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真实投资方依然成谜
⊙记者 郑培源 ○编辑 阮奇
“大家不要猜了,华谊兄弟是《西游》第一出品方,中国地区票房最大收益方!”股票三连阳之后,华谊兄弟总裁王中磊2月5日晚发布微博“辟谣”,却一石激起千层浪。周星驰控股的比高集团公告显示,华谊兄弟并未投资该片,并非出品方。此外,根据1月8日起执行的《创业板首批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王中磊作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人,不能对影响票房及股价的此类信息进行公开发布。
准备在春节期间上映的《西游·降魔篇》成为近期娱乐新闻的焦点,华谊兄弟总裁王中磊和导演周星驰也在聚光灯下屡屡现身。然而,王中磊在微博上发布的上述言论却问题不少。电影出品方也称制片人,指影片的投资人,如果为第一投资人应当较早地公布投资拍摄计划,并实时进行跟踪披露。
查华谊兄弟2012年半年报、季报及其他公告,均未出现投资拍摄《西游·降魔篇》的信息。公司2012年4月曾公布下半年及2013年上映影片的计划,14部影片之中也没有《西游·降魔篇》。华谊兄弟2012年半年报曾提及一笔4050万元的预付制片款,但并未作出说明。
反观香港上市公司比高集团,该公司持股52.86 %的第一大股东为Beglobal Investments Limited,而Beglobal公司代表周星驰家族权益。该公司2011年7月即宣布当月开拍暂命名为《除魔传奇》(即《西游·降魔篇》),称公司为电影项目的项目经理。2012年9月,比高集团宣布将影片全部股权的30%以3800万元人民币出售给另一家港股上市公司文化中国传播。根据公告,当时比高集团与文化中国传播各占影片30%股权,另外两家公司威秀亚洲及安乐影片分别持有30%及10%股权。到2012年11月20日,《西游·降魔篇》举行首映发布会时,比高集团公告中的投资方名单仍未改变。该公告同时显示,华谊兄弟负责影片在中国内地的发行工作。尽管发行方和投资方共同分享票房除院线外的约五成的收益,但无疑投资方的角色更为有力,也更有希望成为票房的最大受益者。
王中磊自称是《西游·降魔篇》第一投资方,而比高集团公告显示,比高集团、文化中国传播、威秀亚洲各占30%比例。就矛盾之处判断,如王中磊所言不虚,华谊兄弟应是用某种方式持有了这三家之一在该片中的股权。但截至2月6日,华谊兄弟从未就上述股权事宜进行过信息披露。
今年1月8日,深交所发布首批行业信息披露指引。指引第三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半年报和季报中披露本年度电影、电视剧及其他类型影视作品拍摄计划的实际进展情况,以及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新增和取消的电影、电视剧及其他类型影视作品的拍摄计划;第九、十条规定,如信息内容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当首先通过指定媒体披露后,再进行发布,应当加强对核心人员相关网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博客、微博、论坛)的管理和监控,防止其通过上述非正式渠道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就此判断,王中磊关于华谊兄弟是《西游·降魔篇》第一出品方和票房最大受益方的微博言论涉嫌信披违规。
业内人士表示,影视业作为娱乐产业,一直有造势吹捧的习气,但是在牵涉到投资者利益的法律和财务问题时,却须留意股市不是娱乐圈。1月31日之后,华谊兄弟等6家创业板公司已被纳入两融标的,公司高管在对外言论时更应格外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