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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德棉股份被判强制执行 森福投资“倒在黎明前”
    2013-0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ST德棉股份被判强制执行 森福投资“倒在黎明前”

      ⊙记者 黄世瑾 ○编辑 全泽源

      

      ST德棉昨日午间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上海森福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2000万股股票存在被法院强制执行的风险。值得注意的是,森福投资是公司原大股东德棉集团于2011年年中公开征集的股权受让方。市场人士认为,若在重大事项停牌期间所持股份被强制执行,森福投资可谓“倒在黎明前”,三家公开受让股东中可能仅有控股股东第五季实业能见到曙光。

      ST德棉表示,2月8日公司接到湖南省新康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发的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所作出的《执行裁定书》:新康桥地产与森福投资存在借款合同纠纷,将强制执行其所持本公司2000万股票,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公司还于2月17日接到森福投资股东林小平的律师函,函称对上述裁定的程序以及事实依据存在异议。现林小平正在积极努力通过上级人民法院及其他相关机构要求撤销上述两份执行裁定书。

      资料显示,执行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而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定。记者向相关法律人士咨询后得知,在目前的情况下,可以认定森福投资与新康桥地产的民事纠纷判决已经生效。在他看来,本次纠纷中,一审未上诉或二审已审结二者必居其一。换而言之,一般法定的救济程序已走至尽头。

      森福投资若试图推翻执行裁定,可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或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这两者均需上级法院推翻下级法院的审判或裁定,加之两者并非明确的法定权利,故而撤销裁定难度较大。记者昨日就具体撤销方式联系森福投资,不过电话无人接听。

      根据资本市场以往的例子,通过公开拍卖强制执行上市公司股权(执行标的)已成惯例。目前,ST德棉正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而连续停牌。如果在此期间森福投资所持股权被公开拍卖,那么其就与重组后公司股价的上升表现无缘。并且由于停牌前公司收盘价(6.66元/股)与2011年7月公开受让时价格(10.3元/股)大幅倒挂,森福投资这笔还将出现亏损。目前,森福投资持有2000万股ST德棉股票,占后者总股本的11.36%,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有趣的是,“倒在黎明前”的还不止森福投资。同样是拜德棉集团公开征集受让方所赐成为公司重要股东的东景圣锦在去年9月3日至11月6日两个月的时间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所持ST德棉2351万股,基本减持殆尽,并且减持价格仅相当受让价格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