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焦煤合约和规则修改意见建议征集结束后,大商所将召开一次合约规则论证会并报交易所理事会审议,形成最终方案后报证监会批准。目前焦煤合约尚无上市时间表。
⊙记者 朱贤佳 ○编辑 毛明江
大商所2月21日发布通知,就焦煤合约及相关规则内容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这意味着市场期待已久的焦煤期货上市步伐加快。
根据大商所通知,此次公开征集市场意见和建议的内容包括《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煤合约》、《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细则修正案》、《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修正案》、《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修正案》和《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豆油、棕榈油、焦炭、焦煤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正案》,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月28日。
此次焦煤合约和规则修改意见建议征集结束后,大商所将召开一次合约规则论证会并报交易所理事会审议,形成最终方案后报证监会批准。大商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焦煤合约尚无上市时间表。
据大商所焦煤合约设计方案,焦煤合约交易单位为每手60吨,最小变动价位是每吨1元人民币,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合约交易月份为1到12月份,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分别为合约月份第10个交易日和最后交易日后第3个交易日,交割方式为实物交割。
据交易细则和交割细则修正案征求意见稿,焦煤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1000手,交割单位为6000吨,个人客户焦煤持仓和非交割单位整数倍持仓不允许交割。合约采用一次性交割,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后,所有未平仓合约的持有者须以交割方式履约,同一客户号下买卖持仓相对应的部分视为自动平仓,平仓价按交割结算价计算。
交易所以煤炭分类标准等国家标准为基础构建了焦煤交割标准体系。交割细则中的《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煤交割质量标准》规定了用于交割的焦煤质量标准、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运输要求等。
风险管理办法修正案显示,合约月份双边持仓总量小于等于25万手时,焦煤合约每手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大于25万手时为7%。持仓限额方面,当焦煤合约单边持仓大于8万手时,期货公司会员该合约持仓限额不得大于单边持仓的25%;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的焦煤合约一般月份持仓限额为5000手,交割月前一个月第十个交易日起,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均为1500手,交割月份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均为500手。
据了解,综合考虑焦煤现货市场点对点贸易方式、现货流向流量、区域内价格特征等因素,大商所拟将华北地区作为焦煤的交割区域,以仓库和厂库两种形式设置交割仓库。以京唐港、天津港、青岛港、日照港、连云港等作为基准交割地。
大商所有关负责人表示,焦煤是一种强粘结性炼焦煤,是焦炭生产中不可或缺的基础原料配煤。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焦煤生产国和消费国,焦煤精煤年消费量近2亿吨,作为最具有代表性的炼焦煤,焦煤连接着煤、焦、钢三个产业,在产业链条上具有重要地位。此次交易所希望通过公开征求市场各方意见建议的形式,进一步完善合约和规则,确保合约未来成功上市和价格发现与避险功能发挥,更好服务于现货企业和产业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