945 股,转增股本后保税科技总股本变更为474,351,890股。2012年1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刊载了《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事项征求意见的公告》。
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保税科技2012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22,622,875.47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262,287.55元,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16,337,205.39元,减去报告期内分配的利润14,974,119.02元,本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11,723,674.29元,资本公积金264,013,964.55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63,022,535.92元,本年度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为332,799,187.72元。
考虑到公司股东利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以及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交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保税科技2013年1月10日总股本237,175,945股为基数,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 2.10 元(含税),共计49,806,948.45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合计转增股237,175,945 股,转增股本后保税科技总股本变更为474,351,890股。尚余未分配利润61,916,725.84元结转下一年度。
(根据上述利润分配总额,以公司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213,915,986股为基数,可测算出: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为2.33元<含税>;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1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续聘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续聘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续聘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续聘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预案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零一二年度公司聘请的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人民币四十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关于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5、《关于提请审议外服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依据审定的外服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截止2012年年末外服公司税后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14,579,541.28元。
1、将截止2012年年末外服公司税后可供分配利润余额14,579,541.28元作为分红基金,其中: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配数额为13,296,541.65元,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分配数额为1,282,999.63元;
2、分配后账面未分配利润数额为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关于提请审议长江国际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依据审定的长江国际2012年度财务报告,截止2012年年末长江国际税后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144,456,472.59 元。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提交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将截止2012年年末公司税后可供分配利润余额144,456,472.59元作为分红基金,其中: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配数额为131,079,803.23元,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分配数额为13,376,669.36元;
2、分配后账面未分配利润数额为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关于提请审议扬子江物流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依据审定的扬子江物流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截止2012年年末扬子江物流公司税后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5,301,548.42元。
1、将截止2012年年末公司税后可供分配利润余额5,301,548.42 元作为分红基金,其中: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配数额为 3,711,083.89元,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分配数额为1,590,464.53 元;
2、分配后账面未分配利润数额为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8、《关于提请审议扬子江物流公司股东变更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持有扬子江物流公司30%股权的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变更为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关于提请审议扬子江物流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决定由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张家港保税区扬子江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增资3000万元,增资后扬子江物流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
20、《关于提请审议增加租赁中油泰富储罐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一、中油泰富位于保税港区(西区)的罐区,该罐区建有化工储罐22台,长江国际此前已租赁8个储罐共计3.88万立方米储罐。二、为满足客户需求,长江国际拟增加租赁张家港保税区中油泰富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泰富”)剩余14个计5.28万立方米储罐。三、由中油泰富对拟租赁储罐进行改造,确保储罐处于适租状态,相关技术标准和设施、设备选型按照长江国际要求进行,长江国际参与改造施工过程管理,改造租赁罐区完成后,由双方共同参与验收。增加租赁储罐部分具体启租日期待改造完成后确定,以实际移交日为准。董事会同意在权限范围内授权长江国际办理签署上述租赁协议及与租赁中油泰富储罐相关的事项。
21、《公司章程修正议案》
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修正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3、《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修正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4、《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修正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原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十一条 公司总经理审批300万以内(含300万元)的贷款及贷款担保和资金运行等事项按公司资金管理规定执行。
修订为:
第十一条 公司总经理审批800万以内(含800万元)的贷款及贷款担保和资金运行等事项按公司资金管理规定执行。
25、《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6、《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定于2013年3月1日下午14时,在张家港保税区保税科技大厦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
上述第4、5、6、7、8、9、10、11、12、13、14、15、16、17、21、22、23、25项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13-012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3年1月24日发出了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2013年2月4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张家港保税区保税科技大厦公司监事会办公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5人,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到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不同意,通过了:
一、《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2年度报告》
二、《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五、监事会对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对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进行全面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12年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3、截止监事会发表本审核意见之时,未发现参与201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六、徐品云、蓝建秋、高福兴、颜中东、全新娜、邓永清、谢荣兴、姚文韵、李杏、朱建华、张惠忠等公司董事和高管2012年度的履职报告。
七、《关于对公司董事、高管2012年度履职情况的考评报告》
八、《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内控规范》和《内控指引》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基本完整,内部审计小组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12 年度,公司未有违反《内控规范》和《内控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在重大事项上符合全面、真实、准确的要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九、《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三年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13-013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3年3月1日下午14时
●股权登记日:2013年2月26日
●会议召开地点:张家港保税区北京路保税科技大厦6楼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
●本次会议不采用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3年3月1日(星期五)下午14时,在张家港保税区北京路保税科技大厦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具体安排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 年3月1日(星期五)下午14时,会期半天;
2、股权登记日:2013年2月26日(星期二);
3、会议召开地点:张家港保税区北京路保税科技大厦6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2013年2月2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报告》;
2、《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报告》;
3、《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5、《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分配预案》;
8、《关于续聘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续聘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
11、《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预案的议案》;
12、《关于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3、《关于提请审议外服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4、《关于提请审议长江国际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5、《关于提请审议扬子江物流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6、《公司章程修正议案》;
17、《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修正议案》;
18、《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修正议案》;
19、《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述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3年2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3、登记地点: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北京路保税科技大厦6楼
邮政编码:215634
联系人:邓永清、常乐庆
电话:0512-58320358 0512-58320165
传真:0512-58320655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有关资料将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二月六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3月1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
委托人姓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1、出席会议 是( ) 否( )
2、是否有表决权:是( ) 否( )
3、分别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1)对《通知》中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通知》中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通知》中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13-014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2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3年3月1日(星期五)下午 15:00-17:00 在全景网进行2012年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www.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公司 2012年年度报告将刊登在2013年2月6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投资者审阅。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总经理蓝建秋先生、财务总监张惠忠先生、董事会秘书邓永清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13-015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23,259,959股的工作已经完成,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本总额发生相应变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现行章程,对《公司章程》内有关注册资本和总股本的条款进行相应调整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391.5986万元。
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717.5945万元。
第十八条
修改为:
第十八条增加(九)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获2012年4月6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3年1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权登记相关事宜。2012年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后,公司股本总额为23717.5945万股,为普通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1391.5986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1391.5986万股。
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3717.5945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3717.5945万股。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2月6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13-016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募集资金存放符合公司规定
● 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承诺进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保税科技”)编制了截至2012年12月31日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599号文《关于核准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259,959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9.85元,共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29,110,596.15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15,750,000.00元(承销及保荐费用总额为16,750,000.00元,根据合同约定已预付保荐费用1,000,000.00元),实际到账募集资金人民币213,360,596.15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29,110,596.15元,支付发行费用18,000,000.00元,包括:承销及保荐费用16,750,000.00元,律师费1,000,000.00元,审计费250,000.00元,扣除上述各项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1,110,596.15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全部资金存入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天圆全验字[2012] 00030026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本年度未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2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213,360,596.15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2010年经股东大会批准。
本公司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支行签定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募集资金项目,具体实施部门(单位)要编制具体工作进度计划,保证各项工作能按计划进度完成,并定期向财务部门和董事会秘书报送具体工作计划和实际完成进度情况,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信息披露。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所有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支出,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均需由具体使用部门(单位)填写申请单,由公司财务总监审核,经董事长批准后交财务部门办理付款事宜;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须报股东大会审批。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1 次或12 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通知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账户类别 | 期末余额(元) | 存储方式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213,360,596.15 | 活期 |
合计 | 213,360,596.15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未使用募集资金,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