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参加各渠道网上银行、基金定期定额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参加各渠道网上银行、基金定期定额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3年2月18日起参加以下销售机构网上银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代码
基金代码 | 基金名称 |
519020 | 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网上银行费率优惠活动
渠道名称 | 优惠费率 | 活动期限 |
中国工商银行 | 8折 | 2013年3月31日 |
中国银行 | 8折 | 无期限 |
中国建设银行 | 7折 | 无期限 |
交通银行 | 8折 | 2013年6月28日 |
上海农商银行 | 6折 | 无期限 |
杭州银行 | 6折 | 无期限 |
国泰君安 | 4折 | 无期限 |
中信建投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海通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申银万国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上海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银河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光大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万联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国盛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华福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中投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信达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德邦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华融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长江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厦门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江海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东方证券 | 4折 | 无期限 |
好买基金 | 4折 | 无期限 |
数米基金 | 4折 | 无期限 |
众禄基金 | 4折 | 无期限 |
长量基金 | 4折 | 无期限 |
展恒理财 | 4折 | 无期限 |
天天基金 | 4折 | 无期限 |
2、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渠道名称 | 网银定投 | 柜台定投 | 活动期限 |
中国银行 | 8折 | 8折 | 无期限 |
中国建设银行 | 8折 | 8折 | 无期限 |
交通银行 | 8折 | 8折 | 无期限 |
上海农商银行 | 4折 | 8折 | 无期限 |
杭州银行 | 8折 | 8折 | 无期限 |
中信建投证券 | 4折 | 8折 | 无期限 |
银河证券 | 4折 | 8折 | 无期限 |
信达证券 | 4折 | - | 无期限 |
海通证券 | 4折 | 8折 | 无期限 |
华福证券 | 8折 | 8折 | 无期限 |
中投证券 | 4折 | 8折 | 无期限 |
华融证券 | 4折 | 8折 | 无期限 |
光大证券 | 4折 | - | 无期限 |
长江证券 | 4折 | - | 无期限 |
数米基金 | 4折 | - | 无期限 |
众禄基金 | 4折 | - | 无期限 |
长量基金 | 4折 | - | 无期限 |
展恒理财 | 4折 | 无期限 | |
天天基金 | 4折 | - | 无期限 |
* 上表列示各渠道通过柜台及网银提交定投业务优惠费率,其他方式提交定投业务优惠费率以代销渠道相关规定为准。
二、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其他基金及今后新募集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2、基金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含0.6%)的,申购费率按活动优惠折扣(若活动优惠折扣为8折,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的,或为固定金额的不享受此费率优惠。具体申购费率请参见本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3、本基金在本公司网上直销的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以网上直销优惠费率为准。
4、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5、网上银行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也不包括基金定投业务及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特殊情况以销售渠道为准。
6、若本基金日后处于暂停申购状态,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根据销售机构报送为准,是否确认由注册登记机构根据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判定。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g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免长途通话费用)
021-38569000
上述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有关上述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2月7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代销渠道的公告
根据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以下2家代销渠道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以下渠道从2013年2月18日起代理销售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20)。具体公告如下:
一、新增代销基金渠道
编号 | 渠道名称 |
1 | 西南证券 |
2 | 西部证券 |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场外代销渠道进行办理相关业务。
(1)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法定代表人:张煜
联系人:张婷
电话:023-63786141
传真:023-63786212
网址:http://www.swsc.com.cn
西南证券在以下19个城市的41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申购业务:
重庆、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成都、昆明、济南、杭州、徐州、太原、温州、长沙、保定、兰州、武汉、福州、金华、合肥。
(2)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232号信托大厦16-17楼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联系人:冯萍
电话:029-87406488
传真:029-87406387
客服电话:95582
网址:www.westsecu.com
西部证券在以下15个地区的54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西安、宝鸡、咸阳、渭南、榆林、铜川、商洛、延安、安康、汉中、上海、深圳、丹阳、潍坊和北京等。
三、本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021-38569000;
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四、重要提示
投资者如需查阅本基金详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或查询刊登于2012年12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二月七日
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2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国泰金泰平衡混合 |
基金主代码 | 519020 |
基金交易代码 | 519020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12月24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依据 | 《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申购起始日 | 2013年2月18日 |
赎回起始日 | 2013年2月18日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2013年2月18日 |
2.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办理场内申购时,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0 元(含申购费),超过部分需为100元的整数倍,最高不能超过99,999,900元。
投资人办理场外申购时,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0 元(含申购费),各代销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2申购费率
(1)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2)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元 | 申购费率 |
M<50万 | 1.50% |
50万≤M<200万 | 1.20% |
200万≤M<500万 | 0.80% |
M≥500万 | 1000元/每笔 |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促销计划。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数为1000.00份,若某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在销售网点保有的基金份额不足1000.00份,则该次赎回时必须一起赎回。
4.2赎回费率
(1)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 | 赎回费率 |
N<1年 | 0.50% |
1年≤N<2年 | 0.20% |
N≥2年 | 0 |
注:原金泰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金泰基金终止上市前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投资人通过集中申购和日常申购所得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登记机构确认登记之日起计算(其中:集中申购份额由登记机构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确认)。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促销计划。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也以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各销售机构每期扣款最低金额:
申银万国、国信证券适用于最低扣款额500元;
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商银行、杭州银行、国泰君安、招商证券、海通证券、万联证券、国盛证券、光大证券、长江证券、厦门证券、天相投顾、信达证券、德邦证券、江海证券适用于最低扣款额300元;
交通银行、中信建投证券、银河证券、中信证券、中投证券、华龙证券、日信证券、西南证券、华融证券、华福证券、数米基金、众禄基金、长量基金、展恒理财、天天基金及国泰基金电子交易平台适用于最低扣款额100元。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浦东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39楼
电话:021-38561759
传真:021-68775881
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021-38569000
联系人:蔡丽萍
网址:www.gtfund.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柜台
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第5层
电话:010-66553078
传真:010-66553082
联系人:王彬
3、国泰基金电子交易平台
网站:www.gtfund.com 登录网上交易页面
电话:021-38561739
联系人:徐怡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6.2 场内销售机构
场内代销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名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biz.sse.com.cn/sseportal/webapp/listcompany/ProOperationQualification?flag=3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3年2月18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2 年12 月24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投资人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客服电话(95588)以及各销售代理机构客户服务电话。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