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物产中拓 公告编号:2013-03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拓”或“公司”)近日收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13)长中民执字第0028、0029号】。根据《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2年6月5日,公司就其与山东莱芜信发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莱芜信发”)之间签订的三份《商品购销合同》所引发的合同纠纷向长沙中院提起三项诉讼,长沙中院于2012年6月7日受理了上述诉讼,2012年8月6日,长沙中院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2012年11月9日、11月24日公司发布了进展公告,对收到的长沙中院三份民事判决书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2-25、2012-36、2012-53、2012-55公告)。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长沙中院根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2)长中民二初字第0352、0353号民事判决书及权利人物产中拓的申请,向被执行人山东莱芜信发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山东莱芜信发向申请执行人物产中拓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裁定划拨、冻结被执行人山东莱芜信发在银行存款人民币47,257,077元,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山东莱芜信发相当价值的其他财产。根据长沙中院(2013)长中民执字第0028、0029号执行裁定书,长沙中院于2013年1月31日查封了被执行人山东莱芜信发第三期2800中厚板生产线。查封期限自2013年1月31日至2014年1月30日止。在上述期限内,非经长沙中院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被查封的财产有转移、隐匿、损毁、变卖、抵押、典当、赠送等处分行为,否则,长沙中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查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实质影响,对公司2012年度利润没有影响,对公司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继续采取多种方式积极主张自身权利,维护公司利益。
五、备查文件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3)长中民执字第0028、0029号】。
特此公告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