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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3-0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人福医药 证券代码:600079 编号:临2013-005号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3年2月18日(星期一)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发出日期为2013年1月30日(星期三)。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学海先生主持,参加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预(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预案

    为补充流动资金、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公司于2010年申请注册了发行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现已到期。本次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8亿元、发行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短期融资券,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次发行,并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及公司需要决定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发行期限、履行方式、利率等),授权相关部门具体办理相关手续并加以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13-009号公告《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议案二、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预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拟将公司注册名称由“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公司英文名称拟由“Wuhan Humanwell Healthcare (Group) Co.,Ltd”变更为“Humanwell Healthcare (Group) Co.,Ltd”(变更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议案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预案

    公司现行章程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制订,最近一次修改是2012年12月17日。

    公司拟变更公司注册名称,现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相应修订,相关修订条款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生效(修改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1、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章第二条:

    原文为:“本公司是由原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经变更登记而成立。公司继承和承担原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和债务。……”

    现修改为:“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四条:

    原文为:“公司注册名称: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 文 名 称:Wuhan Humanwell Healthcare (Group) Co.,Ltd.。”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名称: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英 文 名 称: Humanwell Healthcare (Group) Co.,Ltd.。”

    以上第一、二、三项预案尚需提请二○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一步审议。

    议案四、关于受让武汉中原瑞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1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与樊绍文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合同》,以人民币5,250万元受让樊绍文先生所持有的武汉中原瑞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原瑞德”)1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中原瑞德100%的股权,进一步增强公司在生物制品行业的规模和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13-006号公告《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武汉中原瑞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15%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

    议案五、关于为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我公司持有其81.07%的股权)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申请办理的人民币叁仟万元(¥30,000,000.00)、期限两年的借款提供担保。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13-007号公告《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为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议案六、关于提请召开二○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3年3月7日(星期四)上午10:00召开二○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向全体股东发布会议通知。为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决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各位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http://www.chinaclear.cn)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也可到会参与现场投票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13-008号公告《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人福医药 证券代码:600079 编号:临2013-006号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武汉中原瑞德生物制品

    有限责任公司15%股权

    暨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风险:本公司拟与樊绍文先生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以人民币5,250万元受让樊绍文先生所持的武汉中原瑞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原瑞德”)1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中原瑞德100%的股权,进一步增强公司在生物制品行业的规模和竞争力,不会对公司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樊绍文先生进行其他交易,与关联法人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2次交易,分别为出售湖北南湖当代学生公寓物业有限公司股权以及出售房地产业务,累计金额为72,692万元。

    ● 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1、本公司拟与樊绍文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合同》,以人民币5,250万元受让其所持的中原瑞德15%的股权。

    2、樊绍文先生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原瑞德10%以上股份,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其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樊绍文先生进行其他交易,与关联法人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2次交易,分别为出售湖北南湖当代学生公寓物业有限公司股权以及出售房地产业务,累计金额为72,692万元。

    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3年2月18日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受让武汉中原瑞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1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樊绍文先生,出生于1953年3月,高级工程师,曾在四川蜀阳(企业)集团公司、重庆益拓生物制品有限公司、重庆大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中原瑞德15%的股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为中原瑞德15%的股权。

    2、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中原瑞德相关情况

    名 称:武汉中原瑞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584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建生

    主营业务:生物制品、血液制品的研发、制造、销售

    中原瑞德主要从事血液制品业务,目前拥有2个浆站,能够生产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静注人免疫球蛋白、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等6个品种、12个规格的产品。本公司持有中原瑞德85%的股权,樊绍文先生持有15%的股权。

    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中原瑞德总资产32,320.70万元,净资产9,407.51万元,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10,129.44万元,净利润3,602.3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经双方协商,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中原瑞德2012年实现净利润为依据,对中原瑞德估值为3.5亿元,确定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格为5,25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在合同生效后五日内,公司向樊绍文先生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2,400万元;

    2、在2013年2月28日前且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向樊绍文先生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2,040万元;

    3、剩余股权转让款在樊绍文先生承担因本次股权交易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后支付。

    4、交易双方确认,在2013年2月28日前办理完毕转让股权经工商变更登记至本公司名下的全部手续,双方提供必要配合。

    5、樊绍文先生保证所持有并转让的中原瑞德的股权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任何法律或合同限制。如果有任何第三方对其转让的股权提出权属争议,或证明其转让行为存在法律或合同的限制,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本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6、交易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违反其陈述和保证义务的,即构成违约。未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除了立即纠正违约情形外,还应当以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万元的方式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给守约方造成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必须向守约方作出足额赔偿。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加快发展医药产业,做细分市场领导者”的发展战略,而生物制品是公司集中资源重点发展的细分领域之一。中原瑞德属于血液制品研发、生产及销售企业,拥有一定的血浆供给资源、血液制品生产管理经验和产品竞争实力。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中原瑞德100%的股权,进一步增强公司在生物制品行业的规模和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刘林青先生、杨祥良先生和李文鑫先生就该项资产收购事项作出如下独立意见:

    血液制品行业发展前景广阔,中原瑞德在该行业拥有较好的经营资源和发展潜力,收购中原瑞德15%股权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长远利益。该项交易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该交易未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发生。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5、股权转让合同。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人福医药 证券代码:600079 编号:临2013-007号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为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葛店人福”)

    ●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董事会同意为葛店人福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申请办理的人民币叁仟万元(¥30,000,000.00)、期限两年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为其担保累计金额:截至本公告刊登日,公司为葛店人福累计提供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人民币85,950.00万元;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葛店人福(我公司持有其81.07%的股权)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申请办理的人民币叁仟万元(¥30,000,000.00)、期限两年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葛店人福注册资本12,825.5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81.07%的股权。葛店人福是专业从事计划生育药物和甾体原料药及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新型现代化制药企业。其主要产品为单方、复方米非司酮片,非那雄胺,醋酸环丙孕酮,奥卡西平等。截至2012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0,318.09万元,净资产17,109.00万元,2012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15,984.46万元,净利润2,640.6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葛店人福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申请办理的人民币叁仟万元(¥30,000,000.00)、期限两年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部门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葛店人福资信良好,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本公司未有与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精神相违背的事件发生;该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上市公司权益不会因此受到损害。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5,9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265,055.53万元的32.43%,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葛店人福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人福医药 证券代码:600079 编号:临2013-008号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一三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13年3月7日组织召开公司201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时间:2013年3月7日(周四)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为:自2013年3月6日下午15:00起至2013年3月7日下午15:00止。

    4、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可以到会参与现场投票表决,也可通过互联网参加网络投票,同一次股东大会上的所有议案应采用相同的投票方式。

    5、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666号人福医药集团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3年2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上3项议案均需以特别决议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2月28日。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网络投票时间为:自2013年3月6日下午15:00起至2013年3月7日下午15:00止。

    2、未办理过身份验证的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之前,需至少提前一天办理身份验证,取得网上用户名、密码及电子身份证书,具体流程见附件1之《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

    3、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股东可使用网上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具体流程见附件2之《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4、有关股东办理身份验证及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查询(http://www.chinaclear.cn)。

    5、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1、登记手续:

    (1)境内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见附件3)办理登记手续;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境内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666号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邮政编码:430075。

    3、登记时间:2013年3月1日至3月6日工作时间,即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记的股东可在会议当天(会议开始前)直接抵达会议现场参与审议表决。

    六、注意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27-87597232、87173805,传真:027-87597232;

    3、联系人:吴文静、孙静;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1:

    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

    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时已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网络服务权限的,可使用证券账户号/网上用户名、密码等登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网络查询等网络服务业务,无需再办理投资者身份验证业务。

    投资者开户时未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网络服务权限的,若需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网络查询等网络服务业务,必须事先办理投资者身份验证业务。投资者办理身份验证业务遵循“先注册,后激活”的程序,即先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自注册,再到注册时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现场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手续,激活网上用户名,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同时在身份验证机构领取电子证书。投资者网上用户名一旦激活,即刻生效,并可长期使用,投资者需牢记网上用户名、密码,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还需妥善保管电子证书。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上自注册

    注1: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页面左侧‘投资者服务’项下‘投资者注册’。

    注2:在用户注册页面输入以下信息:

    (1)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2)A股、B股、基金等账户号码;

    (3)投资者姓名/全称;

    (4)网上用户名;

    (5)密码;

    (6)选择是否使用电子证书;

    (7)其他资料信息。

    注3:根据系统提示,投资者在系统列出的身份验证机构备选名录中选择一个身份验证机构(例如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身份验证手续。

    注4:注册成功后,提示页面列出了后续操作需要的各项材料。投资者须牢记网上用户名及密码。网上用户名需提交给身份验证机构以办理身份验证手续,身份验证完成后,网上用户名可与密码配合使用,登录网络服务系统。

    (二)现场身份验证

    注:注册成功的网上用户名未被激活前,不能用来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网络查询等业务。自然人、境内法人和境外法人投资者须分别携带以下申请材料,到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办理身份验证:

    1、自然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境内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境外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有效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与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可证明其机构设立的文件及复印件;

    (3)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或其他有权人士授权委托书,能证明该授权人有权授权的文件,以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附件2:

    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并激活网上用户名后,即可参加今后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投资者使用已激活的网上用户名、密码(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在有效时间内按以下流程进行网络投票:

    注1:使用电脑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页面左侧的‘投资者登录’,电子证书用户选择‘证书用户’,非电子证书用户选择‘非证书用户’。

    注2: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非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验证码,验证码由系统自动产生,并显示在页面上。

    咨询电话:4008 058 058

    (北京)010-59378912(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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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3:

    附:代表人性别: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公司章程中载明的负责人;

    2、内容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此证明书作为办理事项申请材料附件。

    签发日期:○论六年 月 日

    附件4: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人)出席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身份证)号:

    代理人: 代理人身份证号:

    注: 1、股东填写本授权书时,应明确勾选授权类别(“代为”或“全权”)

    2、股东选择代为行使表决权的,被授权人将按授权股东意志投票;选择全权行使表决权的,被授权人按自己意志投票。投票时,请在“表决情况”选项中打“√”;

    3、每项均为单选,多选为无效票;

    4、授权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股东签章: 受托人签章: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简称:人福医药 证券代码:600079 编号:临2013-009号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公司资金管理的灵活性,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申请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计划注册规模

    本次拟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

    二、短期融资券发行日期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两年)内分期择机发行。

    三、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目的

    发行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偿还银行贷款以及补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营运资金等。发行短期融资券可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应对日趋紧张的信贷压力,同时可适当优化融资结构,补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营运资金,实现资金的高效运作。

    四、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

    公司拟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为不超过365天。

    五、短期融资券发行方式

    公司本次拟申请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六、短期融资券发行利率

    公司本次拟申请发行的短期融资券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七、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及公司需要决定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发行期限、履行方式、利率等),并授权相关部门具体办理相关手续并加以实施。

    公司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及接受发行注册后实施。

    特此公告。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十九日

    议 案表 决 情 况
    1、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赞成□ 反对□ 弃权□
    2、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赞成□ 反对□ 弃权□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赞成□ 反对□ 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