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卡奴迪路 公告编号:2013-007
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
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82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5%。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2月28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情况和股本情况
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75号”文核准,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27.80元/股,并于2012年2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7,500万股,发行上市后总股本为10,000万股。网下配售的500万股股票已于2012年5月28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0,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7,500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2,500万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及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对所持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的承诺事项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股东杨厚威先生、广州星海正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同时,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的股东杨厚威先生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上述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上述股东亦无后续追加承诺。
上述股东授权公司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二)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承诺,未发现不遵守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上述股东均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2月28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82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5%。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为2名,其中法人股东1名,自然人股东1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全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万股)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万股) | 备注 |
1 | 杨厚威 | 600.00 | 600.00 | 现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2 | 广州星海正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25.00 | 225.00 | |
合计 | 825.00 | 825.00 |
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的股东杨厚威先生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的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2月25日