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研究·市场
  • A7:上证研究院
  • A8:艺术资产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安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中标公告
  •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月份车辆通行费收入数据公告
  •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青海蓓翔三期电站项目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  
    2013年2月20日   按日期查找
    A1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14版:信息披露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安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中标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月份车辆通行费收入数据公告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青海蓓翔三期电站项目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3-005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者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2月19日上午9:00在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凯旋门大酒店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股份数为386,374,5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93%,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以岭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6,374,565股,占有表决权总数的99.999995%;反对20股,占有表决权总数的0.000005%;弃权0股,占有表决权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6,374,565股,占有表决权总数的99.999995%;反对20股,占有表决权总数的0.000005%;弃权0股,占有表决权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见证意见如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以岭药业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以岭药业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