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获得批准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获得批准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2013-0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2013-010 号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获得批准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3年1月25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股东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以下简称“常德分行”)与湖南金霞粮食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霞公司”)于2013年1月24日签署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与湖南金霞粮食产业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常德分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92,656,5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02%)转让给金霞公司。
本公司收到股东常德分行通知,常德分行已于2013年2月6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批文,同意常德分行向金霞公司转让其持有的92,656,550股股份(审批文件:《财政部关于中国农业银行向湖南金霞粮食产业有限公司转让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有关问题的批复》,文件编号:财金函【2013】11号)。
经申请,本公司股票将于2013年2月8日开市起复牌。
因目前股份转让过户尚未完成,股份转让交易程序尚未结束,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