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3-009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2月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2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的董事15人,实际表决的董事1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用期限自2013年2月6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如果因募集资金项目加速推进导致募集资金的使用时间提前,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2013年2月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公司2013年度自营投资规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3年度自营投资总规模为不超过65亿元,且该额度不包括公司因融资融券、承销、质押回购等各类自营予以支持的业务所发生的持仓占用的资金规模。其中:固定收益类投资规模不超过45亿元,固定收益类证券的风险额度按固定收益类资金占用规模的5%设定;权益类投资规模不超过20亿元;权益类证券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的风险限额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规模的15%设定。
在下次董事会授权之前,本次授权一直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3-010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2月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2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表决的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同时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是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3年2月6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3-011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3年2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3年2月6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099号文《关于核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其余部分采取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亿股,每股发行价为19.8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0,000万元,扣除支付的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29,425万元和登记公司登记托管费50万元后,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11月4日划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四牌楼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为:1302010129027319378)人民币960,525万元,另扣减律师费、媒体公告费、验资费等393万元后,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960,132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会验字[2009]393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募集资金原计划投资四个项目:补充营运资金660,132万元,办公场所购置等50,000万元,增资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100,000万元,增资国元证券(香港)有限公司150,000万元。2012年10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中增资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50,000万元和增资国元证券(香港)有限公司100,000万元共150,000万元的用途,新设子公司“国元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此议案已经2012年10月31日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公告见2012年10月13日和11月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累计669,883 万元(其中9,751万元为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增资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累计50,000万元,办公场所购置等累计23,286.14万元,投资设立国元创新投资有限公司15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累计40,975.1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划款手续费支出0.05万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107,937.91万元,其中增资国元证券(香港)有限公司50,000万元(此增资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选择一定时机并报请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办公场所购置等26,713.86万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划款手续费31,224.05万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3年2月6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使用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短期融资券利率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4,000万元。随着公司创新业务的快速发展,所需流动资金也随之增加,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决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公司将该部分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如果因项目加速推进导致募集资金的使用时间提前,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时,也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3年2月6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意见: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同时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是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3年2月6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七、保荐人意见
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国元证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国元证券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国元证券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其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3、平安证券同意国元证券使用人民币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3年2月6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应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八、备查文件
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