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制药 公告编号:2013012
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2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65,573,770股,募集资金总额919,999,993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885,262,993元。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新区支行(以下简称“乙方”)、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甲方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5101010120010001829,专户余额为88,726.2993万元。该专户中的资金在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正式验资报告后,由乙方按甲、丙方双方要求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划转其中的67,505万元,该部分资金后续由丙方监督甲方完成相关验资等手续后划入甲方公告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专户监督使用,上述划转完成后,专户余额为21,221.2993万元,至此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用制剂技术改造项目 ”涉及到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除另有约定外,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丙方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3、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4、乙方按月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5、甲方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乙方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6、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
7、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8、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注销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特此公告。
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2月8日
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制药 公告编号:2013013
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潘明欣先生通知,获悉:潘明欣先生2012年2月2日质押给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28,650,000股股份,于2013年2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目前,潘明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2,870,8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3%,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14,2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3%。
特此公告。
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