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13-002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2月5日上午9:30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酉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57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月25日以书面及传真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 实到董事10名,郭省周副董事长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此次会议,特委托李国林董事代为出席,叶列理董事长主持此次会议,公司5名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定公司2013年融资额度的议案。具体是:
根据本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预计2013年公司本部及下属企业需向金融机构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融资额度(其中公司本部融资额度不超过7.5亿元,下属企业融资额度不超过5.5亿元)。在上述融资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调整各金融机构具体融资额度,办理相关贷款手续。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下次召开的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
二、以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是:
为支持公司下属企业发展,满足下属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结合2013年各企业生产经营计划,本公司拟按2012年的担保规模,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广晟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9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为控股子公司—江西广晟稀土有限责任公司(我司持有江西广晟 65%股份)提供不超过39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一年。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授权企业经营班子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调整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下次召开的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五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13-003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广东广晟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进出口公司”)
2、江西广晟稀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广晟”)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1、本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广晟进出口公司提供不超过9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公司累计为其担保9000万元。
2、本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江西广晟稀土有限责任公司(我司持有江西广晟 65%股份)提供不超过 39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公司累计为其担保39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175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 年2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支持公司下属企业发展,满足下属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结合2013年各企业生产经营计划,本公司拟按2012年的担保规模,为全资子公司—广晟进出口公司提供不超过9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为控股子公司—江西广晟提供不超过39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一年。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授权企业经营班子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调整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下次召开的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晟进出口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1.5万元;成立日期:1985年2月5日;注册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4号东环商厦6楼;法定代表人:严小必;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销售:有色金属材料。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广晟进出口公司资产总额48907万元,存货27080万元、负债总额34991万元(其中短期借款9500万元),净资产13916万元,资产负债率71.55%。
2、江西广晟于2010年8月11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30,000万元,其中:广晟有色出资19,500万元,占该公司总股本的65%;江西和利投资有限公司出资6000万元,占该公司总股本的20%;赣州矿业出资4500万元,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5%。江西广晟实行分期注资,首期注册资金6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3900万元,法人代表:陈振亮。该公司主要从事稀土氧化物的生产与销售;荧光粉、背光源等发光材料的生产与销售;节能灯器具与配件的生产与销售;稀土发光材料和光源器具技术的研发。
截止 2011年12月31 日,江西广晟资产总额18164万元,负债总额11254万元(其中短期借款1200万元),存货14241万元、净资产6910万元,资产负债率61.96%。
三、担保协议的签署
本公司拟发生的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具体银行签订担保合同。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事会认为:广晟进出口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广晟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两公司各方面运作正常,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为保证其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本公司为其在银行借款方面提供担保,将对两家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借贷融资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同时以上被担保公司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的下属公司,公司可以随时监控其财务状况,控制风险。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晟进出口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广晟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保证下属子公司不断发展的资金需求。进出口公司、江西广晟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整体风险不大。我们一致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规规定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完成上述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17,500万元,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的37.16%,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广晟有色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广晟进出口公司、江西广晟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广晟进出口公司、江西广晟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