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辅酶Q10产品涉诉事项
最新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13-003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辅酶Q10产品涉诉事项
最新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3月22日,日本Kaneka公司(Kaneka Corporation)向美国加州中央区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内的数家公司的辅酶Q10系列产品侵犯了其在美国注册的7,910,340号专利(“340专利”)一项或多项权利,并于2011年6月17日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提交了337调查申请。Kaneka要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被告企业发起337调查,并发布普遍或有限排除令及禁止令。
2011年8月3日,美国加州中央区地方法院作出关于国际贸易委员会调查期间中止审理的命令:各方之间的在该地区法院诉讼程序暂停,等待国际贸易委员会第337-TA-790号调查作出最终裁决。
2012年9月27日(美国东部时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行政法官Robert K. Rogers,Jr.发布了就USITC的关于某种辅酶Q10产品及其制造方法调查案(USITC调查案第337-TA-790号)关于违反337号条款的最终初裁决定。该决定作出包括如下裁决:公司的产品不侵犯美国专利第7,910,340号的第1, 4-6, 9, 11, 15-17, 20, 22, 25, 27, 29, 30, 33, 37-39, 41, 43和45项权利要求;公司没有违反美国联邦法典第19章第1337节(a)(1)条款。
2012年11月29日(美国东部时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了委员会决定。根据委员会决定,公司不侵犯340号专利所称的权利要求,公司没有违反337条款。根据美国法律,Kaneka可以就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终裁决定在60天内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上诉。
公司已于招股意向书、2011年年度报告、2012年半年度报告、2012年10月8日及2012年12月4日的公告中披露了上述事项,现将该涉诉事项最新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美国代理律师事务所的通知,美国加州中央区地方法院诉讼案各方递交了联合报告。据此联合报告,Kaneka就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最终裁决进行上诉的截止日期是2013年2月6日。在此报告中,Kaneka表示不会在2013年2月6日前提起上诉。据此,涉案各方要求此前中止审理的Kaneka在美国加州中央区地方法院对公司提起的诉讼于2013年2月7日(美国太平洋时间)起重新启动。
截止2013年2月6日,Kaneka没有依法提出对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最终裁决进行上诉的请求。
根据案例资料统计,美国加州中央区地方法院的专利诉讼从提交诉状到开庭审理约需两年或以上时间,而到审理完毕并判决生效,则需更长的时间。
目前,公司辅酶Q10产品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在此案正式结案并判决生效之前,公司辅酶Q10产品出口美国市场受此影响的可能性很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