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3-003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月21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3年2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的程序及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全体董事投票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严格遵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要求和规定,确保债务工具投资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2013年2月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