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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中信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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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中银国际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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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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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中原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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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联系人:程月艳、耿铭
联系电话:0371-65585670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371-967218、4008139666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371-65585665
网址:www.ccnew.com
(二)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法定代表人:叶俊英
电话:4008818088
传真:(020)38799249
联系人:余贤高
(三)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梁丽金、刘佳
联系人:廖海
(四)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港平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昌华、周刚
联系人:许建辉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易方达量化衍伸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性,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采用量化策略进行投资组合管理,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品种,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品种,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60%-95%;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高于3%。
若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生变更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行为金融理论认为,证券市场价格并不仅由证券内在价值所决定,在很大程度上还受到投资人主体行为的影响,即投资人心理与行为对证券市场价格的决定及其变动具有重大影响。
本基金运用现代行为金融学关于市场有限套利和投资人有限理性的理论建立量化资产配置模型,综合考虑宏观经济与相关政策预期、微观经济、市场情绪及投资人行为等因素,对金融市场的预期收益及风险进行预测,并据此确定组合中权益类品种、固定收益类品种及金融衍生品的投资比例目标,以达到获取市场收益、控制市场风险的目的。
本基金所采用的量化资产配置模型主要考虑如下因素:
(1)宏观经济因素。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及其构成、价格指数(CPI和PPI)的变动及其构成、货币供给与需求水平的变动、利率水平的变化及市场对此类因素的预期等;
(2)政策预期因素。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以及与证券市场密切相关的其他各种政策出台对市场的影响及市场对此类因素的预期等;
(3)微观经济因素。包括各行业盈利周期及其波动、各行业内主要企业的盈利变化情况及各类投资机构的预期等;
(4)市场情绪因素。包括市场供求资金供求关系及其变化、大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水平及其历史比较、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的相对强弱、股票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及其与历史水平的比较等;
(5)投资人行为因素。包括各类投资人(各类机构投资者及个人投资者)在不同市场周期内对市场收益及风险的预期、资产配置比例及风险偏好等投资行为及其变化等。
2、权益类品种投资策略
本基金权益类品种的投资策略包括实现市场暴露目标和追求超额收益两个部分。
2.1实现市场暴露目标
根据资产配置策略所确定的投资组合市场暴露度目标,本基金将参考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指数的成份股构成及权重, 确定股票组合中各成份股的初始配置比例。
2.2追求超额收益
在实现市场暴露度目标的前提下,本基金运用统计套利、定向增发套利与大宗交易套利等多种量化套利策略的理念和方法,根据各策略的预期收益、风险及其所使用的市场环境,对股票组合中各成份股的初始配置比例进行优化与调整,以发现和捕捉因市场波动及无效定价带来的价差机会,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1)统计套利策略
统计套利策略利用定量方法,综合考虑宏观经济、上市公司基本面、市场情绪与投资者预期等多种因素,对股票的投资价值进行统计评估,利用市场中价格与价值的偏差获取长期持续的超额收益。此处所定义的统计套利策略并不一定需要卖空股指期货进行套期保值。
该策略在投资程序上分成两步:
1)超额收益预测
本基金根据现代投资组合理论,将股票收益按市场收益和超额收益两个维度进行分解,引进国际先进的量化对冲基金经验与模式,建立多因子模型对个股的超额收益进行预测。本基金在多因子模型中所使用的因子从信息来源上可分为:
①基本面因子:如估值水平、盈利能力和成长性指标等;
②技术因子:如价格动量、成交金额和换手率等;
③分析师因子:如分析师关注度、一致性和预期变化等;
④风险因子:如波动率和Beta等。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因子的实际表现,适时调整各因子类别的具体组合及权重。
2)投资组合优化
在超额收益预测的基础上,本基金管理人将综合考虑股票超额收益预测值、投资组合整体风险水平、交易成本、冲击成本、流动性以及投资比例限制等因素,通过主动投资组合优化器,构建风险调整后的最优投资组合。
(2)定向增发套利策略
定向增发是指向特定投资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融资方式。定向增发的股票份额在锁定期内不得转让,作为对其流通限制的补偿,定向增发的股票通常会折价发行。持有定向增发股票的投资人将会面临市场系统性风险和个股非系统性风险。
定向增发套利策略按照分散化投资原则,分批、分期投资于多个定向增发项目以分散非系统性风险,同时利用股指期货套期保值,以获得由折价带来的超额收益。
(3)大宗交易套利策略
大宗交易通过沪深两市大宗交易平台进行。由于大宗交易涉及证券的交易数量或金额通常远超过该证券二级市场平均交易规模,若直接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可能受流动性限制,因此大宗交易的卖方通常会向买方提供一定的折价,作为对流动性限制的补偿。
大宗交易套利策略借助大宗交易平台,以折价交易的方式购入股票,通过投资组合多元化分散个股风险,同时利用股指期货套期保值,以实现折价带来的超额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将关注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持续研发新的量化股票投资策略,争取投资策略的长期有效,并运用于本基金的投资管理。
(4)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权证的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3、固定收益类品种投资策略
在固定收益品种投资方面,本基金将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两个层次进行投资管理。在类属配置层次方面,本基金结合对宏观经济、市场利率、供求变化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根据交易所市场与银行间市场类属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类属资产的最优权重。
在券种选择方面,本基金以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变化趋势、货币政策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合理运用投资管理策略,实施积极主动的债券投资管理。
随着国内债券市场的深入发展和结构性变迁,更多债券新品种和交易形式将增加债券投资盈利模式,本基金会密切跟踪市场动态变化,选择合适的投资机会,谋求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投资回报。
4、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股指期货投资。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符合以下投资比例规定: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本基金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符合前述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若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生变更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管理人可对上述投资比例进行调整。
具体而言,本基金将运用股指期货进行如下投资:
(1)主动增强
本基金在根据量化资产配置模型确定投资组合的目标市场暴露度后,调整权益类资产主动投资比例并利用股指期货进行套期保值,在实现目标市场暴露度的同时,力争放大超额收益,实现对投资组合的主动增强。
(2)流动性风险管理
出现大量净申购或净赎回的情况时,本基金将使用股指期货来进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如出现大量净申购,本基金可买入数量匹配的股指期货合约以满足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的要求,并在净申购资金到账后逐步平仓;反之,如预期出现大量净赎回,本基金可在逐步卖出股票的同时买入数量匹配的股指期货合约以维持目标市场暴露度,并在投资人赎回的同时平仓。
本基金将关注国内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的推出情况,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该衍生工具,本基金将制定与本基金投资目标相适应的投资策略,在充分评估衍生产品的风险和收益的基础上,谨慎地进行投资。
5、新股(含新发行可转债)申购策略
由于新股(含新发行可转债)申购可能为本基金带来低风险的绝对回报,本基金将对新发行企业的基本面进行深入研究,综合考虑新股发行的市盈率、可转债的定量化定价结果、股本结构、预测中签率、新股/券上市价格等因素,决定是否参与以及参与金额。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20%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进行主动管理的股票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和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已于2013年2月1日复核了本报告的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有关数据的期间为2012年10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64,935,874.84 | 88.78 |
其中:股票 | 64,935,874.84 | 88.78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113,100.00 | 0.15 |
其中:债券 | 113,100.00 | 0.15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7,869,840.73 | 10.76 |
6 | 其他各项资产 | 224,764.35 | 0.31 |
7 | 合计 | 73,143,579.92 | 100.00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掘业 | 5,383,506.00 | 7.40 |
C | 制造业 | 19,734,652.58 | 27.14 |
C0 | 食品、饮料 | 4,446,461.30 | 6.12 |
C1 | 纺织、服装、皮毛 | - | - |
C2 | 木材、家具 | - | - |
C3 | 造纸、印刷 | - | - |
C4 |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2,344,095.24 | 3.22 |
C5 | 电子 | 1,459,363.15 | 2.01 |
C6 | 金属、非金属 | 4,143,805.35 | 5.70 |
C7 | 机械、设备、仪表 | 6,346,312.54 | 8.73 |
C8 | 医药、生物制品 | 994,615.00 | 1.37 |
C99 | 其他制造业 | - | - |
D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2,850,781.00 | 3.92 |
E | 建筑业 | 2,591,900.00 | 3.56 |
F | 交通运输、仓储业 | 2,001,916.00 | 2.75 |
G | 信息技术业 | 1,274,867.75 | 1.75 |
H | 批发和零售贸易 | 2,663,182.80 | 3.66 |
I | 金融、保险业 | 23,136,317.70 | 31.82 |
J | 房地产业 | 3,956,033.01 | 5.44 |
K | 社会服务业 | 387,758.00 | 0.53 |
L | 传播与文化产业 | 954,960.00 | 1.31 |
M | 综合类 | - | - |
合计 | 64,935,874.84 | 89.31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016 | 民生银行 | 355,600 | 2,795,016.00 | 3.84 |
2 | 600036 | 招商银行 | 193,401 | 2,659,263.75 | 3.66 |
3 | 601318 | 中国平安 | 52,300 | 2,368,667.00 | 3.26 |
4 | 601808 | 中海油服 | 130,900 | 2,146,760.00 | 2.95 |
5 | 601166 | 兴业银行 | 116,200 | 1,939,378.00 | 2.67 |
6 | 601328 | 交通银行 | 360,600 | 1,781,364.00 | 2.45 |
7 | 600000 | 浦发银行 | 170,300 | 1,689,376.00 | 2.32 |
8 | 600030 | 中信证券 | 121,900 | 1,628,584.00 | 2.24 |
9 | 600021 | 上海电力 | 328,900 | 1,526,096.00 | 2.10 |
10 | 000002 | 万 科A | 141,000 | 1,497,420.00 | 2.06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 |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 - | |
4 | 企业债券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中期票据 | - | - |
7 | 可转债 | 113,100.00 | 0.16 |
8 | 其他 | - | - |
9 | 合计 | 113,100.00 | 0.16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27001 | 海直转债 | 1,131 | 113,100.00 | 0.16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以上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151.85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63,945.34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1,848.15 |
5 | 应收申购款 | 58,819.01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224,764.35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
1 | 000002 | 万科A | 1,497,420.00 | 2.06 | 重大事项停牌 |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7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2年12月31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阶段 | 净值增长率(1)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4) | (1)-(3) | (2)-(4) |
基金合同生效至2012年12月31日 | 11.30% | 0.69% | 2.07% | 1.00% | 9.23% | -0.31% |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相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1)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元)(含申购费) | 申购费率 |
M<100万 | 1.5% |
100万≤M<500万 | 1.2% |
500万≤M<1000万 | 0.3% |
M≥1000万 | 1000元/笔 |
(2)申购费的收取方式和用途
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人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计入基金财产。
(3)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对于1000万元(含)以上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绝对数额的申购费金额
申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申购份数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2.赎回费用
(1)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时间(天) | 赎回费率 |
0-364 | 0.5% |
365-729 | 0.25% |
730及以上 | 0% |
(2)赎回费的收取和用途
本基金的赎回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其他相关手续费。
(3)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净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金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3.转换费率
目前,基金管理人已开通了本基金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实施办法和转换费率详见相关公告。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其中赎回费按照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销售机构可对每笔转换申请向投资者收取不高于10元的业务代理费,具体收费标准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4.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efunds.com.cn)进行申购、赎回和转换的交易费率,请具体参照我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信息披露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人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投资人适当调整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易方达量化衍伸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2年6月11日刊登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和“(二)主要人员情况”部分的内容。
2. 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3.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根据相关公告和最新资料补充并更新了基金份额发售机构信息、注册登记机构信息;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4. 将“六、基金的募集安排”改为“六、基金的募集”,更新了部分内容,概述了基金的募集情况。
5. 更新了“七、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的内容,概述了基金合同生效的情况。
6. 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7. 将“九、基金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改为“九、基金转换”,并根据相关公告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8. 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七)投资决策依据”、“(八)投资决策流程”的部分内容,补充了本基金2012年第4季度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9. 增加了“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补充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数据,并相应调整其他部分的序号。
10.在“十六、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11.在“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一)托管协议当事人”的部分内容。
12.在“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13.在“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根据相关公告的内容进行了补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