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直销开通货币基金快速
赎回业务的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网上直销开通货币基金快速
赎回业务的公告
为增强货币基金现金管理功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决定自2013年2月8日起,开通网上直销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
一、 快速赎回业务说明
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又称“T+0快速赎回”,以下简称“快速赎回”或“本业务”)指投资者按照业务规则,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申请将其所持有的货币基金进行“快速赎回”,本公司接受投资者上述申请后,当日先行垫付赎回款项,并同时享有快速赎回份额的受益权,本公司系统处理后用货币基金赎回款项补偿已垫付资金的相关服务。
二、 业务开通时间
自2013年2月8日起,投资者可在货币基金每个赎回开放日8:30-17:30办理快速赎回业务。
本公司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或系统运行情况,调整上述开放时间,暂停或终止快速赎回业务。
三、 适用基金范围及投资者范围
快速赎回业务适用的基金范围为本公司旗下的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如未来本公司募集其他货币基金并开通本业务的,以本公司最新通知或公告为准。
快速赎回业务适用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和光大银行借记卡收付款,并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投资货币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其他银行卡暂不支持快速赎回业务。本公司后续可以调整支持的银行卡,不再另行公告,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站及时查询相关信息。
四、收费方式
快速赎回业务暂不收取手续费用。本公司保留收取费用的权利,具体收费方式和费率将在本公司网站进行通知。投资者应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相关通知或公告。
五、业务规则
1、快速赎回业务具有份额限制,单笔赎回下限100份(含),单个投资者单笔和单日(T日零点至T+1日零点,具体以本公司系统时间为准)累计快速赎回限额为10万份(含),单日快速赎回笔数累计上限5笔。
2、从投资者发起快速赎回业务申请所属交易日起(含当日),投资者将不再享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收益。
3、投资者快速赎回份额在上一基金集中支付收益日至快速赎回申请所属交易日前一自然日产生的历史累计未结转收益,留存于投资者基金账户,将于下一基金集中支付收益日结转份额至投资者基金账户。
4、 其它未尽规则详见《易方达网上直销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协议》。
5、本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规则。
六、 重要提示
1、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系统和手机交易系统,电话交易系统暂不支持),通过“快速赎回”菜单,按相关提示进行快速赎回业务操作。
2、投资者申请办理快速赎回业务,须仔细阅读并与本公司签订《易方达网上直销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协议》。
3、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快速赎回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况:
(1)本公司或合作方系统故障或系统升级暂停服务;
(2)货币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或万份收益为负值;
(3)快速赎回申请总额超过本公司设定的快速赎回总额限额;
(4)因业务原因需要暂停或终止的情况;
(5)受不可抗力影响。
4、本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对快速赎回业务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规定进行通知或公告,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及时查询相关信息。修改《易方达网上直销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协议》的通知或公告发布后,投资者如提交货币基金快速赎回申请,视同投资者认可修改后的协议内容。
七、本公告有关快速赎回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八、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efunds.com.cn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电话: 4008818088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邮箱:service@efunds.com.cn
九、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直销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直销相关协议、规则,了解网上直销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直销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2月8日
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2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场外: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 场内:易基岁丰 | |
基金主代码 | 161115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0年11月9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3年1月31日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 1.049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 37,795,289.40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 30,236,231.52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13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3年度的第1次分红 |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3年2月21日 | |
除息日 | 2013年2月22日(场内) | 2013年2月21日(场外)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3年2月22日(场内) | 2013年2月25日(场外)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13年2月8日至2013年2月21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根据《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次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咨询办法
①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18088(免长途话费)。
②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efunds.com.cn。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2月8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和网下
股票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和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本公司自2013年2月18日起增加东北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华安证券和中投证券为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网下现金发售的代理机构,自2013年2月26日起增加东北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华安证券和中投证券为本基金网下股票发售的代理机构。
特别提示:本基金网下现金发售的日期为2013年2月18日至2013年2月28日,网下股票发售的日期为2013年2月26日至2013年2月28日。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东北证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0431-85096517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0431-85096733
网址:www.nesc.cn
2. 国泰君安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386761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传真:021-38670666
网址: www.gtja.com
3. 华安证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南二环959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甘霖
联系电话:0551-5161666
客户服务电话:96518、400-80-965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51-5161672
网址:www.hazq.com
4. 中投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联系电话:0755-82023442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5.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