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3-005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者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2月19日上午9:00在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凯旋门大酒店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股份数为386,374,5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93%,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以岭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6,374,565股,占有表决权总数的99.999995%;反对20股,占有表决权总数的0.000005%;弃权0股,占有表决权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6,374,565股,占有表决权总数的99.999995%;反对20股,占有表决权总数的0.000005%;弃权0股,占有表决权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见证意见如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以岭药业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以岭药业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