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3-013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2月21日上午10:00 在上海市嘉定区新勤路289号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年2月1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到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纪德法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授权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并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授权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离职授权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故对《公司章程》内容修订如下:
(1)原章程第一章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703.5万元。”
现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702万元。”
(2)原章程第三章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0703.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均为普通股。其中,股权激励有条件限售流通股703.5万股。”
现修订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070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均为普通股。其中,股权激励有条件限售流通股702万股。”
章程其他条款不作变更。
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通过。
三、《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668.5万元,现修订为人民币20703.5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703.5万元,现修订为人民币20702万元。
修订原因见议案一、二。
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四、《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3月13日下午14:00 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变频器新工厂一楼报告厅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3-014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授权
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3年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授权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15000股,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王朋作为激励对象于2012年4月20日获授公司限制性股票15000股,该激励对象按时足额缴纳认购款项。授予股份已于2012年5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后该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已经同意其辞职申请,并已办理完成相关离职手续。
根据《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十四、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中(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中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新时达回购注销”,以及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规定,公司拟对王朋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5000股,依据《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对回购价格的约定,按6.89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就此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向王朋支付回购价款为人民币103,350元。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并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二、相关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型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14,416,672 | 55.26% | -15000 | 114,401,672 | 55.26% |
1、国家持股 | 0 | 0% | 0 | 0 | 0%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3、其他内资持股 | 85,160,865 | 41.13% | -15000 | 85,145,865 | 41.13%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85,160,865 | 41.13% | -15000 | 85,145,865 | 41.13% |
4、外资持股 | 0 | 0% | 0 | 0 | 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5、高管股份 | 29,255,807 | 14.13% | 0 | 29,255,807 | 14.13%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92,618,328 | 44.74% | 0 | 92,618,328 | 44.74% |
1、人民币普通股 | 92,618,328 | 44.74% | 0 | 92,618,328 | 44.74%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0 | 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0 | 0% |
4、其他 | 0 | 0% | 0 | 0 | 0% |
三、股份总数 | 207,035,000 | 100% | -15000 | 207,020,000 | 100% |
三、独立董事对《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授权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包起帆先生、张明玉先生、上官晓文女士审议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授权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王朋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一致同意对此部分限制性股票按照《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对回购的价格约定,公司就此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向王朋支付回购价款人民币103,350元。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监事会对《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授权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后,发表监事会意见如下:经核查,公司激励对象王朋已经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十四、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中(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中的规定,将激励对象王朋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5000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6.89元/股。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的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王朋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股份。
五、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六、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3-015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13年3月13日(星期三)下午2:00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纪德法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3月13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3月12日-2013年3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3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3月12日下午15:00至2013年3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变频器新工厂一楼报告厅。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出席人员:
(1)截止2013年3月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可出席会议,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含职工监事)、董事会秘书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列席人员:
(1)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公司保荐代表人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授权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于2013年2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一至三项议案均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13年3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3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2013年3月12日16:3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
5、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邮编:200050。
2、会议联系电话(传真):86-21-52383305。
3、会议联系人:周小姐。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7
2、投票简称:时达投票
3、投票时间:2013年3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时达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 申报价格 |
总议案 | 全部下述三项议案 | 100.00 |
议案一 | 审议《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授权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1.00 |
议案二 |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
议案三 |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3.00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3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3年3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七、特别提示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2月2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总议案 | 全部下述三项议案 | |||
议案一 | 审议《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授权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议案二 |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议案三 |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书签发日期: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3-016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3年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授权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激励对象王朋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本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000股,因此,公司的总股本将从20703.5万股减至20702万股。相关公告信息刊登于2013年2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3-017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2月21日上午12:00在上海市嘉定区新勤路289号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年2月18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到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沈辉忠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的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对<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授权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发表监事会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后,发表监事会意见如下:公司激励对象王朋已经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十四、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中(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中的规定,将激励对象王朋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5000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6.89元/股。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的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王朋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股份。
3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2月22日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
原章程条款 | 本次修订后的章程条款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703.5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702万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0703.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均为普通股。其中,股权激励有条件限售流通股703.5万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070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均为普通股。其中,股权激励有条件限售流通股702万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