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动向
  • A5:公司·地产
  • A6:专版
  • A7:研究·数据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业绩快报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2013年1月产销快报公告
  •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经营情况简报的公告
  •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辞职公告
  •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业绩快报
  •  
    2013年2月19日   按日期查找
    A3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35版:信息披露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业绩快报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2013年1月产销快报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经营情况简报的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辞职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业绩快报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2013-0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4 证券简称:金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4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第二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董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二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董事候选人的推荐(董事候选人推荐书见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以上的股东可向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推荐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向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推荐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时自行在本公司内部以及人才市场搜寻董事人选。

    (二)在推荐时间届满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推荐的董事人选及其自行搜寻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该候选人名单由董事会审核后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同时作出相关声明。

    (四)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五)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四、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妥善履行董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备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3、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5、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1)在本公司或者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曾为公司或者公司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其他人员;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

    4、能够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若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2、若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 推荐人必须在2013年2月28日17:00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松、褚敏豪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8409712

    联系传真:0572-8409677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龙山路117号

    邮政编码:313220

    特此公告。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2月18日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推荐的候选人类别□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请在类别前打“√”)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年龄 
    电话 性别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公告的条件 
    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其他说明

    【注: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推荐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24 证券简称:金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5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第二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监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候选人的推荐(监事候选人推荐书见附件)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以上的股东可向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推荐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

    (二)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将对推荐的监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监事人选,将提交公司监事会审议。

    (三)公司监事会将召开会议确定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五)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四、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监事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监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能够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若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2、若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 推荐人必须在2013年2月28日17:00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松、褚敏豪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8409712

    联系传真:0572-8409677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龙山路117号

    邮政编码:313220

    特此公告。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2月18日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年龄 
    电话 性别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公告的条件 
    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其他说明

    【注: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推荐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