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和变更股票简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ST宝龙 公告编号:临2013-006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和变更股票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概述
1、由于公司2005年、2006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07年4月27日起,被实行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东方宝龙”变更为“*ST宝龙”。
2、公司2007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200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052,929.03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453,833.41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批准,自2008年6月4日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的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仍实行其他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由“*ST宝龙”变更为“ST宝龙”。
3、公司2008年度、2009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为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0年4月29日起,被实行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ST宝龙”变更为“*ST宝龙”。
4、公司2010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201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284,480.93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731,123.22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批准,自2011年9月6日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的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仍实行其他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由“*ST宝龙”变更为“ST宝龙”。
5.在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本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织开展了大量工作,公司于2012年实施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2012年12月14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等。根据上述有关议案的内容,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2年12月24日,公司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变更为赤峰市敖汉旗四道湾子镇富民村;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为赵美光;经营范围变更为黄金矿产品销售、对采矿业的投资与管理。
6. 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13]第01052号)。公司《2012 年年度报告》及《2012 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 2013 年 2 月 1 日 公 开 披 露 ( 披 露 内 容 详 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http://www.sse.com.cn)以及 2013 年 2 月 1 日出版的《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审计,公司 2012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7,901,385.81 元,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231,114,687.36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368,879,528.47元。
二、公司符合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变更为黄金采选与销售,具备良好的持续盈利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治理依法合规,董事会和监事会等各项会议正常召开并形成决议。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 经营性占用资金,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第13.2.1条之规定,对照公司2010年、2011年及2012年报, 公司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均不涉及退市风险警示条件,也不触及该条规定的其他情形。同时,公司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第13.3.1 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于2013年1月31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并于2013年2月1日向上海交易所申请变更公司股票简称,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3年2月5日批准了公司的上述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3年2月6日继续停牌一天,2013年2月7日复牌,公司的股票简称由“ST宝龙”变更为“赤峰黄金”,股票代码“600988”不变,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恢复为10%。
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并不改变公司内在价值,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