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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3-004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2月6日在公司主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3年1月29日分别以专人、邮寄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11名,分别是李晓波先生、杨海贵先生、高祥明先生、刘复兴先生、柴志勇先生、韩珍堂先生、李成先生、田文昌先生、郑章修(C S TAY)先生、张文魁先生和戴德明先生。会议由董事长李晓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为了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公司资金运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合作,由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7号—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信息披露》要求,公司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约定有关服务的原则和内容等,以有效防范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保障公司利益。

    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关联董事李晓波先生、杨海贵先生、高祥明先生、刘复兴先生、柴志勇先生、韩珍堂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经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将提交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7号——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信息披露》的要求,公司查验了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许可证》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关联董事李晓波先生、杨海贵先生、高祥明先生、刘复兴先生、柴志勇先生、韩珍堂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经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将提交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制订《公司在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7号——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信息披露》的要求,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公司制订了《公司在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关联董事李晓波先生、杨海贵先生、高祥明先生、刘复兴先生、柴志勇先生、韩珍堂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经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将提交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设立制造与质量管理部的议案

    为强化制造与质量管理,将“质量第一”的管理理念贯彻到公司生产制造的各个环节,公司新成立制造与质量管理部,同时撤销制造部、品质部建制。

    新设立的制造与质量管理部,承担原制造部和品质部的所有职能,主要包括生产组织管理、物流运输管理、5S管理、质量管理、标准管理、工艺管理、检验判定、六西格玛管理等。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调整部分子公司监事人选的议案

    鉴于公司人员调整等原因,公司决定对部分子公司监事人选提出如下调整:

    推荐常继英为长沙太钢销售有限公司、重庆太钢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太钢销售有限公司、天津太钢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太钢经贸中心和郑州太钢销售有限公司监事,田俊东不再担任上述公司监事职务。

    推荐常继英为佛山太钢销售有限公司、揭阳太钢销售有限公司、西安太钢销售有限公司、太原钢铁(集团)现货销售有限公司和太原钢铁(集团)金属回收加工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卜彦峰不再担任上述公司监事职务。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3年2月28日在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花园厅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2、《关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3、《关于制订〈公司在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

    4、《关于补选公司监事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3-005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3 年2月6日在公司主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瑞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人员的议案》

    由于工作变动原因,张晓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根据公司控股股东的推荐,提议侯秀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参会监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举手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参会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六日

    附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

    侯秀萍女士:女,1968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1989年参加工作。现任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副部长。曾任公司计财部会计科科长、公司计财部部长助理。侯秀萍女士未受到证监会、交易所惩诫。截至公告日,侯秀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侯秀萍女士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3-006

    关于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2月28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2月28日(星期四)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2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3年2月27日下午3:00,投票结束时间为2013年2月28日下午3:00。

    4.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投票规则: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①截止2013年2月22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委托代理人,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②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③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花园厅

    二、会议内容

    (一)审议提案名称:

    1. 《关于公司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2. 《关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制订〈公司在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

    4.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人员的议案》

    (二)上述议案已经2013年2月6日召开的公司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咨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公司五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及在巨潮咨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金融服务协议》、《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及《公司在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13年2月26日~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4.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入股票,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类似于填写选择项,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太原市尖草坪街2号,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联系人:安峰先生 季占璐先生

    邮编:030003 电话:0351—3017728 传真:0351—3017729

    电子信箱(E—mail): tgbx@tisco.com.cn

    本次股东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六日

    附件:

    一、授权委托书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公司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关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制订《公司在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人员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三年 月 日

    二、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825

    2.投票简称:太钢投票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2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太钢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总议案《关于制订〈公司在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人员的议案》

    100
    议案1《关于公司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1.00
    议案2《关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2.00
    议案3《关于制订〈公司在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3.00
    议案4《关于补选公司监事人员的议案》4.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2月27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 2013年2月2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或“深交所数字证书”。

    (1)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激活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2)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业务咨询电话0755-25918485/25918486。

    3. 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2-007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不锈”或“本公司”)2013年2月6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拟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合作,由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由公司与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集团”)共同筹建,具体出资金额和比例为:太钢集团出资5.1亿元,出资比例为 51%,太钢不锈出资4.9亿元,出资比例为49%。截至目前,太钢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64.24%的股权,对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6位关联董事李晓波、杨海贵、高祥明、刘复兴、柴志勇、韩珍堂回避表决,5位非关联董事李成、田文昌、郑章修、张文魁、戴德明均出席会议并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本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同意上述交易的独立意见书。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协议约定的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60亿元,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7号—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信息披露》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方情况介绍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70H214010001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号:140000110112075 ),由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1亿元(出资比例51%)、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9亿元(出资比例49%)于2012年共同出资组建的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韩珍堂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解放北路83号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财务公司经营下列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结算、存款、信贷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四、交易协议(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及定价

    财务公司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向公司依法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结算服务

    (1)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指令为其提供收款服务和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任何第三方就同期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2、存款服务

    (1)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

    (2)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厘定,将不低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

    (3)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60亿元。

    3、信贷业务

    (1)财务公司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中对人民币资金需求,为公司设计科学合理的融资方案,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及票据贴现等信贷服务。公司可以使用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及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

    (2)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信贷业务提供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不高于公司在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

    4、其他金融服务

    (1)财务公司可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2)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二)财务公司的承诺

    1、财务公司承诺向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已获得依法批准,并严格执行相关金融法规的规定。

    2、财务公司应按照协议约定为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并确保资金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公司支付需求。

    3、财务公司在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7号》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况之一时,应立即通知公司,并及时按照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

    (三)协议期限

    协议需经双方签字盖章且经太钢不锈的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有效期叁年。

    五、风险评估情况

    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的控制风险。根据本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未来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风险问题。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是鉴于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并有利于公司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公司年初至披露日与财务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

    八、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一)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中约定: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信贷业务提供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不高于公司在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该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公司资金运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二)对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我们认为:风险评估报告对财务公司的分析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应了财务公司的实际状况。我们同意风险评估报告对财务公司所做的评判。

    (三)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风险,维护资金安全,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公司制订了《关于在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我们认为,风险处置预案职责清楚,措施到位,能够有效地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

    (四)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向本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会议的召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金融服务协议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